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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古代的宗教和文化-《大中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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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人認陰陽二力為萬物的起源,所以他們所崇拜最大的對象便是“天地”。但是物之生,是由于四序的推行,這是顯而易見的。所以次于天地的崇拜,便是“四時”。把四時分配在“四方”,再加以上天下地,就是“六合”。從六合之中,除掉了一個天,便成“五方”。把古人所說“物質(zhì)生成的五種形態(tài)”配上去,就成了五行。再加之以“四隅”。那么,單就四正四隅說起來,就成了“八卦”。連著中央算,就成了“九宮”。適和古人“一生二,二生三,三三而九”的思想相合。九宮的周圍,卻有十二,所以又有所謂“十二支”,適可以配十二月。把三和五相乘,就是十五,于是又找到一個magicsquare,填在九宮里頭,就成了后世所謂“洛書之數(shù)”了(《大戴禮·盛德篇》:明堂者,二九四,七五三,六一八。這分明是一種magicsquare。后世的人,卻把它看做一種神秘的東西,欲知其詳,可看胡渭《易圖明辨》)。

    古人所認為生物的本源的,是天地和四時,所以有所謂五帝,又有所謂六天。《郊特牲正義》說:

    指其尊極清虛之體,其實是一;論其五時生育之功,其別有五;以五配一,故為“六天”……又《春秋緯》紫微宮為“大帝”。又云:北極耀魄寶。又云:大微宮有五帝座星:青帝曰靈威仰,赤帝曰赤熛怒,白帝曰白招拒,黑帝曰汁光紀,黃帝曰含樞紐。

    六天之中,昊天上帝耀魄寶,是不管事的(古代的君主,要無為而治,最初就是取象于此)。所以論生育之功,只有五帝,五帝之中,青帝主春生,赤帝主夏長,白帝主秋殺,黑帝主冬藏,黃帝就是地,為什么天不管事,地卻要管事呢?《白虎通·五行篇》說:

    地之承天,猶妻之事夫,臣之事君也;其位卑;卑者親視事,故自同于一行,尊于天也。

    那么,地的管事,又在什么時候呢?它說:

    土王四季各十八日……土所以王四季何?木非土不生,火非土不榮,金非土不成,水非土不高;土扶微助衰,歷成其道,故五行更王,亦須土也。王四季,居中央,不名時(同上,又,行有五時有四何?……土尊不任職,君不居部,故時有四也。按木,火,金,水,各王七十二日,合土王四季各十八日,等于三百六十日)。

    然則水火木金土,又是什么東西呢?按《白虎通》解釋五行的“行”字道:“言行者,欲言為天行氣之義也。”古人把氣認做萬物的原質(zhì),說“行氣”,就是把氣變做有形有質(zhì)之物,就是“萬物的生成”。所以《書·洪范正義》解釋五行的“次序”道:

    萬物成形,以微著為漸;五行先后,亦以微著為次。水最微為一,火漸著為二,木形實為三,金體固為四,土質(zhì)大為五。

    他們又說他們的“生克”和“配合”道:

    木生火者,木性溫暖,伏其中,鉆灼而出,故生火。火生土者,火熱,故能焚木,木焚而成灰,灰即土也……金居石,依山津潤而生,聯(lián)土成山,山必生石,故土生金。金生水者,少陰之氣,溫潤流澤,銷金亦為水……故金生水。水生木者,因水潤而能生,故水生木(蕭吉《五行大義》)。

    五行所以相害者:天地之性,眾勝寡,故水勝火也;精勝堅,故火勝金;剛勝柔,故金勝木;專勝散,故木勝土;實勝虛,故土勝水也(《白虎通·五行篇》)。

    這全是把當時一種幼稚的“物質(zhì)思想”,附會上去的。至于上帝,雖不管事,也有“下行九宮”之說。

    《后漢書·張衡傳》注引《乾鑿度》:太乙取其數(shù)以行九宮。鄭玄注:

