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我,蘇景明,狎妓?” 蘇良握著一份墨跡新鮮的民間小報,腦袋有些發(fā)懵。 “御史中丞王拱辰、監(jiān)察御史劉元瑜聯(lián)名彈劾,監(jiān)進奏院蘇舜欽、劉巽監(jiān)主自盜,以公費聚私宴,邀王益柔、王洙、江休復(fù)、蘇良等十一名京朝官聚眾飲酒,席間有人與妓女雜坐,有人于服喪期宴飲,有人吟褻瀆圣賢之詩……” 其中,論述各個京官行為罪責(zé)的小字中,有一行字讓蘇良如芒刺背。 “秘書省著作佐郎、權(quán)監(jiān)察御史里行蘇良,履職臺諫不過半月,狎妓縱樂、甘酒嗜音,御史臺建議除名勒停,永不收敘。” 除名勒停,就是開除公職、削籍為民。 蘇良有些慌。 沒想到吃頓酒席竟被冠以如此巨大的罪名。 這里是慶歷四年秋的汴京城,九月十八日。 此刻,已近午時。 蘇良今日休沐,便睡了個懶覺。 哪曾想一覺醒來,御史臺察院書寫人(吏名)老洪前來告知他,其因涉嫌狎妓,已被憲臺停職,并勒令他在家等待開封府傳喚。 出于私人關(guān)系,老洪將新得的民間小報交給了蘇良。 此小報消息始于朝廷內(nèi)幕,真實無誤,每日都會更新朝廷的爆炸性事件。 時效性遠高于五日出一期的朝廷官報——進奏院邸報。 進奏院的主官蘇舜欽已被傳喚至開封府,邸報指定要延期了。 蘇良甚是郁悶。 昨晚,他應(yīng)監(jiān)進奏院蘇舜欽之約,前往汴京城朱雀門外的清風(fēng)樓吃酒,以賀賽神會。 席間所坐,皆為汴京城的青年俊秀、館閣之官。 文人聚會,自然是有酒,有詩,有女人。 席上,喚幾名妓女歌舞佐酒乃是常情,只要不和妓女“雜坐”,便不違大宋律令。 酒酣之時。 難免有人失禮,與歌伎親密了一些,也有人開始吟詩吹牛皮。 這是多數(shù)年輕官員的常態(tài)。 蘇良不得不承認。 小報上,有人和歌伎雜坐為真,有人吟褻瀆圣賢之詩也為真。 蘇舜欽監(jiān)主自盜也算是真。 昨晚宴席經(jīng)費的主要來源,便來自進奏院賣廢紙的五十貫錢。 不過,進奏院一直以來都有這種陋習(xí),并非蘇舜欽獨創(chuàng)。 這些罪過,可大可小,就看會不會上綱上線。 而蘇良在席上,既沒詆毀圣賢,也沒說錯話,更沒有讓任何一名妓女靠近他。 他實在不知,所謂的“狎妓”到底是從何說起。 一名不容私德有失的臺諫官,若被冠上“狎妓”之名。 無異于自絕仕途。 …… 十二年前。 蘇良魂穿大宋,變成揚州城一名十四歲的小乞丐。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