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兵事-《從衛所到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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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安身穿細葉札甲、手扶佩劍,在兩個家丁的陪同下緩緩走上點將臺。
話說這套甲還是他爹留下來的,據他爹講還曾經穿著這甲在朝鮮殺過倭子,也不知是真是假,不過這甲實在沉重,趙安估摸著得有六十斤。
之所以穿上這身除了顯示自己最高長官的身份之外,又是為了襯托自己威武的形象。
見趙安走上點將臺,三弟趙義上前一步大聲喊道:
“啟稟大人,安奠旗軍全體官兵三百三十六人全部到齊,請大人訓話。”
趙安雙腿岔開,大馬金刀地坐在了椅子上,雙手拄劍,環視臺下眾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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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按照衛所編制,一個百戶下轄兩個總旗、十個小旗,合計旗軍應有一百一十二人,趙安的人馬卻嚴重超標。
深感不妥的趙安隨即大把銀子送入指揮使司衙門,莊遠山了解情況以后,以安奠民多,尋常百戶所不足以護民為由,從中千戶所抽調一個總旗駐防安奠。
這個總旗名義上歸中千戶所,實際歸趙安節制,官兵也都是由他安排。
什么?還多出一百六十八人?
洪武諭令:
“每一軍戶出正軍一名。每一正軍攜戶下余丁一名,在營自理,輔助正軍,供給軍裝。”
衛所旗軍本來不只是正軍,還有余丁,不過后來由于軍戶逃役嚴重,正軍都湊不齊,那就更別提余丁了。
顯然趙安手下多出的這一百多人便是隨軍余丁。
在身穿布面短罩甲、頭戴朱紅勇字盔的旗軍旁,還站著兩隊身著長身布面甲、頭戴紅纓笠盔的家丁,所著甲的布面皆為紅色。
家丁軍餉實際是由趙安所出,他們不屬兵籍,因此不屬旗軍,算是趙安的私軍。而趙安手下共有家丁五十六名,也是按照總旗編制的。
此時校場上只有兩個小旗的家丁,余者暫時負責安奠城防。
位于軍陣前排的是各小旗官、總旗官。
小旗身穿紅色長身布面甲,頭戴缽胄,胃上還有面小旗。總旗穿戴大致與前者相同,不過是多了兩邊的臂甲。
整支旗軍分為刀牌手、長矛兵、騎兵、弓手、火槍手五大兵種。
有限的火器和戰馬也促使趙安選擇將兩個兵種獨自編隊。
整個安奠堡共有戰馬一百四十六匹,家丁隊五十六人皆為堡中最驍勇者,人人有馬,腰挎柳葉刀,配開元弓或朝鮮弓,長官是總旗趙先。
在旗軍的六個總旗中也有一個全員配馬的,挑選騎射出眾者編成,為第一總旗,長官是趙勇。
除了騎兵外,各總旗官也都配馬,余者多是種馬。
依靠東拼西湊來的火器,趙安又裝備了一個總旗,為第二總旗,長官為趙義。
余下的第三、四、五總旗都是三兵種混編,每一總旗刀牌手十人,長槍手二十人,以弓手二十人作為遠程力量,值得一提的是,此處的長槍長度介于兩米三、四之間的長矛。
最后一個總旗較為特殊,除了雁翎刀,還裝備長度近四米的長槍,這支隊伍里的步兵被趙安稱為“拒馬卒”,是專門用來抵御騎兵沖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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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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