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顯然,在奇拉瓦迪看來,局面已經十拿九穩(wěn),就等著常浩南點頭了。。 必須承認,對方在來華夏之前絕對是做過功課的。 要知道,那可是整個亞洲范圍內的獨家代理權。 也就是說,以后所有亞洲國家,但凡想要購買C.B.法拉利公司的機床設備,或者售后服務,都只能去找火炬和C.B.法拉利成立的合資公司。 就連意大利母公司都不能直接在亞洲范圍內進行銷售行為。 而且還是以超低價供貨。 高精度機床,成本價上浮20%。 就跟白送差不多。 至于那賬目價格和實際價格中間的10%,就更不用說了…… 不得不說,這個條件,確實太符合這個年代華夏企業(yè)的胃口了。 作為經銷商,甚至可以不用投資一座廠房,只要有個像樣的辦公地點就可以了。 然后就是按照客戶要求向一定來訂貨,從中間倒一手就能賺到巨額利潤。 甚至于,倒這一手都可以只是程序上的。 設備直接發(fā)到客戶手里就行了。 完全是躺著就能賺錢。 而如果常浩南更不當人一點,甚至還可以利用火炬集團在華夏航空工業(yè)系統(tǒng)里面的影響力,讓全華夏的航空制造企業(yè)都使用C.B.法拉利的產品。 要知道,華夏過去根本買不到這種功能不受限的高精度機床。 他這么干,不僅不會有任何風險,反而還是大功一件…… 也難怪奇拉瓦迪覺得自己可以穩(wěn)定拿捏。 換個其它人,別說點頭,直接跪舔都不稀奇。 只可惜,他今天遇到的是火炬集團。 常浩南對于成立合資公司并無偏見,但對方提出的“合作”方式實在是過于買辦了。 真要答應這種合作方式的話,火炬集團雖然可以在短時間內賺到大量的錢,并且還能借著機會讓整個華夏用上過去不敢想的先進設備,但是對于華夏的工業(yè)發(fā)展本身,卻沒有太多推動作用。 這就是舍本逐末了。 這種錢,拿著比較燙手。 因此,一番刻意裝出的深思熟慮之后,常浩南在奇拉瓦迪驚訝的目光中搖了搖頭: “奇拉瓦迪先生,我支持應該成立一家合資公司的想法,但是,你剛剛說的合作方式,恕我無法認同。” “提供專利和技術的排他性使用權,不符合我們公司的經營理念,也不利于機床產業(yè)的公平競爭。” 常浩南直接就是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把奇拉瓦迪給整不會了。 但緊接著,前者便又表演了一個圖窮匕見: “不過,我們可以換一種合作方式?!? “成立合資公司的形式不變,但你剛剛提到的新型加工中心,則由我們雙方共同投入資金和技術,以產權比50:50的形式進行聯(lián)合研發(fā),研發(fā)完成之后則在華夏和意大利分別進行生產?!? “這樣,由于機床設備本身就有我們火炬集團的知識產權在其中,自然也就能形成排他性的使用權,別說是歐盟,全世界范圍內都可以是獨一份……” “奇拉瓦迪先生覺得如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