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當下。 李景霖便攤開胡明海旗下的新業務。 給洛詩瑤解釋了一圈后。 連帶著洛詩瑤的眼神都不太對勁了。 “厲害,這胡明海的商業頭腦真的nb,居然可以用這種方式進行資源整合的?!” 在洛詩瑤的感慨中。 李景霖的視線放在了一個新設立的綜藝節目之上。 《我想一起唱》! 這個綜藝模式很有意思。 主打的就是粉絲,素人,或是網紅,和偶像本人同臺演唱偶像自己的曲目。 每一期都會請幾位比較有知名度的歌手。 選取這些歌手的成名曲。 然后,找上一些粉絲,素人,網紅,主播之類的娛樂圈圈外人士,作為歌手嘉賓的同臺演出者。 去一起演唱。 這踏馬不就是雙方彼此之間,最好的資源置換方式嗎? 要知道。 網紅平臺中,歌唱主播絕對是不在少數的! 在進入網紅產業后,胡明海是有這方面的資源的。 而胡明海本身的星輝娛樂,哪怕是現在有些焦頭爛額,但也能請到相當多熱門的歌手。 況且。 這粉絲pk偶像,也是有著足夠的噱頭的。 看起來就很考驗歌手功底。 不然,一個不小心,有可能會被民間大神給ko掉。 這看點,顯然也不小。 很有火起來的潛力。 這么一來。 好家伙。 真就是互相捧,資源互換了。 并且,靠著這么一波操作,表現亮眼的“素人”,那就是新一任的網紅。 表演的好的網紅,可以回到平臺更好的恰飯,引流,助力平臺的發展。 而明星本身,也絕對占據著流量的大頭。 贊助商呢? 不止可以恰娛樂圈這邊的曝光,更可以沾到網紅這邊的曝光,更是有著額外的流量渠道。 這么一波操作。 直接將無數人,再次綁在了同一輛利益戰車之下! “人才,這人真的是人才?!? 李景霖長長的出了一口氣。 甚至有點佩服起胡明海的這個商業頭腦了。 要是換一個人,這絕境,可能真的就是絕境了。 但胡明海呢? 在被約談的強壓過后。 仍然沒有石樂志,更沒有來針對自己這個“罪魁禍首”。 而是直接再次搞出了一波這樣的操作。 不僅及時止損,低調起來,更是直接將劣勢一步到位的轉移成了自己獨有的優勢。 甚至,若是仔細分析一下,變會發現。 這個過程。 不也正是一種另類的,新穎的偶像選拔模式嗎? 只不過,這一次會打上“實力派”的標簽。 噱頭也絕對不小。 粉絲與偶像同臺競歌,可以想象的到,這很有機會成為一部爆款綜藝。 “他啥時候開始啊?” 李景霖嘿嘿一笑。 “這么一看,我都想去參加了?!? “.” 洛詩瑤奇怪的看了一眼李景霖。 “不是,你都這么對人家了,你確定人家還敢讓你上他們的綜藝嗎?” “上啊,我又不是找茬的,我從來也都不是找茬的,為什么不上?” 李景霖嘿嘿一笑。 反正自己又不是針對他胡明海去的。 單純是看看他有沒有搞點歪門邪道的。 伱要不搞歪門邪道的東西,我盯著你干嘛呢? 只要是良心錢,那有錢一起賺唄。 “再說了,只要稍微做點準備.我能不能去,胡明海到時候可就不是自己能說的算了的?!? 資源整合這玩意,的確強。 綁上利益戰車,也的確更穩當。 但有得必有失。 相應的,便是這話語權的降低。 打蛇打三寸。 他胡明海或許可能對我李景霖避之不及。 但.如果自己能給他帶來極其巨大的利益呢? 那他還會拒絕嗎? 他一個人拒絕了,那其他被他綁定在這輛利益戰車上的人會拒絕嗎? 沒有誰的防御是銅墻鐵壁! 想參加一個綜藝,那還是沒問題的。 “這《歌手》綜藝很快就會再度爆紅,將音樂綜藝的質量猛地拉那么一大截,所以,他胡明海想要整合資源,搞這個音綜,那么,嘉賓從名氣,熱度,實力上,都需要有看點和噱頭?!? “而若是在熱歌上,粉絲能唱的比偶像還好,那絕對是巨大的爆點。” 李景霖嘿嘿一笑。 指了指自己。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