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坦白”-《勒胡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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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峻把自己當日的所作所為,通過書信向裴該合盤托出。當然啦,所謂“合盤托出”,是指的過程,而非他真實心意。
他可不敢明說,自己之所以殺害鄭林,是擔心對方說服了曹嶷歸晉,則自己再拿不到東莞,甚至于連城陽都可能被迫吐出去……
書信之中,蘇峻先把鄭林當日所言,以及自己駁斥鄭林的話,備悉靡遺都陳述了一遍,然后為自己殺人別找理由。他說:
我本來是打算放鄭林走的,但轉念一想,恐怕他回去以后便拿那套歪理邪說勸說鞠彭,要鞠彭不思華夷之別,不念晉胡之仇,卻與曹嶷約和。以我對鞠彭的了解,此人無膽略、貪安逸,又已經被曹嶷打得焦頭爛額了,很有可能就上了鄭林的圈套。當時的形勢,我軍寡而曹軍眾,倘若失去了東萊方面的對敵牽制,則曹軍可以全師向我,形勢丕變,我軍岌岌可危啊。
再者,若鄭林前往廣固,游說曹嶷,他當然不可能使曹嶷真的罷兵,甚至于棄戈來降,但若言語之中,把在我軍中的所見所聞泄露給了曹嶷知道,也肯定會影響到我其后的軍事行動。
當然最關鍵的,鄭林為青州大儒,素有名望,則他若將自己的糊涂理念四外宣揚,煽惑民心,竟使晉人不再忠勇抗胡,曹嶷定青便易,而我復青為難。那些屁話若再口耳相傳,散播于更為廣泛的地區,對于整個國家的安定和強盛,對于逐胡大業,也必然會產生相當惡劣的影響。
末將念及這樁樁件件,種種可能的后果,不禁惶惑和激憤,短時間內不及細想,這才急遣親信追上去,將鄭林與其從人俱沉于水了。
過后回想,深悔此事孟浪。我不覺得鄭林無罪,但其罪亦不至死,我理當將其拘押起來,等待軍事行動結束后,再交于大都督處置,而不應該專斷自為。正好大都督來信,要我尋訪鄭林,似有欲用之意,在此提醒大都督,鄭林這票腐儒,切不可用,用必壞國。同時也向大都督稟明前情,希望大都督念在我平定城陽、東萊等地有功的份兒上,暫且寬恕了我的魯莽之行吧。
這些殺人理由,蘇峻都是在經過深思熟慮之后,才逐條開列的,相信一定程度上可以消解裴該對自己的疑忌。
在蘇峻想來,鄭林雖為大儒,終未出仕,只是個平頭百姓罷了,則在裴該心里,與一員驍將孰輕孰重啊?這年月當官兒的殺個把老百姓,那算多大的事兒。只是鄭林終為鄭玄之后,就大都督最近請董景道作《姓氏志》一事來看,似乎頗為禮敬鄭學,自己偏在這個節骨眼兒上殺了鄭林,時機選擇的實在太差。
而且你殺鄭林就殺了,為何隱瞞不報呢?你是有跋扈之心,還是有專斷之意?將來這事兒若不慎泄露,搞得輿論大嘩的時候,你會不會想把事兒栽到上官頭上去?倘若設身處地,站在裴該的立場上考慮問題,蘇峻也覺得自己罪不可赦……
但他不能光請罪而已,還得為自己辯解,反正自己心里究竟怎么想的,沒人能夠猜到,猜到了也可以咬牙不認。自己得表現得絕對忠于大都督,是因為鄭林的歪理與大都督背道而馳,并且可能造成相當嚴重的后果,這才不避嫌疑,先為大都督除去此害!
只有這么解釋,罪不罪的另說,大都督對自己的觀感,才不至于變得太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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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一個多月以后,這封信終于呈遞到了裴該的案頭,裴該細細一讀,不禁恍然:原來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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