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大約十點半時,一位帶著黑框眼鏡,身材有些豐滿,留著齊耳短發,身材約有一米六左右,臉色略顯疲憊的年輕女書記員,抱著一摞案卷走到了大廳里。 她低頭看來一眼懷中抱著的案卷,然后抬起頭,右手手指晃著簽字筆大聲喊道:“合通公司,合通公司的代理人來了嗎?” “法官,我們在這兒呢!”王川急忙起身,招呼一旁正在閉目養神的鄭毅向女書記員快步走去。 書記員不是法官,但是叫一聲“法官”既不吃虧又不會掉肉,還能讓小書記員的內心得瑟一把,多好的事啊!而且大部分當事人是分不清書記員和法官的,只要是法院里穿著制服的,都是法官。 當然直接叫“書記員”也沒問題,但是問題是,有時候下來的真不是書記員,是年輕的法官! 跟著女書記員乘坐電梯來到樓上,王川和鄭毅走進了法庭,坐在了原告席上,開始準備開庭文件。 法院的電梯可不是誰想上都能上的,書記員手中有卡,只有被點到的人才能跟著上去。 當然有些法院除了設電梯卡外,還會在電梯間內設置幾名法警,凡是獨自上樓去審判庭找法官的,都會被盤問,如果與案件無關,會被攔下來,擋在電梯之外。 這也好理解,樓上都是審案子的法庭,有些案件還是不公開審理的,為了保護當事人的隱私或者商業秘密,也為了維護法庭的秩序,防止歹人作亂,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很正常。 尤其是刑事案件,都是涉及人身自由的事,經常有家屬對檢察官的指控不滿。所以一些必要的措施還是需要的。 女書記員將王川和鄭毅帶上來后,又去了大廳。法庭上坐著一位看起來不到三十歲的年輕女法官,當王川進來時,她正在翻看案卷。 不一會兒,腳步聲響起,在女書記員身后,走進來一位五十多歲,穿著深色西服,系藍黑相間的領帶,右手提牛皮公文包,左手拿著手絹,邊走邊擦汗,一臉漢奸相的男律師。 一臉漢奸相的男律師直接坐在了被告席上。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