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孔丹兒溺死案庭審結束后,高紅熱情地邀請阿蠻和小張去吃飯,阿蠻婉言拒絕了,然后回到了辦公室。 “李律師,你可回來了。等了你半天了。”馬小超和孫榮夫婦帶了一大袋孩子愛吃的零食走了進來。孫榮把它放到阿蠻辦公桌旁。 “小馬,上邊有規定,東西不能收!”阿蠻一臉嚴肅的說。 “就是一點孩子吃的東西,不值什么錢的,一點心意。”孫榮解釋道。 “嗯,下次可要注意了。以后要是再這樣,我可就不理你們了,你們要知道上面對律師的職業紀律要求很嚴的。”阿蠻說。 “好的,以后我們一定注意。李律師,我媽的第二次手術很成功,我媽讓我很好的感謝你。但醫生建議半年后做第三次手術,因為我媽的這種特殊體質,估計手術費還得四五萬元。”孫榮說明了來意。 “現在我們上哪找那么多錢?所以我們這次來找你,再想想辦法。”馬小超也很焦急地說。 “那只能第二次起訴那個遺產繼承案了。根據原調解書的規定,你們也是可以隨時起訴的。”阿蠻示意他們坐到對面的兩把椅子上。 “關鍵是我媽還是堅決反對打官司!”孫榮坐下說。 “這就很簡單了,要讓他知道孫江的賬戶里有錢,就是不拿出來給她治病。他就會相信打官司的重要性了。”阿蠻建議說。 “那具體怎么辦呢?”馬小超問。 “據說孫江現在開了一家飯店,生意相當的紅火。他的賬戶里肯定會進錢,你申請法院先予執行,這樣不僅能夠把錢執行給你媽先治病,而且能夠使你媽知道孫江有錢,卻故意不拿出來給她治病。。”阿蠻說。 “哎呀,還是李律師你有辦法。你媽的頭腦不知怎么想的,上次要不是打官司,孫江能拿出錢來給她治病嗎。我們不如就按照李律師剛才說的話去做。興許你媽能夠想通這個道理。”馬小超也坐了下來對孫榮說。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