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在縣城里面,只有出過縣級干部的家族才算頂級。 縣級干部算得上“高干”,退休后還有一定影響力,可以惠及孫子這一代,換句話說,可以保證三代昌盛。 可一個縣城里面縣級干部鳳毛麟角,正縣級領導崗位僅有四個,分別是書記、縣長、人大主任、政協主席,如果人大主任由書記兼任的話,又少了一個位置。 接下來是副縣級領導崗位,有縣委常委、副縣長、人大副主任、政協副主席,也就是“四套班子”領導,再加上少數特殊的副縣級領導,比如開發區黨工委書記、主任,縣委黨校常務副校長.......滿打滿算也不超過四十人。 值得一提的是,在2002年那個時代,不是講“四套班子”,而是“五套班子”,把紀委也算了進來,但紀委副職級別不夠,這樣講從政治邏輯上不通,因此以后越來越少提“五套班子”,而是提“四套班子”。 其中,這些縣級領導不都是本地人,甚至大部分都不是本地人,尤其是書記、縣長等重要領導崗位,根據有關規定要回避原籍,多是上級單位派下來的,干幾年就走了,留給本地人的縣級職務其實根本沒多少。 在職的兩只手都數得過來,再加上退休的幾十個,組成了一個縣城最頂尖的權力結構。 本地人一旦干上縣級領導,必然在實權正科級崗位上浸淫過多年,根基人脈非常深厚,門生故吏遍布全縣,雖然可能只是個人大副主任或政協副主席,但地位不同凡響,甚至能形成家族勢力,不可小覷! 后世2008年,北大某博士在某省新某縣掛職縣長助理兩年,作了一個調查,深度反映了中國縣級基層的官場現狀,發表后引發重大反響。 他的調查稱:“該縣共有副科級以上干部1013人,其中副科680人,正科280人,副處40人,正處5人。從籍貫上看,正科級以下基本來自本縣,副處級以上多為所在地市其他縣人。” “在縣里,具有血緣和婚姻關系的政治家族有161家,其中,產生5個以上副科級以上的大家族21家,5個以下2人以上的小家族140家,這就意味著每十個干部中至少有一個背后有家族勢力,有20%的干部屬于官二代?!? 可以斷言,這21家大家族里面追溯三代,必然有退休縣級干部坐鎮,也就是縣城里如假包換的頂級家族! 調查又稱:“除了21家大家族,還有15家4人型,35家3人型和90家二人型小政治家族,這161家政治家族幾乎把持了該縣大大小小的政府部門。” “近年,政治家族子弟有向紀委,組織,公檢法,縣委辦等核心部門聚集的趨勢,同時向外部延伸........” 調查中提到的小政治家族則是由實權局長、鄉鎮黨委書記、少數幾個大老板構成,人數不超過一百,也可以稱之為一流家族。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