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第一節 官制 從魏晉到唐的制度,是相因的。唐朝的制度,只算集魏晉南北朝的大成。從三國以后,中國的政府,有四百年,在軍閥和異族手里,本篇第十二章,已經說過了。要看這時候的政治,在它的施政機關上,就最看得出。 漢朝從武帝以后,宰相就漸漸失其實權,已見本篇第八章第一節。這種趨勢,從魏晉以后,愈趨愈甚。魏朝建國之初,置了一個秘書省,受禪之后,改為中書省。于是中書親而尚書疏。南北朝以后,因侍中常在禁近,時時參與機務,于是實權又漸移于門下省??偠灾?,魏晉南北朝,機要是在中書、門下兩省的,尚書不過執行政務罷了(中書、門下,像后世的內閣。尚書像后世的六部)。到唐朝,就用三省的長官(中書令、侍中、尚書令,但尚書令是太宗做過的,所以不以授人,就把次官仆射,改做長官。后來又不甚真除,但就他官加以同中書門下三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等名目,便算做宰相),作為宰相。中書面受機務,門下省掌封駁,尚書承而行之(雖有此制,三省常合在一個政事堂內議事,并沒有三個機關分立的樣子。尚書省分六部,是吏、戶、禮、兵、刑、工。這個制度,相沿到清朝。未曾改革。六部之分,是沿襲后周的制度。后周的制度,是蘇綽定的。都以《周禮》為法〈六部就是仿的天、地、春、夏、秋、冬六官〉。這種制度,隋朝沒有沿襲它)。中葉以后,所謂翰林學士,和天子十分親近,又漸漸地握起實權來(學士之名,本是因弘文、集賢兩館而起的〈參看下節〉。翰林院,本是藝能技術之流雜居之所,以備天子宴閑時的召見。玄宗時,才于翰林院置待詔,供奉,命與集賢院學士,分掌制敕〈本來是中書舍人的職務〉。又于翰林院之南,別立學士院以處之;于是與雜流不相混處,而其地望遂清。然其官則仍稱為翰林學士)。王叔文的用事,就是居翰林中謀劃的(參看第三篇)??偠灾?,翰林學士的握權,和前此的中書省如出一轍。明清時代的殿閣,也不外此理,這等處,須要通觀全局,自然明白。九卿是歷代都有的,然而都失其職(實權都在六部)。為避繁起見,不再詳敘。御史一官,卻威權漸重(武后時,改為肅政臺。分置左右。左察朝廷,右澄郡縣。中宗復位后,復名御史臺。仍分左右。睿宗時,命兩臺都察內事,旋又把右臺廢掉)。貞觀末,御史中丞李乾祐,奏于臺中置東西二獄,從此以后,御史臺就多受詞訟,侵涉了司法的權限。至于外官的變遷,則和內官正相反。內官的權限,日趨于輕;宰相九卿等,有獨立職司的官,職權多見侵奪。外官的權力,卻有日趨于重之勢。秦漢時代的兩級制(郡縣),到漢末改設州牧,就變成三級制。也已見本篇第一到八章。東晉以后,疆域日蹙,而喜歡多置州郡,以自張大。于是“僑置”的州郡甚多。往往有僅有空名,實無轄境的。于是州郡愈多,轄境愈小。然而這時候是個軍閥擅權的世界;軍閥的地盤,是利于大的;州郡雖小,有兵權的,往往以一個人而都督許多州的軍事,其轄境仍舊很大。隋朝統一以后,當時的所謂州,已經和前此的郡,區域大小,并無分別了。于是把州、郡并做一級。唐朝也沿其制,而于其上再設一個道的區域。一道之中,是沒有長官的。中宗復位的這一年,分天下為十道,每道各設巡察使。睿宗景云二年(公元711年),改為按察使。玄宗開元二十七年(公元739年),又改為采訪處置使。肅宗至德(公元756、公元757年)以后,把天下分做四十余道,各置觀察使。這種使官,都稱為監司之官。他的責任,只是駐于所察諸郡中的大郡,訪察善惡,舉其大綱,并不直接理事,頗和漢朝刺史的制度相像。然而到后來,往往侵奪州郡的實權,州郡不敢與抗。而且這時候,已經是軍人的世界了。有軍馬的地方,就都設了節度使。凡有節度使的地方,任憑有多少使的名目,都是他一個人兼的。這正和近代的督軍兼省長等一樣,又誰敢和他相抗呢?于是中央政府,毫無實權,可以管轄地方,又成了尾大不掉的情形了(參看第三篇第二章第一、第二、第五節。監司官的名目,還有許多,欲知其詳,可參看《文獻通考》第六十一、第六十二兩卷)。 唐朝的官制,中葉以后,又有宣徽南北院和樞密院,其初特以處宦者,并沒有什么重要的職權。