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正常來講,江弦影和白晴寧都不可能拿到這種合同的,哪怕她們現在的人氣不低,也一樣是如此,就算是群星,都不一定可以拿到這種合同。 當然,考慮到新潮流傳媒公司現在的情況不好,憑著群星現在的人氣和潛力,還是可以拿到這份合同的,只是在其他大公司里,是不可能得到這么好的合同,其他公司會拿出更高的簽約金,但應該就不會給出這種合同。 只不過,新潮流傳媒公司是蘇昱自己的公司,那當然是要對自己好一點,江弦影和白晴寧都是一樣,他自然是要照顧好的。 所以,在合同上,當然是要做到最好。 對于合同內容,徐靜初也沒有意見,她也知道以新潮流傳媒公司現在的情況,如果不出重本的話,是不可能爭取到優質藝人,更不可能簽下群星這種藝人的。 而且,群星他們的合同也算是不錯了,雖然義務少了一些,但也沒有要求要簽約金,也沒有規定底薪,這對目前的新潮流傳媒公司來說,應該是非常寬容的,如果要求高額簽約金的話,公司現在還真沒有能力拿出這筆錢來。 在看完合同內容后,徐靜初就直接簽字蓋章了。 這一簽字,就代表著群星他們三人,都是新潮流傳媒公司的正式藝人了,以后都會由公司負責包裝他們,也會為他們安排一些通告。 當然,有蘇昱這么一層關系在,就算是公司,也沒有辦法像對其他藝人,一樣對待群星他們。 在簽合同之前,他都已經跟徐靜初說好了,以后群星他們三人的工作安排,都需要先讓他過目,確認沒有問題后,才可以開始安排,他不同意的工作,一概不能讓他們做。 因為,蘇昱不想江弦影和白晴寧做一些亂七八糟的工作,那在通告上,就必須先經過審核才行。 群星他們三人,就是要特殊對待,這就是他的要求,而徐靜初也同意了。 不過,新潮流傳媒公司現在最需要的是,群星他們三人可以為公司撐場面,來提高知名度,賺錢倒是其次,那這些條件也都是無關緊要的,特殊對待也無妨。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