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0章 孤注一擲-《重生宋末之山河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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怯薛和侍衛親軍雖然都是中央宿衛軍隊,但在職能上有明確分工。怯薛負責皇帝的安全,掌管宮城和斡耳朵的防衛,一般不外出作戰。侍工親軍則既要負責元朝兩個都城大都和上都的安全以及“腹里”地區的屯守,又是朝廷用以“居重馭輕”的常備精銳部隊,隨時可以派出去作戰。
隸屬關系上二者亦不相同。怯薛由怯薛長掌管,直接聽命于皇帝。侍衛親軍由各衛都指揮使司掌管,除東宮、后宮衛軍外,均隸屬于專掌軍政的樞密院之下。兵員征集上的差異也很明顯。怯薛成員主要來自蒙古各部,侍衛親軍士兵則不僅來自中原、江南的漢軍、探馬赤軍和新附軍,原來附籍在蒙古軍中的色目人和流亡的蒙古子女等,亦是重要來源。
按照元廷的規定,充當侍衛親軍的必須是精銳士兵,總人數在二十萬至三十萬之間,其中漢人士兵約占三分之二。因此侍衛親軍成為元軍的中堅力量,取代了蒙古國時期怯薛作為全軍“大中軍”的軍事地位。但是隨著大宋的滅亡及大規模戰事的結束,侍衛親軍的軍事職能也隨之減弱。
所以侍衛親軍的職能除了保衛京師、參加重要戰事外,又多了項屯田的工作。而侍衛親軍的屯田聲勢浩大,在元帝國很多地區都有,其中侍衛親軍在兩都之間的屯田很重要,規模也很大,朝廷為其撥發牛、種、農具,設立屯田官管理,進行水利設施建設,可奇怪的是效益卻不好,不但無法滿足各衛軍儲供給,還時常需中央的賑濟,撥付部分軍餉。
國家給付生產工具,又有大量的廉價的勞動力,可收入不夠支出,放在今天人眼里絕對是不可思議的,但曾在西北統軍的玉昔帖木兒十分清楚其中的門道。蒙古在成吉思汗時期就確立了軍政合一的千戶制,屬民戰時上馬為兵,平日下馬為民。千戶制的好處很多,而最重要的卻是省錢,國家平日無需出錢養兵,戰時士兵也是自帶武器、馬匹、裝備,基本上沒有投入,可以節約大量的國家資金,緩解財政壓力。
在元朝建立后,忽必烈雖然對軍制進行了革新,可依然沿襲了這種制度,形成了新的軍戶制。蒙古軍作為國家的精銳,在大規模戰事結束后,大部分返回草原,遇到戰事,依然是傳檄召集,拉出來作戰。組建侍衛親軍基本使用了兩種不同的方式。
一種是根據軍事或者政治的需要,由朝廷下令在指定軍隊內選調精銳士兵,集中到京城,編組成侍衛親軍;這里面也包括從原有的衛軍組織中分編出新衛的建置。漢人衛軍和蒙古衛軍的編組多采用此種方式;另一種是皇帝授權給某個有功之臣,由他來征集同族人或同類人,編組成新的衛軍;色目衛軍的組建多采用這種方式。
前一種方式顯然是受到中原傳統軍事制度的影響,在中原立國的王朝大多從地方選軍入衛京師。后一種方式則是受到早期蒙古軍事制度的影響,用編組蒙古千戶的形式編組侍衛親軍,有功之臣可以自己征集下屬并實施管理。
但是由于侍衛親軍中編入了大量的漢軍,難以如蒙古等游牧民族一樣的生存方式,需要大量的糧草補給和掙錢養家,所以需要‘養’,朝廷便制定了相關政策發放軍餉,還有臨時補貼、戰時津貼和戰功獎勵。比如“出差”,像押運餉銀、抓捕逃犯之類的,都算“出差”,就有的補貼,官兵有紅白喜事也有國家補助,戰時津貼則包括開拔前后給的行裝費、鹽菜口糧等雜項,打仗的時候,士兵的收入可以達到平時收入的數倍左右。
這一切在玉昔帖木兒來看,朝廷的整個行為邏輯從根本上講,其實并沒有把侍衛親軍當‘兵’來養,而是當做‘看家狗’看待,平時喂剩飯,戰時扔骨頭,再對奸淫擄掠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就能對付天下的‘亂民’了,至于說國防,那是不必考慮的,反正天朝有一副龐然巨獸的大架子,一般人還真不敢挑戰它。而國家也不會掏錢白養著,那么就讓他們屯田實現自給,以便廢物利用。
而玉昔帖木兒卻看得很清,,任何一個政治集團都存在內部的分層,上層貴族由于擁有諸多政治、經濟特權可以有效變現。侍衛親軍中同樣如此,作為統治階層的蒙古人和特權階層的色目人可以恣意妄為,奪占屯田、侵占公產,奴役手下的官兵。而侍衛親軍的底層漢軍官兵,在朝廷軍戶制的約束下無力脫身,在上層的剝削下日漸貧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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