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基本上農會會長和鄉長要想往上升級,這一關是必須要過的。 隆武十三年以后,要是任期內出現了商戶坑害農民的情況而農民無處伸冤,那是很嚴重的,涉事基層官員就可以卷鋪蓋滾蛋了,嚴重的還要坐牢。 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甚至連為民伸冤都做不到,要你何用? 當然,蕭如薰也知道這些商人的尿性,所以給了他們一個特殊渠道。 如果覺得這樣麻煩,不想和政府正面剛,又心黑不想付太多錢,或者找不到足夠的勞動力,可以來找政府,申請租賃一批倭人或者北虜給你做工,直接付錢給政府,不用給他們工錢。 至于怎么用,怎么操作,政府不管,但是死了要賠錢,到時間了不能送回來,你得賠錢,一個人幾個錢這樣的價格提前訂好,政府給你完完整整的送來,你要完完整整的送回去,不然賠錢。 當然往往這樣做的操作性更大,更方便商戶節省成本,所以這個政府提供的業務還蠻受歡迎的,能給政府提供不少收入。 但是因為有些商戶過于心黑,不聽政府勸告凌虐倭人和北虜過甚,導致暴動,曾經還在天津鬧出過倭人忍無可忍縱火焚燒工坊燒死不少人的事情。 大秦律法只保護大秦子民,不保護戰俘,戰俘死活政府不關心,只要付錢就好,但是一旦涉及到了大秦子民,事情就大條了。 那戶商家主人被罰到傾家蕩產還被發配去做苦力,家產都用來償還被火燒死的做工農民的家屬了,至于那些倭人,第一時間就被天津警察部隊出警滅了。 大秦律法不管戰俘如何,但是如果出了問題傷害到大秦子民,就直接追究商家的責任,不問緣由,直接追究,這種做法極大的震懾了一批連飯都不給戰俘吃的商家,使他們的行為趨于規范化。 至少讓人家吃點飯是吧? 飯都不給吃還強一天干活九個時辰以上,也難怪那些倭人要不顧后果的暴動了。 但是如果那些倭人沒縱火燒死做工的農戶,估計這個商家也不會被罰到傾家蕩產自己還要去做苦力,家人也被牽連,最多也就是罰錢了事。 但是由于這樣實在是很節省成本,為了多賺一點錢,那些商戶是不會放棄這條渠道的,他們還是不斷的租賃戰俘來做工,甚至給政府培養出了一批熟練的戰俘工,很受歡迎。 因為這種高強度不把人當人的用法,到隆武二十年,倭人總數下降了三分之一,北虜戰俘總數也下降了三分之一,但是非常可喜的是,大秦的建設和收入是年年攀升的。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