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鄧懇最后以一個雄渾有力,字正腔圓的“草”字作為結尾,充分顯示了主人公對命運的吶喊,對時代的怒吼,這簡簡單單一個字彰顯的是主人公不屈抗爭的無畏精神! 然而這一嗓子吼出來,旁邊挺著大肚子的老婆那是當場臉色大變。 “老公,你胡說什么呢!” 彭玲連忙把鄧懇拉到身后,向著姜晨不停鞠躬道歉:“姜先生,實在對不起,我老公他……他可能昨晚沒睡好,你千萬別往心里去,我代他……” 話還沒說完呢,就被鄧懇打斷了:“玲兒,你跟他廢什么話!” “反正調解書已經到手,還怕他干姬霸啥?” 鄧懇斜眼看向姜晨,臉上帶著還有三分涼薄,三分得意,三分譏笑,還有一分不屑一顧。 那小表情,真是絕了。 鄧懇都三十好幾了,今天卻向一個二十四五的小年輕低頭認錯,甚至卑躬屈膝。 這對于他來說簡直就是奇恥大辱。 天知道剛才道歉的時候鄧懇忍的有多辛苦,憋的有多難受。 終于苦盡甘來,調解書拿到手了! 此刻的鄧懇,就好像剛走出考場的高三學生,剛從五指山下蹦出來的孫猴子。 地心引力都拉不住他了。 想特么上天! “鄧懇,看在你老婆和未出世孩子的份上,我再給你一個機會,道歉,我當你剛才沒說過那些話。”姜晨眉頭緊皺,冷冷的說道。 “道歉?” “我道你媽賣麻花兒歉!” 鄧懇譏諷一笑,沖著姜晨豎起了中指:“傻嗶!” “老婆我們走。” 姜晨也不生氣,冷笑著搖了搖頭。 這人要作死,就好像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一樣,真的是勸都勸不下,攔都攔不住啊。 “你不會真以為,有了調解書就可以肆意妄為了吧?” “哥們兒,我還沒撤訴呢。” 姜晨淡淡的說道。 嗯? 聽到這話,鄧懇腳步一頓,回頭看向姜晨,沉聲道:“你什么意思?你剛才明明表示愿意諒解我的,也給我出具了調解書,你現在想反悔?” 姜晨點理直氣壯的說道:“嗯對啊,我是想反悔啊,怎么了呢?” “不是,這怎么還能反悔呢?” 鄧懇瞪大了眼睛,大聲喊道:“我來之前專門上網查過的,網上都說了,這個刑事調解書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反悔或撤銷。” “你既然已經給了我這個調解書,就不能再追究我的刑事責任!” 喲,這還是個做過功課的。 怪不得這么囂張呢。 姜晨笑而不語,隨后扭頭看向身旁的羅大狀。 后者微微一笑,緩緩開口道:“嗯,你說的沒錯。” 聞言,鄧懇嘴角開始上揚。 連律師都這樣說,哪還有什么好怕的? 然而還沒等他高興起來,便聽到一個“但是”。 “但是……” “這指的是由法院主持調解并出具,由雙方當事人簽收的刑事調解書,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撤銷或反悔。” “可我們給你出具的,并不是這種具有法律效力的刑事調解書啊。” “你手上這份調解書嚴格說起來,其實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羅大狀聳了聳肩:“換言之……我們隨時可以反悔。” “蛤?” 鄧懇傻眼了。 這里不得不提一下諒解、和解,以及調解! 很多人可能以為這仨是一回事,其實不然。 這三者相互之間有著本質的區別。 首先,適用的案件范圍不同。 簡單來說呢就是,刑事諒解適用于存在被害人的所有刑事案件,而刑事和解只適用于特定刑事案件,如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類案件、侵犯財產類案件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等等。 刑事調解則僅適用于部分自訴刑事案件。 其次,權力機關是否介入,以及在什么時間段進行。 刑事諒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無需辦案人員介入,在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和審判階段均可以進行。 刑事和解,由公安局、檢察院或法院主持,在審查起訴階段和審判階段均可以進行。 刑事調解,通常由法院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只適用于審判階段。 最后,能否反悔。 刑事諒解書是被害人或其近親屬單方出具的,可以隨時反悔和撤銷。 和解協議書一旦履行完畢,根據訴訟誠信原則,通常不允許反悔或撤銷,除非協議的簽訂違反自愿、合法的原則。 刑事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反悔或撤銷,但當事人若在簽收刑事調解書前反悔,是允許的。 需要注意的是,刑事調解只能在審判階段進行,并且一旦簽收,便不得反悔或撤銷。 而且通常由法院主持。 可現在的情況是,案件尚未開始審判,還處在審查起訴階段。 也就是說,現階段根本不具備正式的刑事調解的條件。 況且也沒有法院介入。 雙方現在相當于是一個私下的接觸。 而姜晨出具的所謂調解書,也根本不是正兒八經的《刑事調解書》。 說白了,這玩意兒完全沒有法律效力。 姜晨給對方這么個東西,更多的是給對方一個心里安慰。 回頭去法院把對應當事人的案子給撤銷了,這事兒就算了了。 結果…… 鄧懇直接自爆。 作為吃瓜群眾的姜白,給鄧懇這波操作打了82分,剩下的18分以666的形式送給他。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