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但現在的大明,對于女子貞節這塊,也是高度的重視和提倡。 李氏雖然殺了人,但是卻很符合大明現在的國情。 現如今,大明推行的思想,是以儒家思想為主流。 儒家經典《禮記》說,“父之仇,弗與共戴天”,這就是“父母之仇不共戴天”的由來。 《禮記·檀弓》還記載:子夏問于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寢苫枕干,不仕,弗與共天下也。遇諸市朝,不反兵而斗。” 孔子的意思就是說:如果身負父母的血海深仇,誓不與仇人共處蒼天之下。不要做官,睡草墊枕盾牌,等著報仇。 如果在公共場所遇見仇人,也不用回家拿兵器了,直接沖上去開干就是。 而現在李氏的為夫報仇,顯然也是符合儒家的主流思想。 這樣類似的案例,在唐朝武則天時期,曾經出現過一次,武則天的定奪,先是赦免了當事人,而后又因為其他官員的上奏,說其觸犯了王法,便又將其賜死。 同樣的難題,放在了朱元璋的身上。 大明可沒有后世勞改的概念,也不存在坐牢的刑罰。 像是那種牢獄之災,坐牢數年,甚至是數十年,那并不叫刑罰,而是叫作待審。 也就是目前這個案子,暫時不好判,當事人就在牢里等著吧。 至于等多久,這就看案子的案情什么時候清晰了,真相大白了,再來決定是判怎樣的刑罰。 古代刑律對于蹲牢房的時間并沒有一個嚴格的規定,有些得罪人的倒霉蛋,可能就會在牢里蹲一輩子,而他們坐牢的理由其實就是待審,不審不判就永遠是待審狀態。 對于李氏這樣的婦人,判案確實很棘手。 符合她的刑罰,要么就是無罪釋放,要么就是流放或賜死。 各中的重點就在于情和法之間的分寸把握。 李氏殺子,是因為對丈夫的深愛,已經凌駕到了母愛之上。 這樣堅貞的情感,顯然引起了朱元璋的共鳴,當初的大妹子為了他,何嘗不是連自身都不顧了。 在聽到這個案子的時候,朱元璋就不由想起了曾經,那個最關鍵的時候。 是朱元璋在加入起義軍后,遇到的生死危機。 那是朱元璋受到猜忌被關押,連吃食都是問題的時候,是馬皇后忍受饑餓,節食給朱元璋吃,得以存活。 而后更是為了一口吃的,去廚房幫忙,趁人不備她將一張剛剛出鍋的烙餅貼在胸口,用衣襟掩飾起來,并帶給了朱元璋。 當她從胸前取下這塊烙餅的時候,已經是被燙出了一個焦疤。 彼時李氏的情感,雖有些扭曲,但對丈夫的這種愛,得到了朱元璋認同。 最后,朱元璋赦免了李氏的罪過。 早朝過后,華蓋殿中。 朱元璋對朱英問道:“大孫,是否認為剛才的案子,咱的定奪,有些使得大明律法的威嚴,受到了侵犯。” 在這個問題上,朱英確實不知道,該是如何回答。 朱元璋顯然也沒有追根問底的意思,而是說道。 “前唐時期,武則天碰到這樣的案子,于官員勸說下,最后還是將其賜死,而今日早朝,咱將其無罪釋放,卻無官員上奏。” “大孫莫非以為,朝中的大臣們,是不知道前唐時期,武則天定案的典故嗎。” “不,恰恰相反,朝中的大臣們,至少有過半都讀過,然而在今日,卻無人提起這個事情。” “大孫,你可知道是為什么嘛?” 朱英輕輕搖頭。 朱元璋緩緩說道:“因為咱是皇帝,是至高無上的存在,大明的律法,是咱定下的,是為了體現咱的意志。” “大臣們知道這個典故,卻不敢提,是因為他們知道,咱也讀過這個典故。卻還是將其赦免了。” “咱赦免了李氏,看似大明的律法受到了侵犯,然而終其緣故,終究是咱的定奪。” “能夠赦免李氏者,也唯有咱,除了咱以外,任何人都沒有這個權力。” “大孫可是明白了咱的意思。” /64/64001/18061477.html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