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對這個問題,甄意沒有直接回答,而是轉了個彎兒:“我提出8位專家的意見有分歧,是想證明,雖然生了病,但我可以控制自己,可以像普通人一樣正常生活。” 尹鐸不同意:“甄小姐,你的另一個人格非常危險,我不認為你能控制住她。” “你的意思是,我的病情控制不住了?”甄意問得特別具體。 尹鐸覺得她突然細問這個問題,應該是給自己設了坑,可想了想,沒有發(fā)現(xiàn)疑點,便答:“是。你的病情已經(jīng)有了嚴重的不可控的傷人跡象。” 甄意不卑不亢:“請你給出證據(jù)。” “你的另一個人格涉嫌殺了兩位受害者,淮如和楊姿。” 這句話又讓旁聽席上的眾人一陣訝異和震驚,或許,其中還帶了點兒興奮和緊張。 果然是另一個人格殺人! 像是聞所未聞的電視劇情節(jié)啊。 這種一個人格殺人,另一個人格不知情的情況,究竟是該判刑還是不判?這樣的案子放眼世界,都少有先例。 大家全是一臉拭目以待的神情,愈發(fā)期待著這場庭審的最終走向。 在這句話引發(fā)的一小陣竊竊私語里,甄意格外鎮(zhèn)定,嗓音清晰地說: “控方認為我非常危險,說我殺死淮如和楊姿的可能性極大; 同時,控方認為我殺死了淮如和楊姿,所以說,我的狀況非常危險。” 甄意仿佛說了句繞口令,想著很久以前言格對她的點醒,這次照搬了過來, “這就好比你們假設我殺死了淮如和楊姿,然后找證據(jù)線索來支持你們的論斷。像做實驗一樣,方法是對的。你們找到了一個證據(jù),那就是‘我的病情有傷人跡象,非常危險’。可是,這個證據(jù),只在‘我殺死了淮如和楊姿’這點成立的情況下才成立。 用這些論據(jù)去證明你們開頭的假設, 尹檢控官,這就是你們整個檢控團的邏輯嗎?” 這一番話有點兒繞,但在她緩慢而沉穩(wěn)的語速下,法官,陪審員,旁聽席上的人,都聽明白了。 這種論證方法其實每個人在日常中都會這樣用,還習慣性地覺得挺對的。 可現(xiàn)在經(jīng)過甄意這么一說,才發(fā)覺,如此常見而習慣的“演繹”,邏輯漏洞太大。 尹鐸微微瞇眼,啊,剛才那個問題……果然是鉆進她設的套子里了。 這回,他真無法反駁。這樣的漏洞面前,反駁只會讓事情越來越糟。 甄意見他不搭話,便笑道: “所以,因為我的病情,而懷疑我傷了淮如和楊姿,這一點不能成立。尹檢控官,在這點上,我們可以達成一致嗎?” 尹鐸并不是不承認錯誤的人,佩服地點點頭:“可以。” 法官也點了一下頭,對陪審員道:“請各位陪審員公正對待,專注于控方給出的證據(jù),不要因為被告的病情,而主觀地判定她有殺人的嫌疑。” 陪審員們點頭,陪審員代表也認真道:“是。” 甄意在心里舒了一口氣,ok,控方一開始想通過她的病情渲染營造出嫌疑,這種做法被她一舉打破了。 首戰(zhàn)告捷! 她看了一眼旁聽席,那邊的人們交頭接耳,小聲議論著。唯獨言格,坐姿筆直,清然得像棵樹。 她對他微微一笑,知道他一定會看到。 很快開始下一次詢問,這次,尹鐸不再問她精神問題,而是開始詢問淮如和楊姿案子的細節(jié)。 他先是向陪審團簡要陳述了案子大致的情況,等眾人對案子有一定的了解后, 問甄意: “她們兩個人被殺那一刻的情況,你都不記得了?” “對。” “我可以認為,你在受到刺激的情況下,會被另一個人格壓制嗎?” “要看是什么情況。”甄意非常謹慎。 尹鐸被她看中了心思,只好作罷,重新問:“在受到嚴重的刺激,如生命威脅的時候?” “是。” 法庭上起了一小片議論紛紛。 “你在錄口供的時候說,是淮如想要殺你?” “是。” “你當時想要殺淮如嗎?” “不想。” “可尸檢顯示,淮如身上除了摔傷,她脖子上還有勒痕。這又是為什么?為什么改變作案模式?”尹鐸問。 這個問題看上去很尋常,可甄意哪里不清楚,他強調(diào)“改變作案模式”,目的是為了排除“自衛(wèi)情況下的合法殺人”。 她只是知道自己生了病,這不代表她的智商和專業(yè)都出了問題。 那不是一蹴而就的,卻也不是一日就能崩潰的。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