    太一者,北辰神名也。下行八卦之宮,每四乃還于中央。中央者,地神之所居,故謂之九宮。天數(shù)大分,以陽出,以陰入,陽起于子,陰起于午,是以太一下行九宮,從坎宮始。自此而坤,而震,而巽,所行者半矣,還息于中央之宮。既又自此而乾,而兌,而艮,而離,行則周矣。上游息于太一之星,而反紫宮也(昊天上帝,又名太一。見《周禮》鄭注。《南齊書·高帝紀》九宮者:一曰天蓬,以制冀州之野;二為天芮,以制荊州之野;三為天沖,其應(yīng)在青;四為天輔,其應(yīng)在徐;五為天常,其應(yīng)在豫;六為天心,七為天柱,八為天任,九為天英,其應(yīng)在雍,在梁,在揚,在兗)。

    這種說法,和《易·系辭》帝出乎震,齊乎巽,相見乎離,致役乎坤,說言乎兌,戰(zhàn)乎乾,勞乎坎,成言乎艮相合的。

    以上的話,用如今人的眼光看起來,荒唐極了。然而古代的社會現(xiàn)象,也無一不出乎此,即以政治論,萬物的生成,都出于天;天上主化育的,就是五帝;王者代天宣化,所以有“感生”之說(《詩·生民·正義》引《五經(jīng)異義》:“詩齊,魯,韓,《春秋公羊》說,圣人皆無父,感天而生。”按《詩》“履帝武敏歆”,鄭箋:“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媒之時,時則有大神之跡,姜嫄履之,足不能滿,履其拇指之處,心體歆歆然……于是遂有身……后則生子……是為后稷。”又《商頌》:“天命玄鳥,降而生商”,鄭箋:“玄鳥,也……湯之先祖,有娀氏女簡狄……遺卵……簡狄吞之而生契。”鄭康成先學(xué)韓詩,箋詩多同韓義。感天而生,所以謂之天子)。四序之運,成功者退,所以有“五德終始”之說(俞樾《達齋叢說》:五德更王,古有二說。《漢書·律歷志》載《三統(tǒng)歷》曰:唐火德,虞土德,夏金德,商水德,周木德,此一說也。《文選·齊安陸昭王碑》注引《鄒子》曰:五德從所不勝,虞土,夏木,殷金,周火,又一說也……秦自謂以水德王,此相勝之說。周火故秦水也。漢自謂以火德王,此相生之說,周木故漢火也……)既有五德終始之說,一姓就不能終有天下,所以有“易姓革命”之說,革命的命,是指天命而言,所以王者之興,有受命之說(受命是指符瑞而言。有一種符瑞出現(xiàn),便是天命他做天子的證據(jù)。譬如“河圖洛書”,就是符瑞的一種。詳見《詩·文王篇·正義》。《孟子·萬章篇》……然則舜有天下也,孰與之,曰:天與之。天與之者,諄諄然命之乎?曰:否,天不言,以行與事示之而已……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天與之,人與之,故曰:天子不能以天下與人。堯崩,三年之喪畢,舜避堯之子于南河之南,天下諸侯朝覲者,不之堯之子而之舜,訟獄者,不之堯之子而之舜,謳歌者,不謳歌堯之子而謳歌舜,故曰天也……《泰誓》曰: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此之謂也。把天心和民意,打成一撅,荒怪之說,一掃而空,高則高矣,然而是儒家的學(xué)說,不是古代的事實)。王者的治天下,全是奉行天意,所以治定之后,要封禪以告成功(《白虎通·封禪篇》:王者易姓而起,必升封泰山何?報告之義也。始受命之日,改制應(yīng)天;天下太平功成,封禪以告天也)。所以王者的治天下,是對于天而負責(zé)任;既然是對于天而負責(zé)任,對于人自然是不負責(zé)任的了。這是從大處說的,若要逐一仔細說起來,就千言萬語也不能盡。讀者諸君,請把惠氏棟的《明堂大道錄》看一遍,就可以知道古代一切政治和宗教的關(guān)系了(因為明堂是中國最早一個神秘的東西,一切宗教上的崇拜,都在這里頭,一切政治,都在這里頭施行,一切學(xué)術(shù),也都發(fā)源于此的)。此外一切現(xiàn)象,古人也沒有不用宗教去解釋它的。看《白虎通》的《五行篇》,就可以明白。

    第二節(jié) 文字的起源和變遷25

    中國文字的起源,已見第三章第一節(jié)。據(jù)《正義》,則“上古結(jié)繩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書契”的“后世圣人”,是黃帝、堯、舜。再看許慎《說文解字》序說:

