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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慣例,這些學室弟子們并沒有機會在園林里出來聽琴的。
這秦國律史上課傳授的都是法律令文書,即所有秦國人都耳朵能詳的秦律十八種。
從《田律》、《廄苑律》、《倉律》、《金布律》、《關市》、《工律》、《工人程》、《均工》、《徭律》、《司空》、《軍爵律》、《置吏律》、《效》、《傳食律》、《行書》、《內史雜》、《尉雜》、《屬邦》到《效律》,都是對核驗縣和都官物資帳目有關制度的規定。
再之外就是《秦律雜抄》包括《除吏律》、《游士律》、《除弟子律》、《中勞律》、《藏律》、《公車司馬獵律》、《牛羊課》、《傅律》、《屯表律》、《捕盜律》、《戍律》共十一種。
過往的律史、法吏對這秦律十八種那都是爛熟于心,背不會這些書全部,就過不了考試。過不了考試就留級。
留級還不是最慘的,留級三次就可以弟子除名了。
可以想象,就是這樣一批又一批經過嚴格訓練的法吏們維持著大秦帝國的基層治理,如此嚴苛細密的法律,簡直是讓那些想要在道德底線上磨蹭一下的法律漏網之魚毫無退路。
當然,如此細密的法律,也會讓很多人感到在這個國家生存,頗為窒息。
因為這個國家充滿了條條框框,在外人看來簡直難以理解,道路上大小便都要處以剁掉腳趾如此嚴重的刑法。
當然嚴明律法得以執行的背后,那是統治階級的權力得到集中統一。
六國的君王當然也想制約民眾,把那已經下滑到沒有底線的道德用個東西約束一下。但是這法變來變去,卻因為君王沒有做好集權的工作,或者說六國君王做集權工作做的沒有歷代秦王做得好,所以他們的變法最后成了歷史上的一灘爛泥,無人問津。
失敗者的過去是沒有人愿意去訪問的。
秦國的法治社會建設持續了足足百年之久,人們可以難以估量當時的秦國到底有多么先進,秦人的文明素質在世界上到底有多高。
秦國可是商鞅、墨家相里勤聯合打造的理想社會,這里用法度作為統一的道德。至少在一開始,秦國是一個充滿了自我革命精神、渴望走出泥潭的國家。
在歷史上,過去或者后來都沒有這樣一個國家做過如此的嘗試。
在老秦國的國都之內,國民絕大多數還是尊崇法律的,因為秦國的法律就是為了制約權貴,保護庶民的利益。
簡單來說,就是不讓狼把羊全部吃光。
但是后面的大秦帝國就變味了,從皇帝開始帶領所有的將官們一起去吸血民眾,從皇帝開始帶頭包庇自己的親信使其游離于法律制裁之外。
用商鞅的法律變相地維護了自己的利益后,卻用法律捂住民眾的嘴,讓民眾承受更多的剝奪和傷害。
徹底地破壞了民眾心目中對于法律的信任,秦國的振興崛起源于法保護了底層庶民的利益,約束了貴族的行為;
而秦國一夕之間的分崩離析,也源自于法律成為了皇帝一個人驕奢淫逸、對于民眾予取予奪的工具,法律不能再維護底層庶民的利益,更加無法約束民眾。
顯然不是制度出現了什么問題,那就是人了。
法家之酷吏,手中掌握了法律條文的解釋、宣讀、案件判定、還有商鞅當初制定的規矩,在對民眾做完宣判之后,要對涉及案件的每一條法律條文對民眾加以講解,為的就是讓民眾得到審判之后,還能從中學到法律知識,官司輸了,也輸的心服口服。
如此完美的、人性化的制度設計,在執行的時候可能變得一團糟。
也許大秦帝國末年,陳勝吳廣起義的那一段時期,秦國的問題不是秦吏太少了,而是秦吏們都忙著討好高官,對庶民的訴求聽之不聞,視之不理。
法律,失去了它應有的保障作用,隨之而來的就是帝國的崩塌。
淳于越、張蒼等大臣,他們過去是沒有資格對秦吏的這些事指手畫腳的。
整個秦吏階層,過了足足百年的優渥日子,早就忘記了自己的權力源自于起早貪黑、面朝黃土背朝天的庶民,那一雙雙狹長的眼睛里看見的只有官位、只有金錢。
張蒼對酷吏那是一貫忍也不是,不忍也不是。但是他無從改起。秦國強大考的就是法度,結果法吏隊伍們變成這個樣子,簡直讓人感到可怕。
所以淳于越執掌了帝國太學,根據秦二世的詔書開始對學室課程有所改革。
這就是這幫學室弟子們,今天能夠破天荒在杏樹園子里聽音樂的原因所在。
上一代的法吏們,已經開始一個個變節了。
沒辦法,軍工爵者多了,一旦這批人掌握了一定的權力,為了子孫后代考慮,他們當然選擇把孩子們送入法吏隊伍之中。
在秦國的歷史上,秦人心目中值得敬仰祭祀的,除了祖先之外,再就是法。法就是秦國人心目中的最高信仰。
把后代孩子們送去學室學吏,從此不用再拿命掙地位權勢富貴,比起在戰場上廝殺好太多了。
從羊群里脫離出來,變身成為狼后,新狼們對羊群開啟了新一輪的獵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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