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神武軍步軍員額一千二百人——同小半年前、吳浩拿到委札之時是一樣的;馬軍,史彌遠初許時為三百人,現八百人,員額有了大幅度的增長,原因呢,自然是吳浩與蒙古交易,自己弄到了馬。 兩條專業運馬船,已經跑了兩趟原為金有、現為蒙據的中都路(現京、津一帶),先后運回了近六百匹馬,除去路上的耗損,活蹦亂跳的入了編的,有五百五十八匹,加上朝廷下撥的三百五十五匹,以及從其他渠道弄到的二十六匹,目下,神武軍有馬(指戰馬,不計用以輜重運輸的川馬、滇馬)九百三十九匹。 對于增加步軍員額,朝廷是慎重的,不過,你既然自己能弄到馬,加強馬軍建設,無任支持,于是,一次過給神武軍增加了五百的馬軍員額。 不過,目下,神武馬軍,并未滿編,只有六百余人,原因不是招不夠、或訓練不出足夠的騎手,而是馬不夠。 咦?員額八百,有馬九百三十九匹,如何不夠? 備用馬不夠。 照蕭近山、扎木合的標準,一騎手至少配備用馬一匹——若是蒙古、塔塔兒,一騎手配二三匹備用馬呢!然這實在辦不到,目下,神武軍的標準,是二騎手合配備用馬一匹,因此,六百的員額,暫時就是上限了。 步軍倒是滿員了,不過,也是剛剛才滿員的。 前文說過,南宋軍隊朽敗,士兵社會地位低下,老百姓不愛當兵吃糧,不過,這是就普通部隊而言,神武軍掛在殿前司名下,照御林軍的標準出糧,待遇遠超普通部隊,對于普通百姓,還是有吸引力的,如果愿意,旬月之間就可以滿編,拖了小半年才滿編,不是老百姓的要求高,而是吳統制的要求高。 對于神武軍的兵源,吳浩有兩個最基本的要求。 其一,必是紹興府人氏;或者,雖非紹興府人氏但已在山陰縣定居較長一段時日,如王進功、徐江、魯二甲者。 這個要求看似“排外”,但自有其必要性。 赴淮東后,神武軍會迅速擴軍,相當一段時間內,兵源以及對手,基本上都是淮東、山東人氏,吳浩很需要一支“子弟兵”以為神武軍之核心,保證神武軍的最基本穩定。 何為“子弟”?同鄉即為“子弟”,相同的籍貫,是忠誠的天然保證。 事實上,即便到了二十一世紀,“同鄉”,依然是一個人最重要的的人際資源之一;十三世紀,就更不必說了。 其二,忠厚老實,吃苦耐勞。 南宋商品經濟發達,社會上,閑散人員很多,但這種人,大多油滑浮浪;“忠厚老實,吃苦耐勞”,只能求之于地道的農民。 前文說過,到了南宋中后期,土地兼并嚴重,自耕農愈來愈少,所謂農民,以佃農為主,吳浩為招到足夠數量的符合要求的兵源,就不能不“奪佃”。 這個“奪佃”,不是地主將佃戶從承租的土地上趕走,而是吳統制將佃戶自地主的土地上“奪”過來。 待遇雖有吸引力,但佃農不是想投軍就能投軍的,佃農對地主的人身依附性不是很強,但經濟依附性強——主要是債務纏身。 這一層,前文已連篇累牘的說過了。 吳浩欲“奪佃”,就得想法子替佃農解除債務。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