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五章 上了一課-《醉寶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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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只盤是一只折腰青花淡描花卉盤。這種紋飾是典型的官窯紋飾,而這只盤的紋飾工整、畫工流暢、筆觸細膩,明顯是相當有功力又熟悉這種圖案的御窯畫工畫的。此外這個盤的形制、尺寸、修腳也都符合官窯的特征,初步判斷應該是官窯。
不過這類官窯基本上都是斗彩,而且從這只盤淡描的畫法和圖案的留白來看,應該是為了要制作成斗彩盤的。這只盤的圖案已經(jīng)完成,并且入窯燒制好了。一般來說,瓷器在這道工序完成以后已經(jīng)算完成了大半了,實在沒有理由不上彩的。
那么為什么這只盤已經(jīng)在青花圖案畫好,入窯燒制好了以后沒有上彩最終完成呢?這是和官窯生產(chǎn)的嚴格密不可分的。柳亦辰當時認為基本的原因有兩個:一個就是款識的原因,道光官窯慣例是以六字篆書款,這個盤的款卻因為寫字工的疏忽寫成了楷書。
不過這個恐怕還不是最嚴重的,更嚴重的是這個盤在圖案畫好,上窯第一次燒好后出現(xiàn)了嚴重的窯傷。這個盤的窯傷在底傷,有不少條的窯裂,而且相當明顯和嚴重。
為什么說這些窯裂是入窯燒制過程中產(chǎn)生的,而不是在入窯前就存在的呢?如果仔細看這些窯裂,就可以發(fā)現(xiàn)有一處窯裂把制字的反刀旁“亅”從中劈開了,而年字的豎邊也被一條窯裂斷開了。所以很明顯這些窯傷在入窯之前是沒有的。
正是因為款識和窯傷的原因,這只已經(jīng)耗費了相當多功夫的盤子就沒有繼續(xù)進行下一道工序。按道理來說這樣被淘汰的盤是應該被毀掉或者入庫存儲,不能流傳出去的。不少古玩收藏者都認為官窯在除了戰(zhàn)亂時期以 亂時期以外,或者是清朝滅亡后是不太可能流入民間的。
其實柳亦辰認為這種看法是錯誤的,為了更好的能夠了解這一點,我們必須要對官窯的制作先做一個簡單的了解。清代官窯的生產(chǎn)有一套非常嚴格的典章制度,從形制,大小,選料,圖案,色彩,款識,品質等方面都有規(guī)則制度可循。
不過也不是所有的官窯都象很多人相象的那么高質量,特別是在經(jīng)濟情況不好,社會動蕩,政局不穩(wěn)定的時代,官窯的品質也就下降了。一般說來,清代后期的官窯瓷器質量很多時候都不是太高,這一時期品質好的官窯瓷器相對就更為難得。
而且官窯也是有等級的,皇帝、太上皇、太后、皇后所用的瓷器等級就高,一般質量控制的也就更嚴格,品質一般比較好。而嬪妃已經(jīng)其他宮廷人員使用的等級就低些,質量相對的也差些。而一些特別為皇帝欣賞所生產(chǎn)的瓷器,等級就更高,可以說是當時工藝所能達到的極限。
清代康熙、雍正和乾隆不僅選派官員到御窯廠監(jiān)督窯務,親自過問官窯瓷器的制作,還常常直接下令燒造某些品種的瓷器,像這樣皇帝直接要求的瓷器,當然品質是最好的。比如乾隆六年,乾隆還因為燒造的上等瓷器釉色不佳,遠遜雍正瓷器而讓怡親王寫信去訓斥當時的陶督辦唐英。
大部分質量不符合宮廷要求的瓷器,如果是有嚴重窯傷或者損壞等嚴重毛病的,一般都是就地銷毀,不允許流傳到民間。而一般的小毛病或者是因為釉色釉水不夠好而淘汰的,按照督陶官唐英在乾隆八年的“請定次色瓷器變價之例以杜民窯冒濫折”中所說的,在雍正六年以前都是“隨散貯廠署,聽人匠使用,破損遺失,致燒成之器皿與原造之坯胎,所有數(shù)目俱無從查核”。
也就是說那些次品基本上都是存儲在御窯廠的庫房里,任由御窯廠的工匠和差人使用的,以至于破損和遺失的瓷器沒有辦法統(tǒng)計。而自雍正七年開始,遂“將此次色腳貨,按件酌估價值造成黃冊,于每年大運之時一并呈進交貯內府。
有可以變價者,即在京變價,可有供賞賜者,即留備賞用”,到乾隆八年初“總屬如此辦理”。也就是說自雍正七年開始,一些釉色不好的淘汰官窯在運送到京師后,被皇帝賞賜給了官員或者變賣出售了。
到乾隆七年六月,乾隆皇帝更是諭旨道:“嗣后腳貨,不必來京,即在本地變價。”也就是說,淘汰下來的官窯不再耗費大量人力物力運送到京城,而改就地在景德鎮(zhèn)變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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