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陳遠無語:“難怪只能上音樂學院,當然有區別啦,這里面區別大了!” “你!” “混蛋,可惡的臭弟弟,什么叫難怪只能上音樂學院,你在嘲笑姐姐胸大無腦高考不及格嗎?” 陳遠一開口,典型的傷害性不大,但侮辱性極強。 以至于石嵐直接拍案而起,咬牙切齒想吃人。 田舒拉住,笑了笑,道:“別理她,她就這脾氣,一陣一陣的?!? 說完又問:“能說說具體什么區別嗎?” 陳遠點頭:“區別在于,作為合作方,服務提供商擁有內容加載權,定價權,計費權,和廣告推廣權,而內容提供商沒有。 簡而言之,如果你們的公司是內容提供商,那么,基本上移動說什么是什么,公司只能把彩鈴上傳,然后,沒有定價權,甚至于,連到底賣了多少錢,銷售收入幾何,都不知道?!? 都是很偏門的東西,一般人根本不知道。 之所以知道這些,主要還是得益于做過一段時間的自媒體,且經常會幻想,如果有一天重生了,該怎么辦。 石嵐眨眨眼,看看認真看合同的少年,又低頭看看自己,忽然覺得,好像肉是有點長錯地方了。 湊近悄聲問田舒道:“咱們是內容提供商還是服務提供商?” 田舒茫然:“不知道啊,不是你弄的么?” “那完了,我也不知道,我又不懂這個,都是我爸找人給弄的?!? 石嵐有點沮喪,說完,拿出手機,打電話。 不多時,又開心的笑起來,合上手機,得意道:“服務提供商,有定價權,能看到賣了多少錢,怎么樣,還有問題嗎?” 陳遠瞅了一眼,嗤笑:“那渠道費和運營成本呢,合同上寫明要扣除,我想知道,到底是多少?!? 石嵐越發得意了,眉開眼笑:“這個我知道,移動百分之十五,剩下百分之八十五,都歸公司。 這百分之八十五,公司和創作者五五分成。” 這個倒是可以。 等于說,其實沒有運營費,只有百分之十五的渠道費。 而百分之十五的渠道費,沒記錯的話,應該就是極限了,一般的公司,工作室,根本拿不到。 這也更加證明,石嵐田舒出身不一般。 況且,他終究是要選擇簽約的,否則,不論錄制,還是上傳,都成問題。 畢竟,移動公司都是問合作商拿彩鈴,而不會跟個人合作。 不過還是繼續爭取道:“簽約可以,但是,版權依然屬于我。 沒有征得我允許的情況下,公司無權把我的作品用于其它任何商業活動?!? “……”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