    黃帝之史倉頡,見鳥獸蹄迒之跡,知分理之可相別異也,初造書契。

    則文字起于黃帝,殆無疑義26。然而《尚書·偽孔傳敘》說:

    古者伏羲氏之王天下也,始畫八卦,造書契,以代結(jié)繩之政,由是文籍生焉。

    《偽孔傳》原是不足論的書,它要說“伏犧、神農(nóng)、黃帝之書,謂之《三墳》……少昊、顓頊、高辛、唐、虞之書,謂之《五典》……”所以不得不說伏犧時有文字。然而這所謂《三墳》、《五典》,也是杜撰的(《左傳》昭十二年:“是能讀三墳五典八索九丘”,杜注“皆古書名”。《偽孔傳》根據(jù)于王肅,杜預(yù)和王肅,是互相依附的〈見丁晏《尚書余論》〉,尚且只說“皆古書名”;此外《正義》所引諸說,無一和《偽孔傳敘》相同的;故知此說定是杜撰)。所以此說原不足論,然而《正義》申它的話,卻頗可注意。《正義》說:

    《尚書緯》及《考經(jīng)讖》,皆云三皇無文字,又班固、馬融、鄭玄、王肅諸儒,皆以為文籍初自五帝,亦云三皇未有文字(按《偽孔傳》雖根據(jù)王肅,然輾轉(zhuǎn)相傳,至東晉時才出現(xiàn)。又未必盡肅之舊,所以又有異同的地方)……又倉頡造書,出于《世本》,倉頡豈伏犧時乎?且《易·系辭》云:黃帝、堯、舜,為九事之目;末乃云上古結(jié)繩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書契。是后世圣人即黃帝、堯、舜,何得為伏犧哉?……不同者……其倉頡則說者不同。故《世本》云:倉頡作書,司馬遷、班固、韋誕、宋衷、傅玄,皆云倉頡黃帝之史官也。崔瑗、曹植、蔡邕、索靖,皆直云古之王也。徐整云:在神農(nóng)、黃帝之間。譙周云,在炎帝之世。衛(wèi)氏云:當在庖犧、蒼帝之世。慎到云:在庖犧之前。張揖云:倉頡為帝王,生于禪通之紀。《廣雅》曰:自開辟至獲麟,二百七十六萬歲,分為十紀;則大率一紀二十七萬六千年;十紀者……禪通,九也……如揖此言,則倉頡在獲麟前二十七萬六千余年……又依《易緯通卦驗》,燧人在伏犧前。表計真其刻日,蒼牙通靈昌之成。孔演命,明道經(jīng)。鄭玄注云:刻,謂刻石而記識之……又《韓詩外傳》稱古封泰山禪梁甫者萬余人,仲尼觀焉,不能盡識。又《管子》書稱管仲對齊桓公曰:古之封泰山者七十二家,夷吾所識,十二而已……是文字在伏犧之前,已自久遠,何怪伏犧而有書契乎。

    義疏強中傳說,本不足論。所引崔瑗……之說,要破司馬遷……之說,也未必有力(就使崔瑗之說是真的,古人同名號的很多〈譬如堯的時候有共工,伏羲、神農(nóng)之間,還有霸九州的共工〉,安知古時候有個“王者”的倉頡,黃帝時候不再有個做史官的倉頡呢)。然而說伏犧以前,久有文字,這話卻未可一筆抹殺。用科學(xué)的眼光看起來,天下斷無突然發(fā)生的事情,說前此都是結(jié)繩,倉頡一個人,“見鳥獸蹄迒之跡”,突然創(chuàng)造文字,也不合理。所以我說:文字斷不是一人造的;從黃帝以前,必已發(fā)生很久,不過書傳傳說,都說是起于黃帝時代,倉頡是黃帝的史官,史官是管記事的,是用文字的,就都說文字是他所造罷了。

    然則書傳傳說,為什么要說文字起于黃帝時代呢?按《易·系辭》說:

    后世圣人易之以書契,百官以治,萬民以察。

    則書契之用,是到黃帝時才廣的,以前不過仍用之于“升封刻石”等事。所以大家都說書契是起于黃帝時了。

    《說文解字》序又說:

