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說,你到底什么人,這樣逗人玩很有意思是不是?” 陳遠聳聳肩:“還行,你的確不是騙子,你就是奸商,想撿漏,可惜,遇上了我。” “你!” “可惡啊,居然敢說姐姐奸商!!” 石嵐好氣,胸口一陣起伏。 眨眨眼,忽然又笑出聲來:“好吧,我承認,我是奸商,想撿漏,那,你想賣多少吧?” “不賣!” “不賣?”石嵐錯愕:“不賣你來登記版權?” “有問題嗎?不賣,不代表不合作,畢竟,分成才是王道,不是嗎?” 決定做這件事的時候,陳遠就想得很清楚了,不買斷,只分成。 當然,如果實在給得太多,又是另外一回事。 田舒實在是忍不住了,笑著調侃道:“還想忽悠人,這次遇上對手了吧?” 說罷看向陳遠,微笑著說道:“的確,如果作品好,分成才是王道,這樣,你可以考慮一下我們……” 話語間,從隨身包包里拿出一份協議,遞過來。 陳遠不免多看了這女孩兩眼,不過還是接過認真的看起來。 這是一份合同。 似乎還是請專業人士擬定,看上去很專業的樣子。 甲方,舒嵐文化娛樂有限公司,約定內容,剛好就是音樂作品。 權益,則主要集中于移動彩鈴業務授權帶來的收益方面,具體來說,就是扣除渠道費與必要的運營成本后,五五分賬。 看著,陳遠奇道:“你們合伙開公司,專門做彩鈴?” 田舒笑著點頭:“是的。” 石嵐有氣無力:“有問題?” 陳遠搖頭:“沒問題,就是奇怪,為什么叫舒嵐,而不是石田。” 田舒:“……” 石嵐:“……” 忽然好想打人。 石田,好聽嗎,虧他想得出來! 陳遠又問:“你們是內容提供商還是服務提供商?” “???” “有區別嗎?” 突如其來的提問,石嵐滿臉錯愕,田舒也滿頭霧水。 第(2/3)頁