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古代的宗教和文化-《大中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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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東周以后的學派
研究古代的學術,先得明白兩種道理:
其一,古代的學術,是和宗教合而為一的;到后世才從宗教中分了出來。其二,古代的學術,是貴族所專有的;到后世才普及到平民。
因此,講我國的學派,只得從東周以后起,因為西周以前,學術是和宗教合而為一的,是貴族所專有的。看本章第一節,已經可以明白它的思想;看了古代的一切制度,就可以明白它的外形了。
東周以后的學派,可考見的,無過于《史記·太史公自序》里頭,述他的父親談所論六家要旨和《漢書·藝文志》所根據的劉歆《七略》。且把它節錄在下面。
司馬談所論,是“陰陽”、“儒”、“墨”、“法”、“名”、“道德”六家。他說:
……嘗竊觀陰陽之術,大祥(《正義》顧野王云:祥……吉兇之先見也)而眾忌諱,使人拘而多所畏。然其序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儒者博而寡要,勞而少功,是以其事難盡從;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禮,列夫婦長幼之別,不可易也。墨者儉而難遵,是以其事不可遍循;然其強本節用,不可廢也。法家嚴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名家使人儉而善失真;然其正名實,不可不察也。道家使人精神專一,動合無形,贍足萬物。其為術也,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與時遷移,應物變化,立俗施事,無所不宜,指約而易操,事少而功多……
這幾句話,是總論六家得失的。以下又申說他的所以然道:
夫陰陽,四時、八位、十二度、二十四節,各有教令;順之者昌,逆之者不死則亡。未必然也,故曰使人拘而多所畏。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經也,弗順,則無以為天下綱紀,故曰: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儒者以六藝為法;六藝經傳以千萬數,累世不能通其學,當年不能解其禮。故曰:博而寡要,勞而少功。若夫列君臣父子之禮,序夫婦長幼之別,雖百家弗能易也。墨者亦尚堯舜道,言其德行曰:堂高三尺,土階三等,茅茨不剪,采椽不刮。食土簋,啜土刑,糲粱之食,藜藿之羹。夏日葛衣,冬日鹿裘。其送死,桐棺三寸,舉音不盡其哀。教喪禮,必以此為萬民之率,使天下法……夫世異時移,事業不必同,故曰:儉而難遵。要曰強本節用,則人給家足之道也。此墨子之所長,雖百家弗能廢也。法家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于法,則親親尊尊之恩絕矣。可以行一時之計,而不可長用也,故曰:嚴而少恩。若尊主卑臣,明分職,不得相逾越,雖百家弗能改也。名家苛察繳繞,使人不得反其意,專決于名而失人情(按好比論理學,過偏于形式,而不顧事實);故曰:使人儉而善失真。若夫控名責實,參伍不失,此不可不察也。道家無為,又曰無不為,其實易行,其辭難知。其術以虛無為本,以因循為用。無成勢,無常形,故能究萬物之情。不為物先,不為物后,故能為萬物主。有法無法,因時為業;有度無度,因物與合。故曰:圣人不朽,時變是守。虛者,道之常也;因者,君之綱也。群臣并至,使各自明也……
他所主張的,雖是道家,然而他篇首說:“《易大傳》:天下一致而百慮,同歸而殊途。夫陰陽、儒、墨、名、法、道德,此務為治者也,直所從言之異路,有省不省耳。”則他也承認此六家是同可以為治的。他議論當時的學問,專取這六家,大概也就是取其可以為治的意思(如農家、兵家等,不是用于政治上的,所以都沒論及)。劉歆的《七略》,除《輯略》是“諸書之總要”外,其《六藝》一略,和《諸子略》里的儒家,是重復的。《諸子略》中,分為“儒”、“道”、“陰陽”、“法”、“名”、“墨”、“縱橫”、“雜”、“農”、“小說”十家;其中去小說家,謂之“九流”。《詩賦》一略,和學術無甚關系(在后世的文學中,也只占一小部分)27。《兵書》一略,又分“權謀”、“形勢”、“陰陽”、“技巧”四家。《術數》一略又分“天文”、“歷譜”、“五行”、“蓍龜”、“雜占”、“形法”六家。《方技》一略,分“醫經”、“經方”、“房中”、“神仙”四家。其中尤以《諸子》一略,為學術的中堅,咱們且節錄它所論各家的源流宗旨如下:
