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這讓他身邊的朋友,對其都非常的羨慕,若是妾室的話,怕早就出大價錢買走了。 在洪武二十年的時候,徐姓商人和好友趙某一同出去跑商。 在回來的時候,卻只有趙某一人回來。 趙某對李氏說,你的丈夫在一同坐船的時候,不幸掉入河中淹死,且有人證,還有官府的公文,這件事便就是如此定性了。 看到公文的李氏,雖然很是傷心,但也只能接受事實。 沒了丈夫的李氏,便就是個寡婦,雖然家中還有些錢財,但李氏活得也很辛苦。 寡婦門前是非多,更別說是像李氏這么漂亮的女人。 而在這個階段,趙某在很多方面,都會給李氏幫忙,平時也會不斷的獻殷勤。 李氏和丈夫并沒有誕下子嗣,而丈夫的雙親,也很早就過世了,李氏的情況基本上也差不多。 雖然知道趙某的目的,李氏作為一個孤身女子,最終還是答應了趙某,改嫁給了趙某,還生了兩個孩子。 直到今年,也就是在上月底的時候,南京城下了一場大雨。 趙某和李氏的兩個孩子,就在門廊下面玩水,這個時候就有一只青蛙出現,從門廊下的積水跳到了臺階上。 年紀較大的孩子,拿著一根小木棍,將青蛙重新捅到了積水之中。 此時,趙某正和李氏在旁邊看著。 或許是觸景生情,或許是其他緣故,趙某突然感嘆道:“當時他落水的時候,也是這般模樣。” 這話剛出口,趙某就后悔了。 雖然聲音很輕,但就在旁邊的李氏,卻是聽得清楚。 李氏立即意識到,當初自己的丈夫徐姓商人落水被淹死,絕對不是那般的簡單,其中另有緣由。 于是就不斷追問趙某,當年自己丈夫的死,到底是怎么回事。 趙某在多天的追問后,終于還是沒忍住,將事情的來龍去脈,全部告訴了李氏。 原來當初趙某見李氏漂亮,嘴上沒說,心里時常惦記著。 甚至在私底下多次找徐某談過,想要花費大價錢,希望徐某能夠把妻子讓給自己,不過被徐某斷然拒絕。 而后趙某假惺惺的道歉,取得了徐某的原諒,并且再次共同出去做生意。 在那次船上,碰上水浪最大的時候,趙某邀徐某觀賞,趁其不備,將其推下水中。 那般洶涌的水浪,精通水性的船夫在趙某付出全部身家,百兩貫鈔求其救人的時候,也不敢下水。 這般水勢,再精通水性也沒用,基本上下去就是十死無生。 而船上的乘客,包括認識徐,趙二人的商人,也被趙某這等慷慨所感動。 畢竟一百貫鈔,可不是個小數目,足夠普通家庭數年的基本所需。 在官府斷案的時候,這些人證自然就比較傾向趙某。 而趙某之所以把事情交代得這般詳細,是他認為這件事都已經過去了五年。 現在李氏跟自己還有了兩個孩子,生活上也還算不錯,至少吃喝不愁。 就算是知道了當年的事情,也不會去官府報案。 李氏聽完后,并沒有大怒或者呵斥之類的,也讓趙某放下心來,甚至當晚還親熱了一番。 然而在第二天,趙某出門后。 李氏直接將兩個孩子殺了。 然后帶著孩子的尸首,去官府自首,并且狀告趙某當年殺夫的案情。 當官府問她為何要殺子的時候,李氏解釋道:“這兩個孩子,是我丈夫仇人的后代,她要替自己的丈夫報仇。” 這個案件頓時就引起了京師的轟動,而辦案的官員,對于這件事也不知道如此處理,畢竟大明律法中并沒有相關的條款。 趙某自然是死刑沒得跑,李氏這邊就很為難了。 尤其這件事,還發生在京師城里,受到的關注自然不同。 于是這個案子,就在今天由官員呈報了上來。 朱英聽到老爺子的詢問后,良久沒有開口,他心中知道該如何,但這個判決,卻不能由他的口說出。 最后才嘆息著說道:“爺爺,這個案子,孫兒并不懂得如何判定。” 殺人者償命,這是大明律法。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