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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欄是籍貫,分為本籍和寄籍兩種,需要在本調查區住滿三年以上為本籍,居住六個月以上但不到三年為寄籍,本籍的標記符號是三角形,寄籍的標記符號是畫叉,如果居住未滿六個月,也畫一個叉。”
陳達先生一邊講,一邊在黑板上“x”的旁邊畫了一個“△”。
隨后陳達先生拿起了桌上的一張屬相年齡對照表:
“第六欄是年歲,這一項你們要調查歲數、屬相和生日三項。調查時各位調查員要先問屬相,再問歲數,最后問生日。各位請看一下剛才發給你們的‘屬相年齡對照表’,就是我手上的這一張。我們在之前的走訪中發現,有些人并不記得自己是哪一年生人,但他們往往都記得自己的屬相,這時候各位就可以拿出你們的對照表,根據對方的外貌大致推測出對方是哪一年生人并加以記錄。在生日這一欄大家要統一填寫農歷的生日,若是被調查人不知道或是記不得了,同樣畫叉作為標記。當然也有一種很少見的情況,就是屬相、歲數和生日三項都記不得,調查員就根據對方外貌大概估計一個歲數填上,然后在屬相和生日欄畫叉即可。”
陳達先生清了清嗓子,接著道:
“第六欄是婚姻,婚姻同樣分為三種情況,未婚,已婚,鰥寡。在這里我想重點講一下童養媳和納妾兩種特殊情況。呈貢鄉下有不少招童養媳的人家,這種情況該如何區別已婚和未婚呢?判斷標準很簡單,若是夫妻二人已經圓房,便登記為已婚,若是尚未圓房,則登記為未婚。”
陳達先生表情嚴肅,音調平常,下面聽講的眾人卻露出驚訝的表情,尤其是哪些保甲長們,紛紛低頭嬉笑著交頭接耳起來,似乎陳達先生講得是什么有傷風化的羞恥內容,陳達先生沒有話,只是安靜地看向眾人,一會兒功夫,大家便自知沒趣,安靜了下來,陳達先生繼續道:
“再來納妾的情況,大家都知道,在中華民國納妾屬非法,但我們這次人口普查的目的就是要得到真實準確的調查結果,所以如果遇到納妾的人家,各位需要提前向被調查者明我們會將妾室登記為‘同居家屬’,但不會注明身份,以免引發不必要的猜忌和欺瞞,總之各位調查員們要針對特殊情況靈活應對,想盡一切辦法保證人口普查數字的準確。此外,針對‘鰥寡’我再補充一點,如有離婚而未再嫁再娶者,也按‘鰥寡’記錄。”
陳達先生話音剛落,下面的議論聲更大了,有一個頗年長的保長尖著嗓子道:
“先生,這年頭誰要是離了婚,那可是要給人戳脊梁骨的,我們這兒才沒人干這么丟人現眼的事兒呢!”
那人完引來大家一陣哄笑,似乎每個人都覺得他的十分在理,包括那些教書育饒學教員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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