后來宦者的威權日大,這兩種官的關系,也就漸重。到五代以后,都變做了大臣做的官。這個留待第三篇里再講。又地方自治的制度,從漢魏以后,日益廢壞。漢朝時候,重視三老、嗇夫等職的意思,絲毫沒有。而役法日重,這一等人,反深受了苦役之累。這個也是一個極大的變遷,也待第三篇再講。 第二節 教育和選舉 教育制度,從三國以后,是很衰頹的,無足稱述(《三國志·王肅傳》:“自初平之元,至建安之末。天下分崩,人懷茍且。紀綱既衰,儒道尤甚。至黃初……之后……太學始開……至太和青龍中,中外多事,人懷避就,雖性非解學,多求詣太學。太學諸生有千數。而諸博士,率皆粗疏,無以教弟子;弟子本亦避役,竟無能習學。冬來春去,歲歲如是……正始中,有詔議圜丘,普延學士。時郎官及司徒領吏,二萬余人,雖復分布,見在京師者,尚且萬人。而應書與議者,略無幾人。又是時朝堂,公卿以下,四百余人。其能操筆者,未有十人。多皆相從飽食而退……”這是后漢以后,學校就衰的情形。從此到南北朝末,雖亦設有國子學、太學、四門小學,或又置有博士,然皆無足稱述)。唐太宗時,“屯營飛騎,亦令受經;高句麗、新羅、高昌、吐蕃,皆遣子入學”。表面上似乎是很盛的,然而實際,士人社會的視線,已經移到科舉上了。要曉得科舉制度的由來,就要先曉得九品中正。九品中正之制,起于魏文帝時。這時候,“三方鼎立,士流播遷,四民錯雜詳覆無所”。尚書陳群,就于各州郡皆置中正,品評其本地的人物,分為九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而尚書用人時,憑以復核。這種制度的可行,原因為后漢時代,清議極重,鄉評特為有力之故(史稱:“晉武帝時,雖風教頹失,然時有清議,尚能勸俗。陳壽居喪,使女奴丸藥,積年沉廢。郄詵篤孝,以假葬違常,降品一等”)。然而鄉評的有力,是一種風俗,風俗是要隨時勢改變的。九品中正,是一種制度,比較的總覺流于硬性。于是就生出種種弊病來。扼要些說,便是: 一、中正的權力太大,而又并無賞罰之防。就不免有徇私、趨勢、畏禍、私報恩仇等事情。 二、一地方的人,中正本不能盡識;即使盡識,也未必能知他的好壞。就使能知他的好壞,也不應當以一個人的話為標準。況且中正至多能曉得這個人的品行德望,至于當官的才能歷練,是全然不知道的。 然而這還不是最大的弊病。最大的弊病就是中正都是本地方人,誰沒有親戚朋友?一個人在社會上,本沒有真正完全的自由。一個階級里的人,受這階級的制裁,當然最為嚴重,誰能夠真正破除情面呢?于是所選舉的,總不外乎這一階級里的人,就成了“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的局面。歷代選舉的制度,縱或小有改革,然大體總是相同。九品中正的制度,南至梁、陳,北至周、齊,都是有的,直到隋開皇中方罷。這種制度,與兩晉南北朝的門閥階級,是很有關系的(參看第七節)。 “隋唐以后科舉”的前身,便是兩漢時的郡國選舉。原來郡國選舉的制度,到兩晉以后,也弊壞得不堪了(東晉初年,為了撫慰遠方的人士起見,州郡所舉的孝廉、秀才,都不試就用。后來實在弄得不堪了,于是要試之以經。秀才、孝廉,就都不敢進京。到京的,也都裝病不考。于是寬限五年,令其補習)。九品中正的制度既不可行,于是不得不加之以考試。既然憑考試為去取,就索性“毋庸郡國選舉,而令他懷牒自列于州縣,州縣加以考試,合格的再把他送進京去應考”。就變成隋唐以后的科舉制度了。唐以后的科舉,最重的是進士科。這一科,是起于煬帝大業中的(當時還是試的策)。這件事,《隋書》不載(只見于《唐書》所載楊綰疏中)。大約當時還不甚看重他?!疤浦疲∈恐啤腥河蓪W館者曰‘生徒’,由州縣者曰‘鄉貢’,皆升于有司而進退之……其天子自詔者曰制舉,所以待非常之才焉?!逼淇颇浚行悴拧⒚鹘?、進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開元禮、道舉、童子等,然而取之最多的,只有進士、明經兩科。進士試“詩”、“賦”、“論”、“策”,明經試“帖經”、“墨義”。這時候,崇尚文詞的風氣已成。