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本書~.首發(fā):塔讀*小@說-APP&——免 艾縣看守所律師會見室。 鈕玉吉老淚縱橫,泣不成聲:“唉,老同學,我現(xiàn)在都恨死我自己了。我真是個畜生啊,我哪里是個老師!我對不起彤彤和他的家人。” “也不要太難過了,玉吉。事情已經到這個程度了,關鍵是下一步我們該怎么辦呢?”阿蠻不遠千里,奔趙艾縣來會見鈕玉吉,當然不是來聽他幾句哭訴的。 “我聽人家說彤彤刺死牛峰的那個案子,彤彤的媽媽就是請你代理的,說明你和彤彤家人的關系不錯。我想通過你和彤彤的母親談一下,我能不能多賠他們些錢,爭取他們的諒解。”鈕玉吉仍然是語帶哽咽的說。 “老同學,你要是這樣想,我倒是可以給你傳個話,為你們做做工作。但賠償不是一味的妥協(xié),不一定能解決問題!如果要是辯護的話,我建議你還是換個律師。因為彤彤的母親也來找過我,要求我為她代理這個案子。我也是建議他另找律師。因為你們這兩方面和我關系都不錯,我最好回避一下這個案子。”阿蠻道。 “換成你的徒弟小張怎么樣?我看那個律師也不錯。”鈕玉吉一聽,感到阿蠻說的也有道理。就用央求的眼光盯著阿蠻道。 “小張這小伙子的確不錯。那好吧,我把你的意見告訴小張,讓張小寶本人來做決定吧。”阿蠻點了點頭。 …… “請原告發(fā)表辯論意見?”李正賢指令道。 “盡管借條上只有第一被告馬翠芝簽字,但該筆借款發(fā)生在二被告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而且馬翠芝借這筆款的用途是為馬大華償還詐騙之債。故此該筆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二被告應當承擔連帶償還責任。即無論是哪一個被告,都有義務將全部債務償還完畢。對于在實際執(zhí)行中超出自己償還的部分,有權向另一被告追償。”劉大權初步提出了自己的辯論意見。 原文&來~自于塔讀小~說APP,&~更多.免費*好書請下載塔~讀-小說APP。 “欠條上又沒我的簽字,我也并沒有叫我的老婆去為我借錢。憑什么讓我來承擔還款責任?”馬大華一聽,迅速做出了反應。 盡管馬大華不懂法律,但他也知道現(xiàn)在出來一個是一個。不能把兩個人都攪和進去。 “法庭辯論結束,請雙方做最后陳述。”李正賢道。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