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經過幾天時間的發酵,沈緋煙從別人口中得知,林鴻遠被無罪釋放了,不過,他的弟弟卻沒那么幸運了。 原來真正偷走姜良辰玉佩的,不是林鴻遠,而是林少雄。 要不是林少雄將玉佩拿去當鋪當了,正好那個當鋪是林家開的,一眼就認出那是姜良辰的玉佩,縣衙也不會這么快破案,將真正的小偷逮捕歸案。 根據官府的調查,才發現這不是林少雄第一次去林鴻遠家中盜竊,屬于慣犯,并且這次偷盜的財務價值不菲,判處了坐三年牢,并交罰金二十兩銀子的刑罰。 如果是林鴻遠告自己的親弟弟,別人還要說他沒良心,不管林少雄再怎么混不吝,那都是他的親弟弟,怎么能那般狠心,將自己的親弟弟告到官府去呢? 可林鴻遠也是受害者,差點就被他弟弟害的當替死鬼,還前程盡毀,眾人說不出指責林鴻遠的話,反倒是對他很是同情。 外人沒什么話說。 林鴻遠的父母,卻在求了別處不管用之后只能求到林鴻遠的跟前。 林母淚眼婆娑地抓住林鴻遠的手,宛若抓住救命稻草一般祈求他。 “鴻遠,你弟弟不懂事,你別跟他一般計較,求你救救他吧。” “他可是我的命根子啊!”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