    倉頡之初作書,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后形聲相益,即謂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各本無此六字,段玉裁注本,依《左傳》宣十五年《正義》補);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著于竹帛謂之書;書者,如也。以迄五帝三王之世,改易殊體,封于泰山者七十有二代靡有同焉(按:封于泰山者七十二代——這句話原不必真,然而照古人的意思說起來,自多在黃帝以前;許慎的意思,也未必有異。照此處文義看起來,卻像這七十二代,就在三王五帝之世似的;這是古人文法疏略,不可以辭害意)。周禮,八歲入小學(xué)。保氏教國子,先以“六書”;一曰“指事”……二曰“象形”……三曰“形聲”……四曰“會意”……五曰“轉(zhuǎn)注”……六曰“假借”……及宣王太史籀著大篆十五篇,與古文或異。至孔子書《六經(jīng)》,左丘明述《春秋傳》,皆以古文……其后諸侯力政,不統(tǒng)于王,惡禮樂之害己,而皆去其典籍。分為七國,田疇異畝,車涂異軌,律令異法,衣冠異制,言語異聲,文字異形。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聞之,罷其不與秦文合者。斯依《倉頡篇》,中車府令趙高作《爰歷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學(xué)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頗省改,所謂小篆者也。是時秦?zé)郎缃?jīng)書,滌除舊典;大發(fā)吏卒,興戍役,官獄職務(wù)繁,初有隸書,以趣約易,而古文由此絕矣。

    許慎的《說文解字》序,向來講“文字的歷史”的,都根據(jù)它。我卻有點疑心,為什么呢?一、既然說“五帝三王之世,改易殊體”,為什么“保氏六書”,卻有這樣的整齊?二、從李斯作《倉頡篇》,趙高作《爰歷篇》,胡毋敬作《博學(xué)篇》之后,還有司馬相如的《凡將篇》,史游的《急就篇》,李長的《元尚篇》,揚雄的《訓(xùn)纂篇》,班固的《十三章》,賈魴的《滂喜篇》,都是整句韻語(《凡將》七言;《急就》前多三言,后多七言;其余都是四言。這一條根據(jù)段氏《說文解字注序》,可參看原書),一體相承,體例沒有改變。既然保氏時代,就有很整齊的六書,為什么許慎以前,沒一個人想到,照《說文》的體例,依字形分部編一部字書(整句韻語,是文字為用未廣,學(xué)問靠口耳相傳時代的東西。《倉頡》、《爰歷》……正合這種體裁,所以漢朝尉律試學(xué)童“諷籀書九千字,乃得為史”〈見《許敘》〉,籀就是背誦〈從段氏說〉,可見當時教學(xué)童,都是如此的。若照《周禮》保氏教國午以六書的說法,是教小孩子的,不用《三字經(jīng)》、《十字文》,反用《康熙字典》一類的字書了。哪有此理)?三、許慎說“及孔子書《六經(jīng)》,左丘明作《春秋傳》,皆以古文”。這句話的根據(jù)就在他下文。所謂“壁中書者,魯恭王壞孔子宅,而得《禮記》、《尚書》、《春秋》、《論語》、《孝經(jīng)》,又北平侯張蒼獻《春秋左氏傳》”。他又說“郡國亦往往于山川得鼎彝,其銘即前代之古文,皆自相似”。按他上文說秦朝時候,明說“而古文由此絕矣”,終西漢一朝,并沒提起古文。到王莽時的六書,才有所謂“一曰古文,孔子壁中書也。二曰奇字,即古文而異者也”。則古文是根據(jù)壁中書,奇字想就是根據(jù)山川鼎彝的。然而現(xiàn)在《說文》一書中,所存“古文”、“奇字”,實屬寥寥無幾,果使所謂古文者不過如此,和小篆算得什么異同?后世“于山川得鼎彝”一類的事情很多(研究他的人就是小學(xué)中的金石一派),所載的文字,分明和許書不盡相合。四、而且六書的說法,僅見于《漢書·藝文志》,許慎《說文解字》序和《周禮》保氏注引先鄭的說法,此外都沒有。為什么沒有一個人提及,難道周代相傳的掌故,西漢時代沒有一個人曉得嗎?

