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有些時候,寫歌的這些人,腦子里就是有那么一種偏執。 他要是聽了你的演唱,覺得你沒有唱出他想要的那種感覺,沒有唱出他想要的那種味道,就不讓你唱! 尤其是那種從未在外面發布過的歌! 這屬于新歌,新歌在沒有拿到版權,或者是沒有作者的允許時,是不可以在外面傳播的。 因為,傳播完就成了二手歌了,到時候不管賣給誰,怎么合作,價格方面肯定都大打折扣。 而且,不經過別人的允許就發布,這也是侵權行為。 萬一蘇木也是那種偏執的人,聽完之后不滿意,不讓李佳瑩唱這首歌,要繼續留著,等以后遇到更合適的嗓音,再發表這首歌,那,兩人就白高興了。 因為,蘇木要是不讓她們唱,她們在這暢想的再美好都沒用。 “要不,你先別讓他聽你唱的歌,你先發個消息,問問他的意思?”劉艷道,“不行的話,咱就多出點錢,直接談版權。” “那多少錢合適啊?”李佳瑩道。 劉艷沉默了一會,道:“200萬應該不少了吧,他在這個音樂圈也不出名,咱花200萬買他這首歌,應該夠意思了吧?” 200萬? 李佳瑩點了點頭:“確實不算少了,那我現在就給他發消息問問。” 說著,李佳瑩打開自己的手機,直接給蘇木發過去了一條消息。 ....... 與此同時! 海城財經大學,會計專業三班的教室最后排角落,就在蘇木抱著專業課本,瘋狂補那幾天被拉下的課程時,突然,被他放在一旁的手機屏幕亮了起來。 李佳瑩的消息? 都過去了這么長時間了,總算是回信了。 正好學的有些累了,他拿起手機,就打開了李佳瑩發來的消息。 李佳瑩:“哇,蘇木同學,伱創作的這首歌真的太棒了,我太喜歡了,這歡快的旋律,我簡直愛死了,把版權賣給我好不好,求你了(感動表情)!” 看到李佳瑩發來的消息,蘇木一下就樂了。 看來,她已經研究過《第56首歌》了。 不過,想買《第56首歌》的版權就多余了,因為,他壓根就沒打算賣。 畢竟是在異世界排名第56的歌。 賣個幾百萬吧,有點侮辱這首歌。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