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集 楚國崛起-《華夏真相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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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桓王十三年春正月,料峭猶寒。陳桓公媯鮑病卒,遺命傳位于太子免。
桓公尸猶未冷,陳佗果然發(fā)動宮變,雇傭刺客暗殺太子,自己登位為君,取而代之。由此國人大嘩,眾臣分崩離析。陳佗前后謀劃十年,叛亂終于成功。
陳佗娶蔡女為妻,其妻風(fēng)流成性,因而向丈夫介紹不少蔡國風(fēng)流女子。陳佗喜歡風(fēng)流,自篡位成功以后,就屢次微服前往蔡國,與諸相好女子淫亂。
陳桓公庶子媯躍,母親也是蔡國人。舅父蔡侯名叫封人,偵知陳佗行跡,遂與外甥公子躍聯(lián)手,派人埋伏于途中,在陳佗到蔡國之時,將其襲殺。
陳佗自篡位為君,至被誅殺篡位,不過八個月而已,壽止四十八歲。公子躍由此終為父兄報仇,奪得君位,是為陳厲公,陳國第十四任君主。
陳佗因為認(rèn)真造反,因而成功;又因為不認(rèn)真為君,又被他人造反成功。
可見民間之事,最怕認(rèn)真二字。
歲月流轉(zhuǎn),風(fēng)云變幻。
周桓王十九年夏,鄭莊公有疾,自覺難起,乃召祭足至內(nèi),進行托孤。
鄭莊公:寡人有子十一人,世子忽之外,子突、子亹、子儀,皆有貴征。子突才智福祿,似又出三子之上。寡人意欲傳位于突,未知卿意何如?
祭足:子忽久居儲位,屢建大功,國人信從。主公若廢嫡立庶,必動搖國本,釀成大亂。
莊公:卿乃體國之言。然子突志非安于下位,若立世子忽,惟有逐子突于外。
祭足:知子莫如父,惟君命之。
莊公:若是如此,我恐鄭國自此多事矣,卿其謹(jǐn)慎,善輔子忽!
祭足:主公付臣托孤之重,臣敢不盡力!
莊公于是傳令,使公子突出京,居于外祖之家,宋國雍氏邑。公子突之母,乃宋雍氏之女,名曰雍姞。雍氏宗族多仕于宋,宋莊公甚加寵任,公子突故被其父置于外祖之國。
五月夏,莊公薨逝,世子忽即位,是為鄭昭公。乃使諸大夫分聘各國,傳遞國書。
鄭昭公繼任為君,因不放心子突,專使祭足聘宋,因便觀察子突行狀。
子突在宋未久,便以思念母親雍姞為由,與雍氏外祖商議歸鄭之策。雍氏告于宋公,宋公許諾為之計較。適逢祭足行聘至宋,宋公暗喜,計議已定。
宋公于是喚過南宮長萬,命其埋伏甲士于朝,暗做預(yù)備,專聽號令行事。
祭足入朝,聘行禮畢,尚未起身,南宮長萬忽率甲士趨出,將祭足拘執(zhí),囚于軍府。祭足疑懼,坐不安席。正在這時,太宰華督攜酒親至,與祭足壓驚。
祭足:我有何罪,為宋公所擒?
華督:先生勿懼,只須答應(yīng)我寡君一事,便即放你歸國。
祭足:未知何事,需要在下效勞?
華督:今有貴國子突,乃我國雍氏外甥,無罪被驅(qū)逐在外,我寡君甚為憐憫。公子忽生性柔懦,不堪為君,先生若能行廢立之事,助子突即位,寡君愿世修姻好,惟先生圖之!
祭足:寡君之立,先君所命。某安敢以臣廢君,得罪天下諸侯?
華督:雍姞寵于鄭國先君莊公,母寵子貴,不亦可乎?且弒逆之事,自平王東遷以來,何國無有?惟力是視,誰加其罪?吾國寡君之立,亦有廢而后興。子必行之,寡君當(dāng)任其無咎;子必不從,寡君將命南宮長萬為將,發(fā)車六百乘,納公子突于鄭。出軍之日,必先斬先生以祭軍旗,子其思之。
祭足聞此大懼,轉(zhuǎn)思自己即便不從,徒然枉死,也是與事無補,于是只得應(yīng)諾。
祭足:惟將軍之計是聽。
華督:既是如此,子須立誓書盟,以免反悔。
祭足:皆依將軍便是。
于是祭足撰寫盟書,簽字畫押已畢。華督滿意而歸,還報宋公。
次日早晨,宋公召喚祭足入宮,使與子突相見;又召雍氏,將廢忽立突之事說明。三人歃血定盟,宋公自為司盟,太宰華督蒞事,并為見證。
子突立誓:此番若能奪位成功,必割三城與宋國。此外奉獻白璧百雙,黃金萬鎰;每歲輸谷三萬鍾,以為酬謝之禮。
宋公:子突之誓,還請祭足署名為證。且子突為君,亦須將國政盡委于祭足,方可。
子突:惟命是聽,不敢有違。
宋公:還請祭足與宋國聯(lián)姻,將己之愛女許配雍氏之子雍糾;并帶雍糾歸國成親,仕以貴國大夫之職。
祭足:臣亦惟命是從。
眾人密謀約盟已畢,公子突與雍糾皆都詐作商賈,駕車跟隨祭足,返回鄭國。
九月朔日,子突等眾人進入鄭都,皆都藏于祭足家中。祭足到此地步,不得不反,但又暗思復(fù)國奇計。尋思已定,便派家人上書鄭公,偽稱自己有疾,不能趨朝。
子忽心懷關(guān)切,命諸大夫俱至祭府問安。祭足埋伏死士百人于壁衣之中,命家人請諸大夫至內(nèi)室相見,與眾人密議。
祭足:實話相告諸公,某非身患疾病,乃為國事而憂。先君寵愛子突,曾暗囑宋公助之。我若不從,宋將率車六百乘,輔突伐鄭,故請諸公商議,何以當(dāng)之?
