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同意第一被告應由犯罪分子承擔的意見。我方已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不應該承擔本次事故所造成的任何損失?!奔緰|明道。 …… “經合議庭合議,本院認為,原告張巧兒是在為被告臨海老公雞酒店有限公司工作過程中,受到孫憲明等犯罪分子的侵害而造成的損失。臨??h人民醫院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的義務,從而導致損害的擴大。二被告應該承擔法律責任,至于二被告認為原告的損失是孫憲明等犯罪分子造成的,可在賠償后向孫憲明等犯罪分子追償。該觀點系在論證另外一個法律關系,與本案無關,本院不予理涉!故判決如下: 一,臨海老公雞酒店有限公司在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賠償原告張巧兒人民幣十萬元整。 二,臨??h人民醫院應在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賠償原告張巧兒人民幣五萬元整。 如不服本判決,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上訴于云濱市中級人民法院。 閉庭!”孫兵宣判后敲響了法槌。 當天下午三點,云濱市星河律師事務所召開全體工作人員會議。會議主要涉及五項內容。 一是依據上級統一安排,云濱市星河律師事務所更名為濱江星河律師事務所。用省級行政區劃名字命名律師事務所更具科學性。因為城市有大有小,容易引起人們對律師事務所級別的誤解。 二是依據上級指示精神,星河律師事務所由國資所改制為合伙所。原所合伙人暫由李慶、何志、李阿蠻三人組成。也就是首先確定原合伙人范圍。 三是討論顧得軍、丁山二位律師申請由星漢所轉入星河所的問題。 “我個人意見,在轉制的關鍵時刻不能加入新的律師。而且我們對顧丁二位律師的基本情況不甚了解。”李慶道。 “現在各個律師事務所都在招兵買馬,為什么我們要排斥異己呢?星漢所好不容易批準他們兩位同志轉所申請。我搞不清李慶同志,你的意思到底是什么?你到底達到一個什么目的?我想聽聽李阿蠻同志的意見?!焙沃镜?。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