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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里的大部分人,都是零散召集來的。因為這邊村落的規(guī)模本來就不大。自然形成的聚落,經(jīng)常只有幾戶人家。就算一起逃亡,投奔這里,也算不上多大的組織,很容易就能融合進新的集體里。
但是,也有一些人,是詔安來的“自由人”武裝流民團伙——其實就是土匪。他們的組織,大部分也很小,偶爾有規(guī)模比較大的,也被上級先打散了。不過神父對這些人還是不放心,覺得他們肯定都有前科,因此一直盯著這幫人。
團伙前成員則辯解說,自己早就洗手不干了。而且要是認真去查的話,這片大地上,就沒有干凈的人。
其他人一般喜歡宣稱,自己是老實巴交的農(nóng)夫,一直在村落里定居,每天就是老老實實地種地過日子。但想想都知道,怎么可能是真的。
這種幾乎沒有管理的地方,唯一有意義的法律,就是村民之間默認的公約。但凡想想都知道,這種粗疏的規(guī)則,肯定不會保護外來人。在村子內(nèi)部,都未必會公平。
因為種田所得往往不足以生活,所以農(nóng)民也普遍會做一些副業(yè)。村社里,有時會組織大家做點手工產(chǎn)品,或者跑跑商——當然,這些業(yè)余工作里,也包括一些來錢很快,但是按照羅馬法律,不太合適的部分。
村落之間如果沒有沖突,也不是因為他們畏懼法律,而是因為離得太遠了,或者互相都消滅不了對方。要是其中一方明顯更強大,或者遇到勢單力薄的群體——比如防備不足的商隊,那大家也肯定會想要做些什么的。
這些農(nóng)民,根本不是什么淳樸老實的人,相反,他們都狡猾得很。很多時候,反而是那些不夠強大也不夠滑頭,應(yīng)付不了各路頭領(lǐng)的人,才會被迫逃出領(lǐng)地和村社,去當“自由人”。
而他們這邊,其實也不是單純的強盜。這都不是道德的問題了,而是以這里的貧瘠程度,就不可能養(yǎng)得起專業(yè)的脫產(chǎn)強盜團伙。
因此,大部分時間里,他們這些所謂匪幫,其實也是在捕魚、放牧、打獵,當然也會種地。不過,因為他們更喜歡占據(jù)河灘草地之類的地方,所以也經(jīng)常參加貿(mào)易。可能這部分份額,會比普通農(nóng)民高一些。
而既然貿(mào)易,就免不了會互相動武的過程,因為商人更不是什么良善群體。敢在這片大地跑商的,都是有背景、有實力的狠人。
他們確實會覬覦商隊,乃至被其他大匪幫邀請,嘗試攔路打劫。但有時候,商隊也會打劫他們。像威尼斯人經(jīng)營的商隊,在各地都吃得開,就經(jīng)常順手把他們老巢端了,把匪幫成員都抓走,賣到別處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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