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國家的兵器都鑄有銘文,銘文上都刻著紀年、監(jiān)造者、主造者、制造者、鑄造地等字樣。不同國家的銘文有所不同,那么,秦國的兵器都鑄有哪些銘文呢? 秦國的兵器分為中央鑄造和地方鑄造兩種。根據(jù)鑄造地的不同,銘文大致可以分為兩大類: 第一類,由中央鑄造的兵器,銘文依次為紀年、相邦(大良造)、武器名,或紀年、相邦(大良造)、工,抑或是紀年、相邦(大良造)、工師、工等。 商鞅于秦孝公十年擔任大良造,并于秦孝公十三年監(jiān)造戟,其銘文刻有“十三年,大良造鞅之造戟”。秦孝公十九年,商鞅又監(jiān)造了殳,其銘文刻有“十九年,大良造庶長鞅之造殳,犛鄭”。商鞅曾在秦孝公六年擔任左庶長,大良造、庶長,這些均為爵位,犛鄭為鑄造地。 秦惠文王二年,相邦張儀曾監(jiān)造戈,其銘文為“王二年相邦義之造西工封”。“義”即張儀,“西”為鑄造地,“工封”是指工匠名叫封。 秦昭襄王元年,秦孝公的兒子公子疾被任命為相,由其監(jiān)造的戈銘文為“元年相邦疾之造,西工師誠,工戌庛”。 第二類,由地方鑄造的兵器,銘文依次為紀年、守(郡守)、工師、工等,如秦國的一把銅戈,其銘文為“十二年,上郡守壽造,漆垣工師乘,工更長齒”。上郡的郡守名叫壽,漆垣是鑄造地,工師名叫乘,工更名叫長齒。在銅戈的另一面還刻著“洛都”,為傳到洛都時加刻的。 為什么要在兵器上刻上相關人員以及鑄造地的名字呢?主要是為了確保兵器的質(zhì)量。兵器鑄造好后,要上交監(jiān)造者相邦或郡守進行驗收,質(zhì)量過關,才能刻上監(jiān)造者、主造者、制造者的名字。如果經(jīng)過驗收的兵器依然不合格,政府就會根據(jù)兵器的銘文對相關人員進行問責。沒有質(zhì)量問題的兵器要上交武庫,而武庫的職責則是分發(fā)兵器。但武庫擁有擅自分發(fā)兵器的權力嗎?其實,武庫只有少量分發(fā)兵器的權力,如果需要分發(fā)大量兵器時則需要詔令。 作為王侯將相,往往會有自己的專用兵器,他們通常會在兵器上刻上專屬自己的標志,如越王勾踐專用的青銅劍,上面刻著“越王鳩淺(勾踐)自乍(作)用劍”八個字。 此外,有些大家族也往往擁有自己的私人武裝。為防止私人武裝為非作歹,國家就要求他們在自己的兵器上刻上屬于自己家族的標志。一旦犯事,這些家族就要對事情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