諸大夫面面相覷,不敢置對。
祭足又道:欲解宋兵,惟有廢立可免。公子突見在我家,諸君從否,愿一言而決!
高渠彌撫劍挺身而起:相君此言,實乃社稷之福,吾等愿見新君!
眾人聞罷高渠彌之言,疑其早與祭足有約,又窺見壁衣有人,各懷悚懼,齊聲唯唯。祭足乃呼公子突至,納之上坐,祭足與高渠彌領(lǐng)先下拜。諸大夫無奈,只得拜伏于地。
祭足拿出預(yù)先寫就表章,逼令眾人在上署名,眾臣又不敢不從。
翌日一早,祭足病愈,率領(lǐng)眾臣上朝,呈獻眾人聯(lián)名表章,陳奏昭公。
祭足:宋人以重兵護送公子突至鄭奪位,臣等不能再奉事公子,望乞恕罪。
宋昭公覽奏大怒,正欲拍案而起,卻見奏簡末尾夾帶布條。抽出觀之,乃是祭足所作密札,內(nèi)有數(shù)語。
祭足密札:當(dāng)初主公繼立,實非先君之意,皆臣主之。宋公囚臣以納子突,臣思身死無益,只得暫許。主公不若從權(quán),暫時避位,容臣乘間再圖迎復(fù)。若違此言,有如日殞。
鄭昭公觀罷密杞,自知孤立無助,乃放棄君位,獻出璽印,然后出宮,單車出奔衛(wèi)國。
九月己亥日,祭足奉公子突即位,是為鄭厲公。
朝中大小政事,由此皆決于祭足。于是只得話符前言,奏請厲公,封雍糾以大夫之職,并以己女許配雍糾,謂之雍姬。雍氏原是鄭厲公外祖家表兄,所以厲公異常寵信重用雍糾,在朝中僅亞于祭足。
厲公即位,公子亹、公子儀恐被殺害,于是皆棄國逃亡,子亹奔蔡、子儀奔陳。
宋公聞?wù)f子突已登君位,便遣人致書來賀,就便索取所許三城,以及白璧、黃金、歲輸谷數(shù)。厲公此時卻又不舍,便召祭足計議。
厲公:當(dāng)初急于得國,以此恣其需索。今若依其所討償付,則我府庫空矣。況我嗣位之始,便失三城,豈不貽笑鄰國?
祭足:依臣之見,可以緩兵之計應(yīng)之。
厲公:何為緩兵之計?
祭足:三城不可割讓,可先以三城貢賦,代輸于宋;白璧、黃金之?dāng)?shù),姑且與其三分之一;歲輸谷數(shù),今歲不付,可以來年為始許之。
厲公從奏,便作回書,令來使還報宋公。使者還報,宋莊公大怒,又遣使往鄭國坐地討索,必欲如約,否則便以兵戈相加。
祭足:宋公受我先君大德未報,今恃立君之功,貪求無厭。當(dāng)初華督弒君而立子馮,先君與齊、魯并受賄賂,玉成其事。魯受郜鼎,我國受其商彝。今不如以商彝還宋,使宋公追想前情自愧;再分頭往齊、魯二國,告立新君,且訴宋人忘恩背德,索賂不休之事。
鄭厲公:任由賢卿安置。
祭足遂具厚禮,遣使分至魯、齊二國。
魯桓公慨然允諾,當(dāng)親至宋國息解紛爭,鄭使自回。
齊僖公向以敗戎之功,感激子忽發(fā)兵相助,此時見子突遣使來求,不由大怒。
齊僖公:鄭君何罪,輒行廢立?寡人當(dāng)親率諸侯,相見于城下!
于是不受鄭國禮幣,鄭使狼狽逃回,向鄭厲公復(fù)命。
魯桓公既允鄭使幫忙,遂遣公子柔前往宋國,訂期相會。宋莊公與魯侯會于扶鍾,魯侯代鄭國稱謝,并求寬減補償數(shù)額。宋公聞此,怫然不悅。
宋莊公:鄭子突受寡人之恩至深,今歸國篡位,便欲負(fù)諾,寡人豈能忘情?金玉之物,或以府庫不充為辭,若三城交割,只在片言,何以不決?
魯桓公:鄭君懼失故業(yè),遺笑列國;故愿以賦稅代之,聞已納粟萬鍾,有何不可!
宋莊公:二萬鍾粟,原在歲輸數(shù)內(nèi),與三城無涉,況所許諸物,皆未及半。明公既替鄭子突出頭,早為寡人圖之!
魯侯見此,知道話不投機,只得怏怏而罷,遣使還報祭足。
祭足聞報,便請鄭伯遣大夫雍糾,赍捧商彝來見魯侯,再請其斡旋。
雍糾:賢公,此乃宋國故物,見請賢公代為納還宋公,以當(dāng)三城之償。更進白璧三十雙,黃金二千鎰,亦求君侯善言解釋!
魯桓公情不能已,只得再約宋公于谷邱相會,呈上白璧、黃金如數(shù),并替鄭國歸還商彝,以當(dāng)三城之贖。宋公見是當(dāng)初本國賂贈鄭莊公之物,勃然變色,佯為不知,言語支吾。魯桓公回國,自秋至冬,并不見宋國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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