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三章 辯論(續)-《逆水行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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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日后,六點半,在側殿等著上朝的宇文溫又在看報紙,今日的報紙,刊載了一個很有趣的文章,文章作者以春秋典故曾參耘瓜,來講述兒子不需要一味聽從父親的命令。
曾參是孔子的弟子,某日在地里為瓜松土(耘瓜),卻不小心鋤斷了瓜的根,其父曾皙非常生氣,舉起一根大棍來打兒子的背。
曾參被打得暈厥,倒地不省人事,好一會才蘇醒過來。
然后高興地從地上爬起來,走近曾皙問道:剛才孩兒得罪了父親,父親為教導我而用力打我,父親的身體沒有什么不舒服吧?
他回到房間后,邊彈琴邊唱歌,想讓父親聽見,以知道他的身體健康無恙。
孔子聽說了這件事很生氣,告訴門下弟子:如果曾參來了,不要讓他進來。
曾參來見老師,卻被師兄弟們擋在門外,不得入內,問清楚緣由,自認為沒有過錯,卻依舊入不得門。
不得已,他托人向孔子請教。
孔子讓人傳話,說:你(曾參)沒聽說過嗎?昔日瞽叟有一個兒子叫舜,舜侍奉父親瞽叟,父親使喚他,他總在父親身邊;父親要殺他,卻找不到他。
父親輕輕地打他,他就站在那里忍受,父親用大棍打他,他就逃跑。
因此舜的父親沒有背上不義之父的罪名,而舜自己也沒有失去為人之子的孝心。
現在,你(曾參)侍奉父親,任由父親暴打,若父親下手重,往死里打,你卻不躲避,如果你真的被打死了,就會陷父親于不義!
相比之下,哪個更為不孝?你不是天子的百姓嗎?你父親殺了天子的百姓,這樣的罪過會受到何種懲罰?
曾參聽了中間人傳達的這些話,恍然大悟:我的罪過(任由父親毒打卻不躲)很大啊!
于是再次拜訪老師,承認自己的過錯。
文章作者以曾參耘瓜(又名曾參受仗)這個典故,對最近熱議的新律條款進行評價:父親有管教兒子的權利,但兒子是天子之民,做父親的若殺天子之民,是犯罪,要受懲罰。
至圣先師(孔子)都是這么說的喲!
所以,新律法里規定(擬定)的父殺子有罪,要接受刑罰,不得過度減刑,這是沒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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