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李坤興說委托跨國調查要好多錢的。這是事實,但他不會另收費用,按照協議是風險代理,得到標的額后能得其中3%。另收30萬費用,已經付了15萬。 李坤興說:“華人圈中傳言,周志棟的車禍就是因為參加兒子的婚禮后,精神恍惚,橫穿馬路被撞死了,自己全責,沒賠償,但好在有人身保險賠償。” 李坤興出主意說,你們可以去找錢穎穎,就說你們的律師調查到了你們在加拿大的情況,透露點婚禮、周志棟不高興、所以剝奪繼承權什么的,讓他們知難而退。但到底給不給,給多少,你們度量。法律上沒必要給,情理上是另外一回事。還有,好多事要林律師做,可能也是一個因素,一點不給他們是否會刁難?我也查到,林律師是周志棟生前的律師,對周志棟的情況熟。 兩人都說好,謝謝律師。 馬上要出國了,估計時間至少一個月,李坤興得向生父母匯報,但不能說具體事由,律師為當事人保密。 出國前,他想吳夢甄了,想出國前會她一面。 這次還是到她家。 他們完事了還沒有分開。她見他顯疲憊之色,說你休息吧,住下也行。他睜開眼說,躺會就回去吧。 她用手擰他的臉,當然并不重。“李坤興,我恨你!” 他又睜開眼,沒看她,眼皮耷拉著,“我其實是愛你的。” “你愛我的身體。” “也不全是……我們,也許可以結婚。” “呵呵,結婚可以是‘也許’,那真結了你不要后悔死。行了,我懂你的,我也不會要求與你結婚,過一天算一天吧!” 李坤興想說“對不起”,但又覺得這三個字輕若鴻毛,太廉價了,說出來既污辱人也污辱自己,就什么也沒說。心想對她好點吧,也就是物質補償點了。雖然她從沒這方面要求。 她說:“我對你真的沒要求,只要你不當我是壞女人。” 李坤興說:“你當然不是,絕對不是。我倒不是好男人。”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