明經所作的帖經墨義,又是毫無道理的,大家都看不起它。就有“焚香看進士,瞋目待明經”的諺語。不是天資愚魯,不會作詩賦的人,都不肯去做明經。就把天下人的聰明才力,都消磨到“聲病”上去(參看第六節)。 《文獻通考》卷二十九凡舉司課試之法:帖經者,以所習經,掩其兩端,中間開惟一行。裁紙為帖,凡帖三字,隨時增損,可否不一?;虻盟?,或得五,或得六為通。后舉人積多,故其法益難,務欲落之。至有帖孤章絕句,疑似參互者以惑之。甚者或上抵其注,下余一二字,使尋之難知,謂之倒拔。既甚難矣,而舉人則有縣孤絕索幽隱,為詩賦而誦習之。不過十數篇,則難者悉詳矣。其于平文大義,或多墻面焉(按這是責令默寫經文)。 又卷三十……愚嘗見東陽麗澤呂氏家塾有刊本呂許公夷簡《應本州鄉舉試卷》。因知墨義之式,蓋十余條。有云:作者七人矣,請以七人之名對。則對云:七人,某某也。謹對。有云:見有禮于其君者,如孝子之養父母也,請以下文對。則對云:下文曰:見無禮于其君者,如鷹鹯之逐鳥雀也。謹對。有云:請以注疏對者,則對云:注疏曰云云。有不能記憶者,則只云對未審…… 這種考試的法子,現在看起來,真正是奇談。然而也不足為怪,這是古人研究學問的方法如此。原來古人都是把《經》就算做學問;所謂通經,又不必自出心裁,只要遵守先儒的注疏;自然就造成這種怪現象了(這種現象,一變而為宋朝的經義。再變就是明清的八股文,通看后文自明)。 武舉起于武后的長安二年(公元702年),也用鄉貢之法,由兵部主其事。 制科的科名,是沒有一定的。唐制科名目和登制科的人,詳見《文獻通考》卷三十三。 以上所說,是取士的方法,但登科以后,還不能就有官做,還要試于吏部,謂之“釋褐試”。釋褐試取了,才授之以官。一登進士第,便有官做,這是宋朝的法子,唐朝卻不如此。 銓選仍是歷代都由尚書。唐時分為文武二選:文選,吏部主之;武選,兵部主之。文選有身(體貌豐偉)、言(言辭辯正)、書(楷法遒美)、判(文理優長)四種?!笆技嚒?,觀其書判。已試而‘銓’,察其身言。已銓而‘注’,詢其便利而擬。已注而‘唱’,不厭者得反通其辭,三唱而不厭,還得聽其冬集?!陛^諸后世的銓選,似乎還要合理些。又后魏崔亮(吏部侍郎)創停年格。補用的人,一以他停罷后歲月為斷。后世說他是資格用人之始,都不以他為然。然而他實在是迫于胡太后時候,強令武人也要入選,才創此法,以限制其的(他復外甥劉景安的信,說:“吾近面執,不宜使武人入選。請賜其爵,厚其祿,既不見從,是以權立此格,限以停年耳?!笨梢姶朔ㄖ畡?,實是限制武人的意思多)。況且以資格年勞用人,原不算得弊政,較諸在上的任意抑揚,在下的夤緣奔競,就好得多了。 第三節 兵制 唐朝的兵制,也是沿襲南北朝的。近人南??凳险f:“中國承平的時候,可以算是沒有兵。雖然有喚做兵的一種人,實在是把來供給別種用場,如以壯觀瞻等,并不是要他打仗。”這句話最通。秦漢時代,承襲著戰國時的余風,全國還有些尚武的風氣;東漢而后,就漸漸顯出無兵的樣子了(參看第二篇第八章第四節)。從五胡亂華起,到南北朝末止,卻可以算得一個長期戰爭,其中東西魏(周、齊)對立的時候,競爭尤其劇烈,所以產出一種略為整齊的兵制。 有名的“府兵”制,是起源于后周的。其制是籍民以為兵,但是揀其魁健才力的,并不是全數叫他當兵。——而蠲其租調。令刺史以農隙教練。合為百府,每府一郎將主之;分屬二十四軍。領軍的謂之開府;一大將軍統兩開府;一柱國統二大將;共為六軍。總數不滿五萬人(隋朝也沿襲其制,置十二衛將軍)。 唐制:折沖府有上、中、下。上府千二百人,中府千人,下府八百人。每府都有折沖都尉,和左右果毅都尉,以司訓練。其兵的編制:是十人為火,火有長。五十人為隊,隊有正。三百人為一團,團有校尉。有兵籍的人,年二十而為兵,六十而免。平時居于田畝,教練皆以農隙。有事就出去從征;事訖,依舊各還其鄉。據《唐書·兵志》說:唐初,天下共六百三十四府,而在關內一道的,倒有二百六十一,所以中央的形勢頗強。當時宿衛,也是靠府兵輪值的,謂之“番上”。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