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今天一大早,他又被江弦影和白晴寧這兩個小魔女拉了起來,又不給他睡覺的機會,直到他答應讓她們加入新潮流傳媒公司后,才算是放過了他。 蘇昱都懷疑白晴寧和江弦影根本就沒有考慮,而是等了一天,就直接過來找他了。 沒有辦法,江弦影和白晴寧不考慮這個選擇是對的,還是錯的,但他可不能這樣做,答應讓她們加入新潮流傳媒公司,就會負責到底,努力讓她們的選擇變成最好的選擇,讓她們永遠都不會做出這個選擇。 說真的,白晴寧和江弦影加入新潮流傳媒公司,只會讓蘇昱更加累一些,需要做更多的事情。 但沒有辦法,誰叫她們一個是他的妹妹,一個是他名義上的小姨子,他也就只能辛苦一點,負起這個責任,在娛樂圈里照顧好她們,給她們提供最好的環境,以及最好的資源。 所以,蘇昱今天就讓人擬定了合同,簽下了白晴寧和江弦影,同時也準備了自己的合同,然后一并送過來。 從這三份合同里,徐靜初不知道江弦影和白晴寧跟蘇昱的關系如何,但至少看出了江弦影和白晴寧跟群星的關系真的很不一般,而蘇昱和群星的關系也很不一般。 不然的話,蘇昱也不可能拿到群星的經紀人合同,那么多公司拿不到這份合同,但他偏偏就這樣輕而易舉的拿到了,從中可見一二。 所以,對于這三份合同的內容,徐靜初也不覺得奇怪了。 這三份合同,除了名字不一樣,簽名的人不一樣,內容都是完全一樣的,都是一份自由度非常高的合同,甚至是一份不平等合同。 但這個不平等,指的是對公司而言,對于藝人而言,就太平等了,堪稱是最好的合同了。 可以說,新潮流傳媒公司只有投入多少資源,才可以得到多少回報,而在很多事情上,都無權干涉他們。 對比其他苛刻到極致的藝人合同,這份合同,的確是對藝人最好的合同。 在娛樂圈中,或許也只有天王巨星這種級別,才有可能得到類似的合同,地位稍微低一點的藝人,都不可能得到這種合同的。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