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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前漢的衰亡-《大中國史》

    第一節(jié) 漢武帝的內(nèi)政

    漢武帝這個人,武功文治亦有可觀(他的文治見第八章第六節(jié))。然而他這個人太“不經(jīng)濟”。他所做的事情,譬如“事四夷”、“開漕渠”、“徙貧民”,原也是做得的事。然而應(yīng)當(dāng)花一個錢的事,他做起來總得花到十個八個。而且絕不考察事情的先后緩急,按照財政情形次第舉辦。無論什么事情,總是想著就辦,到錢不夠了,卻再想法子,所以弄得左支右絀。至于“封禪”、“巡守”、“營宮室”、“求神仙”,就本是昏聵的事情。我如今且把武帝手里羅掘的事情,舉其大者如下。

    一、募民入奴婢,得以“終身復(fù)”,其本來是“郎”的,就再增加爵秩。后來又命民“買爵”,“贖禁錮”,“免贓罪”,特置“武功爵”十七級賣給百姓,共直三十余萬金。

    二、用齊的大鹽商東郭咸陽、南陽大冶孔僅管鹽鐵。鐵器皆歸官鑄,制鹽的,都得用官發(fā)的器具。又榷酒酤。

    三、算緡錢舟車。做賣買,放利息的人,有資本兩千個錢,出一算(一百二十個錢)。做手藝的人,有資本四千個錢,出一算。有軺車的人出一算。商賈有軺車的出兩算。船長五丈以上出一算。

    四、置均輸。用洛陽賈人子桑弘羊做大農(nóng)丞,又代孔僅等盡管天下鹽鐵。桑弘羊想了一個法子,叫各處地方把本地的“出口貨”做“貢品”,官卻把它販賣到別處。

    五、改錢法。秦有天下,仍定以黃金銅錢為貨幣。黃金用“鎰”計重。銅錢仍照周朝的舊樣子,每一個重“半兩”,上面就鑄著“半兩”兩個字。漢興,黃金仍用斤計重,錢文的輕重屢次改變,最后才定為“五銖”(初用“莢錢”。高后二年,行“八銖錢”〈就是半兩〉,六年行五分錢〈就是莢錢〉。文帝時,鑄四銖錢,武帝初年,改做三銖,后來又行半兩,最后才改做五銖。五銖?fù)ㄐ幸院螅~錢的輕重,就沒有改變。漢朝的五銖錢,在唐鑄“開元通寶”以前始終算做良好的貨幣)。文帝時,“除盜鑄令,使民放鑄”,銅錢本已很多。武帝時,用度不足,就即多銅的山鑄錢,“錢益多而輕”。“乃以白鹿皮方尺,緣以繢,為皮幣,直四十萬。王侯、宗室,朝覲、聘享,必以皮幣薦壁,然后得行。又造銀錫白金。”(白金三品,其一曰重八兩。圜形,其文龍。名白撰,直三千。其二較輕,方形,其文馬,直五百。其三更輕,其文龜,直三百)銷半兩,鑄三銖,禁私鑄。后來為三銖錢輕,又鑄一種“赤仄錢”,一當(dāng)五。然而白金、赤仄,畢竟俱廢不行。到后來,到底“悉禁郡國毋鑄錢,專令上林三官鑄。錢既多,而令天下非三官錢不得行。諸郡國前所鑄錢皆廢銷之,輸入其銅三官”。錢法才算大定(這一次的辦法,卻頗合于“貨幣政策”的原理。所以錢法就此定下來。可見天下事不合學(xué)理是不行的)。

