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謹身殿。 三月三,朝廷放假,皇帝今天沒有辦公。 李香君正在研墨,趙瀚親自展紙,將一方鎮(zhèn)紙壓在上面。 “陛下,墨研好了。”李香君遞來毛筆。 趙瀚提筆寫下一行字:大同中國欽定憲法。 《大同律》的內(nèi)容,應(yīng)該參照憲法而編訂,可趙瀚卻讓刑部先編《大同律》。這是因為,憲法里的一些東西,趙瀚自己都拿不準,今后會根據(jù)《大同律》的實施過程而修改。 君主立憲,也有很多種,就像殖民風格各不相同。 西班牙、葡萄牙的海外殖民,完全就是強盜式的掠奪。不僅壓迫土著和黑奴,連本國移民也被盤剝,葡萄牙王室甚至逼得葡萄牙移民,大量脫離母國選擇皈依印度教。 而英國的海外殖民,則延續(xù)其攪屎棍風格,其中最為明顯的就是在印度。先伏低做小,獲得印度皇帝信任,再拉攏分化土邦,從中渾水摸魚牟利,再將土邦王公捆綁在自己的利益戰(zhàn)車上。 法國的海外殖民,卻有濃濃的大陸帝國味道,他們會將法國的語言、文化和制度也搬過去。 如果趙瀚今后要搞殖民,肯定是搞法國的那一套。 再來說君主立憲,德國的君主立憲制,跟英國的君主立憲制,除了名字一樣之外,完全就特么是兩種東西——德國皇帝就是議會主席,有權(quán)召開、延期、關(guān)閉議會,有權(quán)任命宰相,對法律有頒布、監(jiān)督和執(zhí)行權(quán),有委派任何官員的權(quán)力,皇帝是軍隊的最高領(lǐng)袖。 “第一條,天地交泰,萬物滋生,人為萬物之靈,聚人而成國也。故明腐朽,滿清殘暴,偽順肆虐,是故生靈涂炭,大同中國順應(yīng)民意而生。既得民心,當合天道,大同是為承天應(yīng)民之國。此為大同中國!” “第二條,九州天下之人,皆為華夏之民。漢人為華夏之民,僮、回、蒙、傣、瑤……等各族,若居九州之地,亦為華夏之民也。。各族皆黃帝苗裔,猶如失散之手足。漢人為兄長,各族為胞弟也。大同中國,亦華夏之國。中國大同,亦華夏各族之大同。” “第三條,華夏之國,稟華夏氣運而生,負振興華夏之責。華夏文明傳播之地,當為大同中國之土,切不可或缺其一也。” 這三條,講的是國家、國民和國土。 李香君站在旁邊看著,若有所思,明白而沒徹底明白,總覺得這三條寫得大有深意。 “第四條,大同既為承天應(yīng)民之國,則人人生而平等,其位雖有三六九等,其格卻無高下之分。民亦人,官亦人,皇帝亦人也。” “第五條,皇帝雖人,聚民心而為皇,承天道而稱帝,是天人感應(yīng)之君主也,負有保全大同中國、華夏人民之責。因而立中樞、置百官、定后妃,使社稷穩(wěn)定、根基牢固、國祚綿延。皇帝為國家君主,為百官、軍隊、萬民之元首,國民須當敬而愛之。” “第六條,人民有賢能者,皇帝拔而為官。官吏,非民之父母,實為民之兄長。為官者,當以改善民生為己任,為君主推行仁政而至萬民。官亦民,當守法。觸犯《大同律》者,與民犯法同罪。” “第七條,士農(nóng)工商皆民,僧道醫(yī)卜亦民也。業(yè)有不同,人無高低。人民者,當奉公守法,當愛戴君主,當尊敬官員。” 這四條,出自《格位論》和《三原篇》,確定皇帝、官員和人民的地位。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