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大家你來我往,不知不覺兩瓶茅臺喝完,江曉白又開了一瓶。 江曉吉酒量不行,表示要退出,推辭不再喝了。 陳援朝道:“那哪悶行,必須喝!” 這一桌八人,就他一個不姓江,明顯的其他人要灌他的酒,好不容易逮著一個酒量差的,必須把他拉起墊背。 這叫半夜里吃桃子,選軟的捏。 江曉吉道:“喝酒我是不行了,我們比吃肉。” 眾人哄然叫好。 比吃肉,也是這個年代的特色。 這個年代平時大家都沒肉吃,過年或者家里有客人的時候,一般都會做幾個肉菜,這時候就出現了比誰吃肉多。 老百姓有一套自己的評判標準,誰吃的肉多,誰就是厲害的人。 通俗的理解,能吃肉的人,能干! 因此,那個年代經常會流傳出某某某吃肉厲害,一頓能吃多少多少的,也算是一種名氣。 江曉吉酒量不行,但他長得五大三粗,肉夠吃的時候,吃一斤兩斤不在話下。 他這也是揚長避短。 “吃肉就吃肉,哪個怕哪個?” 陳援朝欣然同意。 在他們村里,他吃肉也是有名有號的,根本不虛。 何況,在他心里,喝酒他一個人肯定喝不過江家的七個人,因為畢竟喝酒的時候可以敬酒,吃肉的話那就是一人一坨,不存在誰敬誰,相對公平。 江海洋站起來,把風鍋兒里的大坨臘蹄子肉給每人夾了三坨,風鍋兒里基本就只剩下海帶了。 “你們先吃,我去加菜。” 比喝酒,江曉白還不虛。 畢竟上一世他的酒量是練出來了的,加上現在年輕,身體健碩,一個人喝個斤多酒也不會醉。 但是吃肉不行啊。 他是經歷過好生活的人,對大魚大肉并不感冒,因此趕緊找個機會準備開溜。 “行,你去把肉添了再來,我們等你。” 陳援朝哪里還看不出江曉白的心思,直接點破,說道。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