    以上幾條,第一條波及吏治,固不必言。而且“買復(fù)”去民太多,則“征發(fā)之士益鮮”,就不得不再興別種苛法。官筦鹽鐵,則物劣而價貴。算舟車,則商賈裹足,物品缺乏。設(shè)均輸?shù)臅r候,桑弘羊說:“如此,富商大賈,亡所牟大利,則反本,而萬物不得騰躍。”則明是和商賈爭利,而其害人最甚的,尤要算“算緡”和“變亂錢法”。《漢書·食貨志》說:“……告緡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氐皆遇告……乃分遣御史廷尉正監(jiān)分曹往(師古曰:曹,輩也;分輩而出為使也),往即治郡國緡錢,得民財物以億計,奴婢以千萬數(shù),田:大縣數(shù)百頃,小縣百余頃,宅亦如之。于是商賈中家以上大抵破。民偷甘食好衣,不事畜藏之業(yè)。”這種行為,簡直和搶劫無異。論錢法,則文帝時聽民鑄錢,本已害人不淺。賈生說:“法使天下公得……鑄銅錫為錢,敢雜以鉛鐵為它巧者,其罪黥。然鑄錢之情,非殽雜為巧,則不可得贏。而殽之甚微,為利甚厚。夫事有召禍,而法有起奸,今令細(xì)民人操造幣之執(zhí),各隱屏而鑄作,因欲禁其厚利微奸,雖黥罪日報,其勢不止。乃者民人抵罪,多者一縣百數(shù),及吏之所疑,榜笞奔走者甚眾。夫縣法以誘民,使入陷阱,孰積于此。”又說:“今農(nóng)事棄捐而采銅者日蕃,釋其耒耨,冶镕炊炭。”可謂“怵目劌心”了。到武帝時,“法錢不立”,而突然禁民私鑄,這時候的錢并不是不能私鑄的,而且私鑄了是很有利的(大抵禁止私鑄,只有兩個法子:其一是國家所鑄的錢技術(shù)極精,人民不能效為;其二是“鑄造費”極多,私鑄無利。此外都不足恃的。武帝專令上林三官鑄錢之后,所鑄的錢大約頗為精工。《漢書·食貨志》,說私鑄的人“計其費不能相當(dāng)”,就自然沒有人鑄了)。政府想借鑄錢取利,專靠嚴(yán)刑峻法去禁止人民私鑄,于是“自造白金五銖錢后五歲,而赦吏民之坐盜鑄金錢死者數(shù)十萬人。其不發(fā)覺相殺者,不可勝計。赦自出者百余萬人。然不能半自出,天下大氐無慮皆鑄金錢矣”,就演成極大的慘劇了。

    文景以前,七十年的畜積,到此就掃地以盡,而且把社會上的經(jīng)濟,弄得擾亂異常。這都是漢武帝一個人的罪業(yè)。然而還有崇拜他的人,不過是迷信他的武功。我說:國家的武功,是國力擴張自然的結(jié)果,并非一二人所能為。以武帝時候中國的國力,倘使真得一個英明的君主,還不知道擴充到什么地步呢?“漢武式”的用兵,是實在無足崇拜的(參看第八章第四節(jié))。

    第二節(jié) 霍光廢立和前漢的外戚

    武帝因相信神仙之故,許多“方士”、“神巫”都聚集京師,就有“女巫”往來宮中,教“美人”把“木人”埋在地下,說可以度厄。到后來,就互相告訐,以為“咒詛”。于是“巫蠱”之獄起。水衡都尉江充和太子有隙。武帝派他去治此獄,他就說在皇后、太子宮里,得到木人更多。太子急了,要見武帝面訴,江充又不許,太子無法,只得矯詔發(fā)兵,把江充殺掉,因而造反,兵敗自殺。于是武帝就沒有太子,到晚年,婕妤趙氏,生子弗陵,武帝想立他做太子,恐怕身后兒子幼小,母后專權(quán)。先把趙婕妤殺掉,然后立他。武帝崩,弗陵立,這個便是昭帝。霍光、金日、上官桀,同受遺詔輔政。武帝的兒子燕王旦,因為年紀(jì)比昭帝大,反不得立,有怨望之心。和上官桀、桑弘羊同昭帝的姐姐蓋長公主等結(jié)連謀反,事覺伏誅。自此大權(quán)盡歸于霍光。昭帝死,無子,此時武帝的兒子只有廣陵王胥在。霍光說廣陵王曾經(jīng)因犯罪給先帝廢掉了,不可立。迎立了武帝的孫子昌邑王賀,一百天,把他廢掉了。再迎立戾太子的孫子病已,改名為詢,這個便是宣帝。宣帝立,大權(quán)還在霍光之手。宣帝少時,因戾太子之故,系掖庭詔獄,幾乎喪命。幸而掖庭令丙吉保全他,后來替他娶了個許廣漢的女兒。宣帝在民間,就依靠他的外家史氏和丈母家許氏。即位之后,把許氏立為皇后。霍光的夫人名顯,想把自己的女兒立做皇后,聽得大怒。趁許皇后生了太子(就是元帝),叫一個女醫(yī)生,進(jìn)毒藥把她藥死,霍光的女兒就立做皇后。霍光死后,宣帝漸奪霍氏之權(quán)。霍光的兒子禹,侄孫云、山,相對而泣,霍光的夫人也急了。就把當(dāng)初謀弒許皇后的事情告訴他們,他們大驚道:這是滅族的事,如何使得。于是就有反謀。事情發(fā)覺,都給宣帝殺掉(霍皇后也廢掉)。按霍光的廢立,向來讀史的人都說他大公無私。把他和伊尹并稱,謂之“伊霍”。然而看《漢書·霍光傳》,廢掉昌邑王之后,殺掉他群臣二百余人。“出死,號呼市中曰:當(dāng)斷不斷,反受其亂。”再看《夏侯勝傳》:“昌邑王嗣立,數(shù)出。勝當(dāng)乘輿前諫曰:天久陰而不雨,臣下有謀上者,陛下出欲何之……是時光與車騎將軍張安世欲廢昌邑王,光讓安世,以為泄語,安世實不言。乃召問勝,勝對言在《洪范傳》曰:皇之不極,厥罰常陰時則下人有伐上者,惡察察言,故曰臣下有謀。光、安世大驚,以此益重經(jīng)術(shù)士。則霍光和昌邑王,明是互相龁之局。”再看后來霍氏的權(quán)勢,和他的結(jié)局,則所謂“伊霍”,和歷代所謂“權(quán)臣”,原相去無幾。原來把科學(xué)家的眼光看起來,人是差不多的——在科學(xué)上,是不承認(rèn)有什么非常之人,也不承認(rèn)有什么太善極惡之人的。研究歷史的目的,在于把古今的事情互相比較,而觀其會通。就是要把許多事情,歸納起來,得一個公例。若把儒家改制所托的話,通統(tǒng)認(rèn)做實在,在后世,都是“欺人孤兒寡婦”的操、莽,而古代忽然有個“天下為公”的堯舜,在后世,都是“彼可取而代也”的項羽,“大丈夫當(dāng)如此也”的漢高,而在古代,忽然有個“非富天下”的湯,“以至仁伐至不仁”的武王。那就人的相異“如金石與卉木之不同類”,就無從互相比較,無從把許多事情,歸納了而得其公例,科學(xué)的研究,根本取消了。所以這些“偶像”,不能不打破它,并不是要跟死人為難。

