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四章 民律出 忠孝亡-《逆水行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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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朝后,宇文溫沒有回宮,而是在太極殿旁的側殿看報紙,方才他在上朝前,無意間瞥見報紙內一篇文章的標題,震撼非常,所以一散朝便迫不及待的看起這篇文章。
文章的標題很“震驚”,由不得他不重視,其名為:
民律出,忠孝亡。
這個標題,宇文溫覺得若用后世影視劇里的臺詞風格來轉述,大概就是:皇上啊!咱大周國要完了!
如果文章作者沒有失心瘋,如果報社編輯沒有失心瘋,這篇文章就不會是故作玄虛、用驚悚標題吸引讀者的“震驚文”。
所以,宇文溫要看看文章作者是如何論證“民律出,忠孝亡”。
民律,指的是《明德律》中的分篇《民律》,當然這只是個名字,和宇文溫腦海中的民法(民律)不是一回事,文章作者就是針對《民律》,發出憂國憂民的“吶喊”。
其切入點很“毒”,一開頭就拿“家國同構”來說事。
作者首先對家國同構進行解釋:國,是由無數家庭構成的,所以才有“國家”一詞。
家族是家庭的擴大,國家則是家族的擴大和延伸,在家國同構的格局下,家是小國,國是大家。
在家庭、家族內,父親的家長地位至尊,權力至大;
在國內,君王地位至尊,權力至大。
父親(宗長、族長)因其血統上的宗主地位,理所當然地統率其族眾家人,而且這一宗主地位并不因其生命的中止而停輟,而是通過血脈遺傳,代代相繼。
同樣,君王為“天子”,天生高貴,君王駕崩,君統不輟,由其嫡長子自然承襲,綿延不絕。
家長在家庭(家族)內是尊長,君王是國的尊長,是全國子民的嚴父。
不僅國君如父,而且各級地方官府的長官亦為百姓的“父母官”。
簡言之,父為“家之君”,君為“國之父”,君父同倫,家國同構。
家是國的基石,如果家瓦解了,那么國也危險了。
文章作者首先提出這個觀點,然后進行下一步分析。
《民律》有條款規定(擬定),父祖在,子孫可別籍異財,作者認為這是在瓦解家族,瓦解家庭,子孫別居,無法孝順祖父母、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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