    所以我疑心:六書的說法,是本來沒有的。這種說法,是漢代的人,把古人的文字,就字形上來研究所得的結(jié)果。并不是周代保氏,就有這種說法。所謂言語異聲,文字異形,并不是從戰(zhàn)國時代起的。中國的文字,戰(zhàn)國以前本來是大體相同,而各國都有小異的。直到秦并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罷其不與秦文合者”,才統(tǒng)一(說“罷其不與秦文合者”,則大體相合可知。“言語異聲,文字異形”,是從七國時代起,他無證據(jù),只有《周禮》上大行人“七歲屬象胥,諭言語,協(xié)辭令,九歲屬瞽史,諭書名,聽聲音”,可以做周室盛時,言語不異聲、文字不異形的證據(jù)。然而這句話,除《周禮》以外,也是他無證據(jù)的),既然六書的說法,是漢末的人研究所得的結(jié)果;那么,從此以前,中國的文字是絕無條理的。不過有《倉頡》、《爰歷》一類的書,像后世的《三字經(jīng)》、《千字文》一般,給人家念熟了記牢了罷了,像后世《康熙字典》一類的書都是沒有的。這么說,就可以見得中國的文字,是迫于需用漸次增加,并不是有一個人(像倉頡、史籀等)按了一定的條理系統(tǒng),把它創(chuàng)造或改良的(難我的人要說:既然是逐漸發(fā)達,何以所有的字,分明能把六書來駕馭它,何以能這般有條有理呢?那么,我要請問,后世造俗字的人很多,所造的字,也分明能把六書來統(tǒng)御它,難道他們是通“六書義例”的嗎)。

    以上的說法,似乎奇創(chuàng),然而其中似乎也有點道理,請“好學(xué)深思之士”想一想。程邈是中國一個改良字體的大家,他所改定的隸書,到如今還沿用它(真書和隸書,算不得什么變遷)。然而這個人事跡不詳。只據(jù)《說文》的序,知道他是下杜人。《說文》序說王莽時的六書:“三曰篆書。即秦小篆,秦始皇使下杜人程邈所作也。”這句話當在“四曰左書,即秦隸書”之下,看《段注》就可以明白。衛(wèi)垣《四體書勢》:“……小篆,或曰:下士人程邈,為衙獄吏,得罪始皇,幽系云陽十年,從獄中作……奏之始皇,始皇善之,出以為御史,使定書。或曰:邈所定乃隸字也。”前一說,想又是因說文的錯簡而致誤的。

    至于作書的器具,古人所用的,有竹木兩種:木的喚做“牘”(《說文》:牘,書板也),喚做“版”(《管子·霸形篇》注:方,版牘也),又喚做“方”(《儀禮·聘禮》注:方,版也)。板長一尺(《玉海》),所以又喚做“尺牘”。小的喚做“札”(《漢書·郊祀志》注:札,木簡之薄小者也),也喚做“牒”(《說文》:牒,札也。札,牒也),大的喚做“槧”,槧長三尺(《釋名》)。方而有八角,有六面或八面可寫的,喚做“觚”,又喚做“稜”(顏師古《急就篇》注:觚者,學(xué)書之贖,或以記事……或六面或八面皆可書。《史記·酷吏列傳》注:觚,八棱有隅者)。刻木以記事謂之“契”(《漢書·古今人表》注:契,刻木以記事也)。把它分做兩半,則或喚做“契”,或喚做“券”(《曲禮》:“獻粟者執(zhí)右契。”《史記·田敬仲完世家》:“公常執(zhí)左券”,則左半喚做券,右半喚做契。然亦是“對文則別,散文則通”的)。竹的喚做“簡”,又喚做“策”(《儀禮·既夕》注疏:編連為策,不連為簡。案這也是對文則別,散文則通的)。也有用帛的,則謂之“縑素”(見《后漢書·和熹鄧皇后紀》注)。編連起來是用“韋”(《一切經(jīng)音義》十四引《字林》:韋,柔皮也),所以說孔子讀《易》,“韋編三絕”。寫字是用筆蘸漆,書于簡牘(《物原》:虞舜造筆,以漆書于竹簡)。寫錯了,就用刀削去,所以“刀筆”連稱,又說“筆則筆,削則削”(《漢書·禮樂志》:“削則削,筆則筆。”注:“削者,謂有所刪去,以刀削簡牘也;筆者,謂有所增益,以筆就而書也。”《曲禮》疏:“削,書刀也。”則削簡牘的刀,亦可以喚做削),這種寫字的法子,是很繁難的。所以古代的文化,發(fā)達得很緩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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