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娘 張竹坡把月娘斥為惡人,其實月娘也不一定是惡人,月娘只是一個貪財自私、俗笨粗魯、缺乏魅力的女人耳。 西門慶與十兄弟聚會時,東京開封府因告家財事而差人把花子虛拿走,西門慶一班兒人開始“嚇了一驚”,后來知道就里,才放下心來。“好兄弟寫盡”且不說,等他回家把此事告訴吳月娘,月娘居然對平時常常給她送禮的花二娘沒有一點惦念,反而為此覺得慶幸,張口就說:“這是正該的!你整日跟著這伙人,不著個家,只在外面胡撞,今日只當弄出事來才是個了手?!奔爸疗績簛碚埼鏖T慶過去幫忙商量事,月娘又說:“明日沒的教人講你罷!”滿心懼禍之意,何嘗對他人——一個平時相處不錯的鄰居,一個丈夫被抓走的女子——有任何關懷?然而再及至瓶兒要把財物寄放在西門慶家,西門慶回來與月娘商議,月娘偏偏毫不作難,一口答應,而且還幫西門慶出主意說:“銀子便用食盒叫小廝抬來,那箱籠東西,若從大門里來,教兩邊街坊看著不惹眼?必須夜晚打墻上過來?!蔽鏖T慶聽言“大喜”,極寫月娘與西門慶在聚財方面恰是一對,相互縱容為奸。財與色,作者在小說開始大書特書、世人個個難以逃避的惡德,在西門慶和月娘身上得到了最好的體現:西門慶與瓶兒偷情,是從墻上過去,如今瓶兒的箱籠又從墻上過來,作者特地點出這兩件事“鄰舍街坊都不知道”,以醒讀者之目,明其二事為一。東西送過來時,西門慶這邊“只是月娘、金蓮、春梅,用梯子接著”,之后,“都送到月娘房中去了”。然而月娘對丈夫逾墻偷他人之妻便不聞不問,對他人財物逾墻入自家房中便積極參與;后來又怕花子虛懷疑自家受了銀子,極力阻止西門慶買花子虛的房子,而花子虛的房子不賣,他的兄弟分不到錢,官府便不肯放他回家。月娘之冷酷、自私,一至于此。究其原因。都是貪財。 瓶兒丈夫去世剛剛一個月出頭,就來給金蓮慶生日。月娘此時已明知道她和西門慶的關系,心中既輕視又嫉妒,然而貪心還是勝過一切,一見瓶兒送上她開口表示艷羨的金壽字簪,立刻便提出元宵節(jié)去瓶兒家看燈。作者蓋處處以微言摹寫月娘貪財小器也。 二瓶兒 此回是絕好的關于“權力關系”的教科書:財與色構成錯綜復雜的關系網,其中心焦點是瓶兒。瓶兒以性與金錢作為施展權力控制他人的手段,但自身也被性與金錢所控制。瓶兒的春宮,為金蓮所享用;瓶兒的箱籠,落入月娘手中。瓶兒雖然是一只容器,我們且看她如何被一點點地倒空。 瓶兒、金蓮的經歷何其相似而又何其不同乎!一個毒死丈夫,一個等丈夫自家病死。然究其病死的原因,還是怕請?zhí)t(yī)花錢,“只挨著”,耽誤了治療而一命嗚呼,則仍是被瓶兒(以及他的一班真假兄弟——告家財的花氏兄弟和西門慶這個結義兄弟)間接害死的,只不過一個以金錢相害,一個以身體之暴力相害,一個用“軟刀子”,而一個使毒藥:二人的區(qū)別在此昭然若揭。如前文所說,瓶兒是社會的人,金蓮是原始的力與激情耳。 花子虛其實不死于氣,而死于財:死于遺產的爭奪、瓶兒的私藏。瓶兒善于利用手中的財物取悅他人或轄制他人(二者實則一也)。當子虛因為兄弟告他吞沒遺產而被抓,瓶兒便把金銀財寶都寄存在西門慶家。子虛出獄,沒了銀兩、房舍、莊田,“依著西門慶,還要找過幾百兩銀子與他湊買房子,倒是李瓶兒不肯”。瓶兒心狠不下于金蓮,只是表現不同。金蓮心狠表現在身體的暴力上,瓶兒在這方面,甚至不曾打過自己的丫頭,而且在子虛被抓后再三央求西門慶行賄,“只不教他吃凌逼便了”,因此子虛得以“一下兒也沒打”,放回來家。但提到無血的殺人,瓶兒其實何減于金蓮。要記得金蓮曾主動賣掉自己的釵環(huán)首飾給武大典房子,而瓶兒吞沒了丈夫名下的遺產不肯給他買房子:瓶兒與金蓮何其不同哉!雖然二人都是相當可怕的婦人,但從某種意義上說,金蓮比瓶兒、月娘、玉樓都更“天真”(也即月娘所說的“孩子氣”),因只是喜歡裝飾打扮,以及一點吃食上的小便宜,但從來不謀財耳。 三花家的兄弟們 花子虛的三個和他爭遺產的兄弟,在詞話本中作“叔伯兄弟”,在繡像本中作花子虛的親兄弟,則作者的譴責更深刻了一層。而過世的花太監(jiān)與李瓶兒的曖昧關系,也同樣更深厚了一層:既然四兄弟“都是老公公嫡親的”侄兒,何以分遺產時如此厚薄不均乎。 《金瓶梅》的作者,絕非一味以道德正統(tǒng)自居的人。他對瓶兒與西門慶的私情,其實有很多同情。這種同情,表現在他對花子虛的批評上:雖然瓶兒對花子虛相當狠心,但是“若似花子虛落魄飄風,謾無紀律,而欲其內人不生他意,豈可得乎”。也就是說,花子虛一天到晚和狐朋狗友泡在妓院里流連忘返,實際上是自己導致了妻子生外心的結局。在十分陳腐的“自古男主外而女主內”等套話之后,作者給了讀者一份相當樸素而清新的關于“愛情”的宣言:“要之,在乎容德相感,緣分相投,夫唱婦隨”,還要“男慕乎女,女慕乎男”。也就是說,只是單方面的忠貞順從是不夠的,男女雙方都對婚姻的成功負有責任,而“容德相感”,男女之互相愛慕,還有那神秘的“緣分”的作用,都是一個“無咎”婚姻的必要條件。雖然沒有鼓勵私情的發(fā)生,《金瓶梅》的作者卻也從不曾盲目地譴責“犯了淫行”的婦人:對金蓮,他哀惋她“買金偏撞不著賣金的”;對瓶兒,他同情她嫁了一個“把著正經家事兒不理,只在外邊胡行”的丈夫。不少海外學者,如芮效衛(wèi)、柯麗德,喜歡把《金瓶梅》放在一個儒家的思想框架里面研究,但是,正統(tǒng)的儒家對社會風氣道德首先講教化,教化行不通,就要采取懲罰的措施來糾正錯亂的道德名分。《金瓶梅》的作者——尤其是繡像本的作者——對人生百態(tài)更多的是同情,是慈悲,是理解,而不是簡單的、黑白分明的褒揚或指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