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具體什么時間?地點?”審判長進一步發問。 證人孫明亮一聽,搖了搖頭:“時間太長,記不清了。” “張志文住什么地方?”審判長又問。 “這,這個問題我也不太清楚。”證人沉默了一會答道。 “開庭前你曾經寫過一份證明交給孫江的嗎?那份證明上的內容是否真實?”審判長進一步發問。 “記不清楚了,好像是孫江口述,讓我按照他口述的內容寫的。”孫明亮越說聲音越小,顯得十分的沒有底氣。 審判長一看,也問不出什么新的內容來了,就發話道:“請證人在剛才所陳述筆錄處簽名后退庭。請雙方對證人證言發表意見?” 王大發:“證人證言有效,對證詞內容無異議。” 劉大權:“證人證言不能達到對方的證明目的,實際上什么也證明不了。” 馬庭長對雙方的簡明扼要的敘述方式點頭表示贊許:“雙方除原辯論和質證意見外,還是否需要補償新的辯論意見?” 雙方代理律師均表示沒有新的意見。馬庭長最后總結道:“鑒于雙方爭議太大,對證人證言的審核有個過程,不能當庭宣判,在合議庭合議后,擇日宣判,閉庭!” 十天之后,市司法局律師管理科。 科長房正本正在主持一場聽證會。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