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而這起因,就是那個孩子。 “這個案子我熟。” 在楊兆祿說起這個案子后,一個舒姓學子突然出聲。 舒長青起身拱手作揖,他道:“在來之前,學生正好看完這一份卷宗。” “婦人為母則剛,在情理上來說,婦人是為了自己女兒報仇,但在律法上來說,她是犯了罪。” 倒是不知竟還有這么一個案子,陳玦轉頭吩咐劉忠,“你去將那卷宗取來。” “是!”劉忠躬身正要出去去卷宗,卻被舒長青叫住,“劉內侍,且慢。” “陛下,學生臨來時正好把那卷宗帶來了,煩請劉內侍交于陛下。” 劉忠垂眸看著自己手中的一份卷宗,立即轉身走到陛下面前,“陛下!” 陳玦打開卷宗從頭看到尾。 這個案子很簡單,就是一場縱火案。 兇手是自首的。 起因就是婦人想要為自己死去的幼女報仇。 最終的結果就是,婦人縱火殺了人,但她自己也賠了命。 就很簡單。 三兩句話就能講完。 相比于其它卷宗,這份卷縱火案卷宗的字數是最少的。 看完這份卷宗,陳玦更想將擬定好的“略人罪”加在新律上。 陳玦放下卷宗,再次抬頭看著他們。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