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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仙雖然想跟王文龍生活在一起,但也怕自己以色娛人年老會像自己的生母一樣被王文龍所拋棄。
她總想要同時擁有自己的生活。
她從小受的文化教育很不錯,寫的東西勝過很多男子,不過這年頭女人很少拋頭露面的寫書,女子的才華也不被人所知。
王文龍心中突然生出一種想法,這年頭男頻小說的主要類型已經被開發的差不多了,但女性的讀物市場還沒有被開發。
別人家的女子不寫書發表是因為家中男子不愿意,但如果李國仙跟了他就沒有這方面問題。
所以——如果把李國仙培養成小說家會怎么樣?
李國仙坐在桌前,頗為緊張的看著王文龍審閱她的稿子,而王文龍則越看越皺眉。
“這不是小說,你以前沒有寫過日記嗎?”王文龍放下文稿問。
李國仙搖頭:“沒有。”
“怪不得,小說和其他文章不同,必須讓讀者有感覺,所以文字不一定要漂亮,但是寫的必須是可以觸動你自己的東西。”
“你得把感情投入進去,比如寫女子閨怨,伱就得想象你是那個女子,想想什么樣的情形可以讓你產生孤單感,把那情形寫下來。再比如說寫一個英俊男子,你就得想象出一個你喜歡的男子,把他的行為樣貌描寫出來。”
王文龍一點點的教導李國仙什么叫小說的代入感,王文龍說的非常入神,而李國仙卻越聽越臉紅,把小小的臉蛋悄悄埋了下去,王文龍居然要她在他面前暴露自己的情感,還要寫下來——這事對出生在明代的李國仙實在是有點太羞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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