儒家者流,蓋出于司徒之官。助人君……明教化者也……
道家者流,蓋出于史官。歷記成敗、存亡、禍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執本,清虛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之術也……
陰陽家者流,蓋出于羲和之官。敬順昊天,歷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時,此其所長也。及拘者為之,則牽于禁忌,泥于小數,舍人事而任鬼神。
法家者流,蓋出于理官。信賞必罰,以輔禮制……
名家者流,蓋出于禮官。古者名位不同,禮亦異數。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
墨家者流,蓋出于清廟之守。茅屋采椽,是以貴儉;養三老五更,是以兼愛;選士大射,是以上賢;宗祀嚴父,是以右鬼;順四時而行,是以非命;以孝視天下,是以尚同……
縱橫家者流,蓋出于行人之官。孔子曰:誦詩三百,使于四方,不能顓對,雖多,亦奚以為。又曰:使乎使乎。言其當權事制宜,受命而不受辭,此其所長也。及邪人為之,則尚詐諼而棄其信。
雜家者流,蓋出于議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國體之有此,見王治之無不貫……
農家者流,蓋出于農稷之官。播百谷,勸耕桑,以足衣食……及鄙者為之,以為無所事圣王,欲使君臣并耕……
小說家者流,蓋出于稗官。街談巷語道聽途說者之所造也……如或一言可采,此亦芻蕘狂夫之議也。
它又論兵家道:
權謀者,以正守國,以奇用兵,先計而后戰,兼形勢,包陰陽,用技巧者也。形勢者,雷動風舉,后發而先至,離合背鄉,變化無常,以輕疾制敵者也。陰陽者,順時而發,推刑德,隨斗擊,因五勝,假鬼神,而為助者也。技巧者,習手足,便器械,積機關,以立攻守之勝者也。兵家者,蓋出古司馬之職,王官之武備也……
又論術數道:
天文者,序二十八宿,步五星、日、月,以記吉兇之象,圣王所以參政也……歷譜者,序四時之位,正分至之節,會日、月、五星之辰,以考寒、暑、殺、生之實……五行者,五常之刑氣也……皆出于律歷之數……而小數家因此以為吉兇,而行于世,浸以相亂……蓍龜者,圣人之所用也……雜占者,記百事之象,候善惡之征……眾占非一,而夢為大……蓋參卜筮……形法者,大舉九州之執,以立城郭室舍形人及六畜骨法之度數,器物之形容以求其聲氣貴賤吉兇;猶律有長短,而各征其聲,非有鬼神,數自然也……數術者,皆明堂羲和史卜之職也……
又論方技道:
醫經者,原人血脈、經絡、骨髓、陰陽、表里,以起百病之本,死生之分,而用度箴、石、湯、火所施,調百藥齊和之所宜……經方者,本草、石之寒、溫,量疾病之淺、深,假藥味之滋,因氣感之宜,辨五苦六辛,致水火之齊,以通閉,解結,反之于平……房中者,情性之極,至道之際,是以圣王制外樂以禁內情,而為之節文……樂而有節,則和平壽考……神仙者,所以保性命之真,而游求于其外者也……方技者,皆生生之具,王官之一守也;大古有岐伯、俞拊,中世有扁鵲、秦和……漢興,有倉公……
以上所論,除儒、道、陰陽、法、名、墨六家,和司馬談所論重復外。雜家不能稱家,小說家只是收輯材料,不能稱學。術數一略,包括天文學、歷學和古代的宗教學,亦不能出于陰陽家以外。方技四家,實在只算得一個醫家(醫經是醫學;經方是藥物學;房中是專研究生殖一科的;神仙雖然荒唐,卻也以醫學為本,所以現在的《內經》,屢引方士之說,后世的方士,也總脫不了服食等事)。與縱橫家、農家、兵家都在司馬談所論六家之外。所以我國古代的學術,有:
儒家(偏于倫理政治方面)、道家(偏于哲學)、陰陽家(古代的宗教家言,包括天文、律、歷、算數等學)、法家(偏于政治法律方面)、名家(近乎論理學)、墨家(也在倫理政治方面。而敬天明鬼,比起儒、道兩家來,宗教味略重)、縱橫家(專講外交)、農家、兵家、醫家。
而詩賦一略,也可以稱做文學。
它推論各家學術,以為都出于王官。雖所推未必盡合,而“其理不誣”。可以見得古代學術為貴族所專有的情狀。
以上所論,戰國以前學術界的大略情形,可以窺見了。至于詳論它的分歧變遷、是非得失,這是專門研究學術史的事,不是普通歷史里講得盡的,所以只好略而不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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