    霍光秉政的時候,鑒于武帝時天下的疲弊,頗能安靜不擾,與民休息。天下總算安穩(wěn)。霍氏敗后,宣帝親攬大權(quán),宣帝是個“舊勞于外”的人,頗知道民生疾苦,極其留意吏治,武帝和霍光時,用法都極嚴(yán)。宣帝卻留意于平恕(參看第八章第五節(jié)),也算西漢一個賢君。宣帝死,元帝立,從此以后便步步入于“外戚政治”了。

    外戚不是偶然發(fā)生的東西,是古代社會組織上當(dāng)然有的一種階級,我在第二章第三節(jié)里已經(jīng)說過了。卻是中國,從秦漢而后,又有所謂“內(nèi)重”、“外重”之局。外重是外有強臣,政府無如之何;到后來便變成“分裂”之局,像后漢變做三國是。內(nèi)重是中央政府權(quán)力甚強,政府說句話,通國都無如之何;到后來便成了權(quán)臣篡國之局,像王莽的代漢是。前漢時代,地方政府的權(quán)力,本來只有諸侯王是強的。從七國之亂以后,漢初的封建名存而實亡,就成了內(nèi)重之局;而外戚又是當(dāng)時社會上一個特別的階級,那么,漢朝的天下,斷送在外戚手里,是勢所必至,無可挽回的(因為任用賢才,是有英明的君主才能夠做的,是特別的事情。普通的君主,就只能照常例用人,而當(dāng)時的社會,還沒有脫除階級思想。照常例用人,不是宗室,就是外戚。宗室是經(jīng)過七國之亂以后,早已視為“禁忌品”,斷不能用它秉政的。那么,照常例用人,就只有外戚。英明的君主,不能常得,所以外戚的被任用,是勢所必至,并不是偶然發(fā)生的事情)。

    漢朝外戚的專權(quán),起于元帝時候。元帝即位,任用外戚史高,又用了舊時的師傅蕭望之、周堪。元帝是個“柔仁好儒”的人,頗崇信師傅的說話。史高心上,不大高興,就和宦官弘恭、石顯結(jié)連,把蕭望之、周堪排擠掉,這是漢朝外戚和宦官發(fā)生關(guān)系之始。成帝即位,任用外家王氏,王鳳、王音相繼為相,權(quán)力大盛,“郡國守相,皆出門下”,內(nèi)官更不必說。王氏之勢,由此而成。成帝無子,立侄兒子欣做太子,是為哀帝。哀帝頗喜歡大權(quán)獨攬,要“上法武宣”,然而他這個人,其實是糊涂的。罷斥王氏之后,仍代以外家丁氏和祖母的同族傅氏,又寵愛了嬖人董賢,給他做了大司馬。所以政治毫無改善之處。哀帝亦無子,死后,成帝的母親太皇太后王氏即日駕幸未央宮,收取璽綬,召了他的侄兒王莽來“定策”。迎立了元帝的孫子,這個就是平帝,奪掉董賢的官,董賢自殺。又逐去傅氏、丁氏,滅掉平帝的母家衛(wèi)氏,于是大權(quán)盡歸于王莽。平帝即位的時候,年尚幼小,到后來長大了,為衛(wèi)氏之故,心常不悅,為王莽所弒。迎立宣帝的元孫嬰,號為孺子,莽“居攝”,稱“假皇帝”,公元8年,把他廢掉自立,改國號曰新。

    漢世系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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