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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執著,就是認為它不變,我們才執著。如果它每一剎那都在變,你執著什么?你到底執著前一剎那的幻相,還是后一剎那的幻相?你肯定不會執著了。就像唱川劇的,變臉抹一下變一下,到底哪一張是他?你肯定不會執著哪一張臉是他,肯定覺得都不是他的本來面目,都是假的。
我們每個人也都在變臉,高興的時候、憂愁的時候,臉剎那剎那在變,哪個是你的真臉?往里挖都是肉、血,一口氣不來就爛掉了。臉都不是我,只是一層皮而已。但是凡夫總是把人的臉當作某個人,當作不變的自性去執著。這個我們一定要破掉,你要找到你的執著點。
我們的心性雖然也在變,但你總覺得生起心念的自我意識沒變,我執一直在那里。雖然意識在變,但是意根沒變,總在那里。我們對意根又產生執著了,認為這個就是“我”。我們執著的對象很多,不知不覺就掉到我執里面去,這都屬于我執的范疇。
打坐的時候就這樣觀修,找一找,哪個是我呢?
打比方你心里想起你貪著的人,你想起他的時候,那個形象就出來了,那個形象是你自己設定的一個他,你把他固定了,然后你就執著他。想念一個人的時候是不是這樣的?想他的樣子、想他說過的話、他的行為,對他生起猛厲的思念。其實你貪著的都是一些幻相,根本不存在的東西,剎那生滅。
一切萬法,這一剎那,當生就當滅了。下一剎那是重新生起,又滅掉。先理解到這個境界,你看任何一個人就是剎那剎那的生滅法,就不是一個人了。
就是這個“相似相續”把我們欺騙了。你看一個人,這輩子做人,下輩子做狗,你就不會執著了。但是人的前一剎那和后一剎那很像,你就執著這個是不變的,這個是我的。
所以說,時間把我們欺騙了,這個“相似相續”是最欺騙人的,我們就把這個法執為實有。一切萬法,每一剎那都在生滅,每一剎那都是新法,就不是原來那個法了,那么你對很多東西就不會執著了。執著什么呢?下一剎那就不是剛才那個人了,都是在變的!上輩子他是你丈夫,這輩子他是你的寵物狗,你的心態能一樣嗎?
我們把時間縮一下,就很好理解了,對萬法的貪著心很容易舍掉。剎那生滅的,你什么都執著不得到的,什么東西都不可得的,抓不住的!但凡夫總是被“相似相續”欺騙——變得沒那么快,就執著它。
佛法與世間法最根本的不共之處,就是它看到了生命的內在本質是什么。假如我們沒有看到生命的本質,就一直會活在表面現象上。表面的現象也分為物質和精神兩大類,就是精神現象和物質現象,我們對于物質和精神現象的認知,通常存在著非常嚴重的誤會,主要包括下面四種:
第一個誤會:我們不自覺地會感受到,自我的存在是永恒的大家有沒有覺得,好像我們這個身體是不會死的,哪怕是得了重病躺在醫院里面。有些人得了癌癥,已經快死了,親朋好友去看他,他也覺得自己沒那么快,不會死的。這種感覺,就是把短暫的人生看作是一個永恒的存在。當然,稍微靜下來觀察一下,我們也知道世間沒有一個人是不會死的;但在具體生活中,在生活的每一個片段里,我們就是很容易把自己當作不會死的來對待。“人生不滿百,常懷千年憂”,以為自己的內心世界是一個永恒。
小時候的自己、長大后的自己,小時候的價值觀念、今天的價值觀念……事實上隨時都在改變,隨時都受后天學習的知識所影響;但是我們總覺得自己就是那個自己,總覺得有一個屬于自己的思想、屬于自己的心靈。
這是在物質和精神兩種狀態中執著永恒。
第二個誤會:我們以為有一個可以作得了主的“自我。同樣的,對于物質和精神,我們以為有一個可以作得了主的“自我”。
我們對于這個身體當然是太習慣了,覺得身體就是自己,以為這個身體能作得了主。其實我們對咳嗽都作不了主,其他就更不用說了。人會老,會死,誰能作得了主?以為自己對自己的衣服、財產、家庭、事業、環境……這個物質的世界都能作得了主,其實沒有一樣我們能作得了主。我們以為能作得了主的,那是因為我們具足了表面上看起來可以作主的能力。
比如說,我們以為自己有能力把這個杯子拿起來,實際上是我們具備了緣起的各種條件——有了這只手,而且是健康的;有了這些條件,才能把杯子舉起來。很多手腳不方便的人,連一個杯子都舉不起來。我們擁有一切財產等物質,只是因為我們具足了跟這些物質達成關系的一種業報,或者是善業,或者是惡業。除了這些業的緣起以外, >>
沒有一點我們能夠完全作主。包括舉一個手也不是我們能夠作主的,也要有空間、條件、思想指導這些聚合的因緣。
對于內在的精神也是一樣。沒有一種想法是出于我們本人的,我們所有的思想、語言、考慮和決定,都是受外在知識文化的影響。為什么會有風俗習慣?為什么每一個地方、每一個國家,會有各自的思維習慣?這是大家共同的心智造成的,并不是哪個人的思想。
大家可以嘗試著觀察自己的起心動念,會發現沒有一個想法是憑空出現的,所有的想法都是從別人那里學習來的,這一點非常有意思。如果說不是從別人那里學習來的,那把我們自己的想法拿出來看看——不可思議!屬于我們自己的東西是不可思議的!沒辦法想,也沒有辦法議論,不可思不可議;說出來就是概念,就是有所表示。
我們常常會覺得,“我今天是痛苦的”,或者“我今天是快樂的”,這些痛苦和快樂完全是別人給我們的一種概念;我們接受了這種概念,內化了這種概念,把這種概念執著在自己心中,以為自己很幸福或很痛苦。就像劉姥姥進大觀園,她覺得自己進了一個全新的世界,高興得不得了,而別人跟她簡直無法交流。
很多人在自己快樂的時候,別人并不覺得這是真的快樂;特別是有人只顧自己快樂,不合群,不照顧到大家的情緒,對于這樣的人,有人甚至會說他“這是缺德”。小孩子玩游戲,玩得很開心,父母親就覺得是一件很頭痛的事情。這些快樂和痛苦從哪里來的?都是從后天學習來的。小孩子生下來,如果從來沒有見過游戲,沒有玩過手機,他怎么會沉迷在游戲里面?
所以我們對自己的第二個誤會,就是以為對于物質和精神,“我”都能作得了主。
第三個誤會:我們以為在世間能找到永恒的快樂。我們以為在世間能找到永恒的快樂,事實上,我們找到的并不是真正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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