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但是當法官去強制執行時,卻發現房產和土地已經被人先一步查封了,而且公司賬戶上的三千六百多萬也都被執行走了。 彭總覺得有些蹊蹺,之前他派人去盡調房地產公司時,沒發現對方有這么大筆的債務,便讓律師查詢了下之前轉走款項所依據的判決文書。那份判決書是在法官去對方公司強制執行前一周出具的,而且從立案到審判一共不足一個月,判決書上寫的很粗糙,調查的也不是很清楚。于是彭總對判決書產生了懷疑。 王川看了一遍彭總遞過來的判決書。 “彭總,我也覺得這份判決書有問題,法官根本沒有調查出借人的出借能力,也沒有調查資金來源和資金交付方式。 而且被告人沒有任何抗辯,原告說什么被告就認什么,很奇怪!我感覺這案子涉嫌虛假訴訟。”王川搖搖頭道。 “王律師,您能否給我講解下什么是虛假訴訟?你們律師在辦案過程中有沒有什么方法來判斷虛假訴訟?”彭總雙眼放光,饒有興趣的問道。 王川想了下道:“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該規定自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起施行,此處借用下)及司法實踐,目前民間借貸涉及的虛假訴訟方式大概可以歸納為十種表現形式。 一、出借人明顯不具備出借能力。 對于民間借貸出借人是否實際出借款項,進而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民間借貸糾紛訴訟是否系虛假訴訟,出借人是否具有履約能力是必須要考察的。”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