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體的一般分類——1.異質性群體。它們的不同類型——種族的影響——同種族精神相比,群體精神較弱——種族精神代表文明狀態,群體精神代表野蠻狀態。2.同質性群體。它們的不同類型——宗派、身份團體和階級。 我們在本書中已經論述過群體心理的普遍特點。不過還需指出的是,不同類型的集體在一些特定的刺激因素的作用下變成群體時,各自體現出來的特點。 首先,我們用幾句簡短的話說明一下群體的分類。 我們的起點是最普通的人群。當屬于不同種族的個人聚集在一起組成了群體,我們就能看到它最初級的形態。在這種情況下,唯一能夠形成團結的共同紐帶,是頭領或多或少得到尊敬的意志。在幾百年里入侵羅馬帝國的野蠻人,來源非常復雜,所以,我們可以把他們視為這種人群的典型。 比這些不同種族的個人所組成的人群更高的層面,是那些處在某些特定的影響下,獲得了普遍的特點,最終形成了一個種族的人群。他們時不時會代表群體的特征,但是,這些特征在一定程度上無法對種族的因素構成任何威脅。 在本書中所闡述的某些影響的作用之下,這兩種不同的人群會轉換成有機的或是心理學意義上的群體。我們把這些有機的群體分為下面的兩大類: 1)異質性群體 a.無名稱的群體(如街頭群體) b.有名稱的群體(如陪審團、議會等) 2)同質性群體 a.派別(政治派別、宗教派別等) b.身份團體(軍人、僧侶、勞工等) c.階級(中產階級、農民階級等) 我們將簡單地指出這些不同類型群體的特征。 1.異質性群體 我們在本書中研究過了這種群體的特征。它們是由具有各種特點、各種職業、各種智力水平的個人組成的。 我們只要通過事實就能夠意識到,身為群體的一分子,他們的集體心理和個人心理之間存在著本質的差異,并且,他們的智力也會受到這種差異的影響。我們已經看到,智力在群體中是完全不起任何作用的,它只能任憑無意識情緒的擺布。 一個基本因素,也就是種族因素,能夠讓不同的異質性群體之間幾乎無法加以區分。 我們總是談及種族的作用,指出它是能夠決定人們行動的最強有力的因素。我們還能夠從群體的性格中找到它的活動的蹤影。由偶然聚集在一起的個人組成的群體,倘若這個群體里面全都是英國人或中國人,同有著任何不同特征但都屬于相同種族的人——如俄國人、法國人或西班牙人——組成的群體,會存在非常大的差異。 當環境形成了一個群體,盡管這種情況非常罕見,其中有著不同民族但比例大致等同的個人時,他們所繼承的精神構成會在人們的感情和思維模式中產生巨大差異,會立即變得尤為出眾,無論聚集在一起的人擁有多么一致的利益,這種情況都會發生。社會主義者做出的將來自不同國家的工人階級代表聚集在一起的努力,最后往往以公開的分歧收場。拉丁民族的群體,無論是擁有強烈的革命精神,還是猶如人們猜想的那樣保守,都會求助于國家的干涉來實現自己的要求。它總是非常高調地傾向于集權,總是或明或暗地支持獨裁專制。英格蘭或是美國的群體,則與之恰恰相反,他們從來都不會看重國家,只會對個人的主動精神感興趣。法國的群體尤其關注人人平等,英國的群體則更加看重自由。這些不同民族之間的差異,解釋了為何幾乎有多少個國家就有多少不同形式的社會主義和民主。 因此,種族的氣質會在一個群體的秉性之上施加一種至高無上的影響力。這是一種決定性的力量,它限制了群體性格的變化。一條基本定律就是,因為種族的精神力量非常強大,群體的次要性格在相較之下并不十分重要。群體的狀態或支配群體的力量等同于野蠻狀態,或是說向野蠻狀態的回歸。種族正是通過獲得穩固的集體精神,才能夠讓自己在更大的程度上擺脫淺薄的群體力量,逃離了野蠻狀態。除了種族因素之外,對異質性群體所做出的最重要的分類,就是將它們分為無名稱的群體,比如街頭群體,和有名稱的群體,比如精心組織起來的議會和陪審團。第一種群體缺乏責任感,而第二種群體發展出了這種責任感,后者通常會給它們的行為帶來很大的不同。 2.同質性群體 同質性群體包括:(1)派別;(2)身份團體;(3)階級。 派別是同質性群體組織進程的第一步。一個派別包括那些在教育程度、職業和社會階級上有著非常大差異的個人,將他們緊緊聯系在一起的是共同的信仰。這方面的例子有宗教和政治派別。 身份團體是最易于組織起群體的因素。派別中包括不同的職業、教育程度和社會環境的個人,唯一將他們聯系在一起的是共同的信仰,而身份團體則由相同職業的個人構成,所以,他們也都有著相似的教養和等同的社會地位。這方面的例子如軍人和僧侶團體。 階級是由不同來源的個人組成的,和派別不同的是,將他們聯系在一起的并不是共同的信仰,也不會像身份團體那樣,是因為同樣的職業,而是某種利益、生活習慣或是幾乎相同的教育。這方面的例子是中產階級和農民階級。 我們在本書中只談論異質性群體,在另一本書中闡述同質性群體(派別、身份團體、階級)的研究成果。所以,我在這里并不打算闡述后一種群體的特征。我將會通過一些特殊群體的考察成果來結束對異質性群體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