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三章 三教之分-《大明測字天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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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活佛嘆息道:“久聞蕭天師是雄辯之人,今日一見,果然不假。
天師這番話,看似將佛教捧到三界之首,其實在影響力上,反而被降到了最后啊。”
蕭風肅然道:“活佛,我對佛教從無惡意,只是我修的是入世道,希望能富國強民,塵世見功。
佛教講求脫離苦海,西天極樂,我身上羈絆太多,很難靜心修佛。但我并不反對其他人修佛。
藏區也好,中原也罷,只要百姓是自由選擇的,無礙他人,不違反朝廷法度,都可自由修行。
說到這里,藏區同意朝廷設置流官學宮,允許百姓自由選擇是否信佛之事,不知推行如何?知府大人?”
蕭風說最后一句話的時候,目光看向了還在埋頭干飯的知府。
知府本來被眾人無視,正在化悲痛為食欲,此時忽然被叫,忙不迭地擦去嘴角的食物。
“大人,這個……這個……是否容宴會之后,下官再詳細向你稟告?”
蕭風早就看出知府的郁悶心情,心里也猜到了七八分,此時淡然一笑。
“不必,這里是大明領土,在座各位都是自己人,你但說無妨。”
知府深吸一口氣,然后又吐了出來,挺直了腰桿兒。
他聽出了蕭風話里的意思,這個官當得也確實太憋悶了些,既然娘家人給撐腰,他也豁出去了。
“回稟大人,藏區過去一向是兩權并立的,以拉薩為中心的各地寺廟,和各地的土司府,共同掌管權利。
塵世間的權利由土司府掌管,與神佛有關的權利由寺廟掌管。但實際上,遇到任何事,兩邊都會互相通知一下。
土司的權力來自于自己的軍隊,來自自己的土地、農奴和奴隸;但寺廟也有自己的僧兵,也有自己的土地和農奴。
所不同者,寺廟不養奴隸,因為這聽起來和佛法里的眾生平等是相違背的,所以寺廟會把奴隸交給土司換取土地。”
蕭風皺了皺眉:“農奴和奴隸有何不同嗎?為何土司有農奴和奴隸,寺廟就只有農奴沒有奴隸呢?”
“大人,其中區別,下官也是入藏后才弄清楚的。農奴相當于漢地的佃戶,租土司或寺廟的地來耕種,交租子服徭役。
而且農奴也分為兩種,上等農奴叫‘差巴’,下等農奴叫‘堆窮’。兩者的主要區別在于是誰的農奴。
種的地直接來自土司或寺廟的,就屬于‘差巴’,他們只需要聽從土司或寺廟的命令,種地辦事即可。
而‘堆窮’種的地,則是來自于土司或寺廟下級的農奴主。
比如一些買了地的商人,土司的一些仆從,或是發了財的差巴,也可以變成小的農奴主。
不管是差巴還是堆窮,他們比起漢地的佃戶來,自由度要低很多。
除非他們所屬的地主同意,否則是不能離開耕種的土地,自由流動的。
但即使這樣,農奴也還是比奴隸要好很多。藏區的奴隸,就像漢地簽了賣身死契的奴仆一樣,整條性命都是主人的。
這些奴隸大多是破了產的農奴,一旦成了奴隸,除非為主人立下大功,得到恩赦,否則一輩子都是奴隸,子女也是奴隸。”
蕭風嘆了口氣,太陽底下無新事,大明朝的奴仆死契,也曾是自己的一塊心病。他曾想推動廢止,但阻力極大。
所以他曲線救國,到現在,這樣的死契在漢地已經漸漸消失了,因為失去了產生的土壤。
賣身死契主要產生于破產的百姓,遇上災年,遇上疾病,活不下去了,不得不賣兒賣女,或自賣自身。
只要百姓病有所醫,災年能及時得到救濟,輕徭薄稅,平時攢些家底,這種賣身死契自然也就漸漸消失了。
剩下的除了官方登記造冊的罪奴外,就是被拐賣的人口才會賣死契了,如今朝廷嚴查,敢買的也少了。
隨著丐幫移民去種土豆了,拐賣之事也大幅減少,剩下還在堅持拐賣事業的個體戶,朝廷基本抓一個殺一個,也成了夕陽產業了。
想不到,在這藏區之地,這些性命如牲畜草芥一般的奴隸,仍然如此普遍。
蕭風沒有深究這個問題,畢竟大戰在即,他不想節外生枝。打完仗回來,這些事再慢慢琢磨不遲。
“我問你的是,藏區之地,如今百姓是否信佛,已經可以自由選擇了嗎?”
「我想問的是,手里的票,該催的更,是否已經都搞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