第(1/3)頁 嘩啦!嘩啦! 趙禎面色認真地翻閱著十三張認罪狀。 蘇舜欽稱,歷任進奏院主官都有賣廢紙作宴飲之費的舉動,其行為算得上陋習,卻不能稱為監主自盜。 王益柔承認作詩辱沒了圣賢,但為自己辯解是酒后失言,輕狂所致,心中甚是懊悔。 王洙承認與歌伎雜坐,但他稱并非是自己主動。 其他青年官員也都承認以公款聚私宴有錯,但皆以不知情,懇請寬恕。 十二名官員全都是辯解之言。 這些話語,全在趙禎的意料之中。 最后,趙禎翻到蘇良寫的《自罪書》,不由得神情一滯。 其面色逐漸變得嚴肅起來。 不多時。 臉色陰沉,表情越來越凝重。 殿下眾臣都注意到了這一點,不由得對蘇良的認罪狀愈加好奇。 “唉!” 趙禎看完后,長嘆一口氣。 “你們都看一看蘇良這份《自罪書》吧!” 當即,眾臣開始傳閱起來。 半刻鐘后。 眾臣皆閱,表情不一。 包拯和韓琦無奈搖頭。 夏竦緊皺著眉頭。 首相章得象面無表情,副相賈昌朝不時望向趙禎。 御史中丞王拱辰仰著脖子,似乎有話要說。 蘇良這份《自罪書》并不長。 約四百字,皆為文言,翻譯出來,大致如下: 臣蘇良,初入汴京,不知朝堂風云詭譎,經此橫禍,清譽已毀,自辯已無言。 思之想之,臣有四宗大罪,可判死刑,望官家恩準。 其罪一:臣蒙圣恩,登進士金榜,入朝為官,本應匡扶社稷、為民謀福,怎奈仕途戛然中斷,受君恩而不能為君分憂,此為不忠。 其罪二:臣本乞兒,幸得師長相助,本應令師長以己為榮,今卻使之心寒,此為不孝。 其罪三:臣為臺諫官,有治獄定奪刑名之責,卻不能去己身狎妓之嫌,此為無用。 其罪四:臣有良妻,以臣為光,而臣染污名,于妻有愧,實無顏見之,此為無情。 大道如青天,吾獨不得出。 罪臣蘇良,不忠不孝,無用無情,已心若死灰,一心求死!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