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隨即陳玦又讓人給他們一人一份陳律。 幾人看著案桌上的這份陳律,又茫然的看了看陛下。 楊兆祿身為乾州郡守,對新舊陳律熟讀于心。 他看了一眼案桌上的陳律,當即知曉這是新陳律上沒有的律法。 不僅新陳律沒有,就是舊陳律也沒有。 想來這是陛下想要新加上去一條? 這么一想,他也就問了出來。 “楊卿所言,正是朕所想。” 陳玦點頭,“不論新舊陳律中,都未曾言略人之罪,朕以為不妥,是以加之。” “諸位以為如何?” 說完,陳玦看向眾人。 “陛下圣明!” 片刻過后,楊兆祿第一個站出來,“依臣之間,這份略人罪甚好。” “臣記得剛上任乾州郡守的路上曾遇見一婦人在尋找其幼女,后兩年前的春天找到了,只是那幼女已經失了命。” “婦人嚎啕大哭,后來得知是她丈夫的母親嫌棄那孩子是個女娃,又體弱多病,便找人牙子賣了。” “當天夜里,那婦人縱火,將一家人的命都結束那個夜里,只有婦人活了下來。” 這個案子,楊兆祿記憶尤新。 不僅僅是因為這案子好辦,也因為他內心可憐那位婦人。 婦人即是受害者,又是施害者。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