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時期,父母去世,子女都要守喪,但為什么要守喪呢?主要是為了區別親疏貴賤的關系,表達對亡者的思念。 在當時,守喪期為三年。不過,據《荀子·禮論》記載:“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意思是說,三年守喪期只需要服二十五個月就可以結束了。為什么會這樣呢? 據《禮記·三年問》記載:“將由夫患邪淫之人與,則彼朝死而夕忘之,然而從之,則是曾鳥獸之不若也,夫焉能相與群居而不亂乎?將由夫修飾之君子與,則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若駟之過隙,然而遂之,則是無窮也。故先王焉為之立中制節,1使足以成文理,則釋之矣。”意思是說,如果守喪期任由淫邪之人去制定,他們早上死了爹娘,晚上就會忘記。如果對他們放任不管,那不是禽獸不如嘛!大家群居在一起又豈能不亂套?如果讓君子來制定守喪期,二十五個月猶如白駒過隙,太過短暫了,如果任由他們服喪下去,豈不是沒玩沒了了!所以,先王為君子與小人制定了一個折中的禮節,讓所有人都感到合情合理,然后除去喪服。 由此可見,二十五個月是為了照顧所有人而折中的守喪期。但為什么要將二十五個月稱為“三年”呢?據《白虎通》記載說:“禮有取于三,故謂之三年,緣其漸三年之氣也。”意思是說,因為禮節講究“三”,所以就被稱為三年,是因為它橫跨了三個年度。 為父母守喪一定要三年嗎?對此,孔子的弟子宰我曾與孔子進行了一番爭論。 宰我對孔子說:“老師,你難道沒有感覺到服喪三年太久了嗎?君子三年不講禮儀,禮儀就會敗壞。三年不演奏樂器,音樂就會荒廢。舊的不去新的不來,一年就足夠了!” 孔子白了他一眼,問道:“才一年的時候,你就吃起了大米,穿上了綾羅綢緞,你能心安理得嗎?” 宰我回答說:“有啥不安心的呢!” 孔子說:“君子守喪期間,吃美味佳肴不覺得香甜,聽音樂不覺得歡樂,住在家里覺得心有不安。既然你安心,就去做吧!” 宰我走后,孔子感嘆道:“宰我真是不孝啊!小孩生下來直到三歲才離開父母的懷抱,為父母服喪三年這是天下通行的喪禮,難道他對父母的愛還不超過三年嗎?” 守喪三年是最為隆重的禮節,除了為父母守喪三年之外,還要為君主守喪三年。為什么要為君主守喪呢?因為君主是天下的主宰,是百姓的父母,所以也要為其守喪,而且是三年。 在古代,不但要為父母服喪,還要為乳母和養母服喪。由于乳母喂養了自己,所以要服喪三個月。而養母是養育自己的人,所以要服喪九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