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如果按照被告方訴訟律師進行的陳述。 謝亮的行為,完全屬于卡bug了。 提前通知李飛,讓他們離開陳斌的家里面。 等同于說在當時謝亮到達的時間點,李飛他們不屬于非法侵入住宅。 畢竟李飛當時站在門口呢,沒有進入陳斌家里面,當然不屬于非法入侵住宅。 謝亮等人“沒有證據”,只能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合法合規,完全沒有任何的毛病。 也就是說,在規章制度的規則內,利用規章制度,合理合法。 在蔣東林陳述的這個過程當中。 當時謝亮到場,沒有看到李飛進了陳斌家里面。 所以從主觀上默認,李飛等人沒有非法侵入陳斌家里面。 即,不能預見陳斌和何麗娟的危險,不構成玩忽職守。 嘖嘖 牛啊! 所以這是事先通過氣,不想留下任何的把柄吧? 對于謝亮的行為,蘇白算是看出來了。 這叫什么? “合理規避。” 嘖嘖.… 6到飛起!. ….…. 審判場上,宋遠輝在聽完被告方當事人的陳述,看向蘇白繼續開口: “被告方陳述完畢,請問控告方有沒有需要繼續補充的.….?” “有的審判長。” 蘇白舉手示意。 “審判長,我方針對于被告方的陳述有疑問。” “請陳述。” “好的。” 聽到宋遠輝的話,蘇白點了點頭:“審判長。” “根據檢方提交的資料和口供,在謝亮了解到討債的這個情況的時候,在趕往陳斌家的時間點,有過和討債的老板,進行過電話交流。” “這個電話交流的內容是什么?” “為什么會有這么一個電話交流?” “再有,根據我方當事人陳斌的口供,李飛在謝亮等人沒有趕來的時間點,是在陳斌的家里面的。” “可是.” “在撥打完報警電話,李飛那邊也接過了一個電話。” “在掛斷電話后,就從陳斌家里面走了出去。” “沒多長時間,謝亮等人趕到,也就是謝亮見到的,李飛等人站在陳斌的家門口,對于陳斌和其母親何麗娟進行辱罵!” “在這一過程中。” “李飛接到的電話是誰的電話?” “是討債老板的電話!” “根據現場的討債人員,以及李飛手機中的通話內容,可以知曉這一點。” “那么基于以上,謝亮給討債老板打的是什么電話?” “我想請問被告方當事人謝亮,你當時為什么要給討債老板打電話,電話的具體內容是什么..?” “你怎么解釋,在你給討債老板通過電話后,李飛等人離開了陳斌的家,站在了門口,不構成非法入侵住宅的條件?” “相當于說李飛等人的這種行為,合理的規避了被驅逐的條件。” “我方有權利合理的懷疑,謝亮的這一行為,就是為了給梁興遠通風報信,讓其通知討債人員規避非法入侵住宅。” . …. “再有。” “在當天謝亮抵達處理這一場糾紛案件的時候。 陳斌和謝亮主動的表明過,李飛等人闖入過他們家中。 可是謝亮當時對于這件事情并沒有任何的回應。” “只是對于李飛進行口頭上的警告。” “這樣的做法符合正常的行為嗎?” “對于以上的行為,我想請被告方當事人謝亮進行回答。” 面對蘇白的詢問。 謝亮將求助的目光轉移到了蔣東林的身上。 他心里有鬼。 肯定不能正面回答,但是如果撒謊.… 撒謊必然有漏洞,如果漏洞被人抓住,那么結果可想而知了! 蔣東林看出來了謝亮的想法,微微皺了皺眉,但是沒有說話,也不想幫謝亮說話。 刑事訴訟的關鍵就是在這。 律師可以幫當事人進行陳述。 可是如果后期調查,當事人翻供了,那么律師作為委托人,陳述的內容和當事人翻供的內容有著巨大的區別。 律師陳述的內容,相當于當庭做偽證! 是能把他給送進去的! 所以面對謝亮的求助,蔣東林全當沒有看到。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